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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修改时间8.2)


骊越忖度片刻,道:“会不会是菜谱里藏了什么东西?”

        那男子摇摇头:“虽说先祖考曾叮嘱过小辈,不许随意翻动那本书,但小的幼时出于好奇,偷偷翻过几次,没有暗示性的字句,没有特殊标记,也没有藏头或是藏尾,的的确确就是一本普通的书。”

        庄无己道:“先替我取来吧,一看便知。”趁那男人进去取书,骊越偷偷捡起地上那个装小半碗谷子的碗,抓了一把就往鸡群里扔。可不知是他手劲太大还是鸡怕生,那把谷子愣是砸出了石子的气势,引得鸡满院子乱窜,边窜边尖叫。

        庄无己:“"不动声色站远了些。

        屋里的男人一手拎着扫帚一手揣着那本书,横眉斜眼,一句脏话已经到了嘴边,一看骊越手里那只熟悉的碗,又急转弯咽下去,有些尴尬地放下扫帚冲他笑:“我还以为隔壁那个臭小子又来打鸡玩了林公子,这书我今天就交到你手上了,身边这位公子刚好也做个见证,我们老封家的使命,也算是完成了。”

        庄无己翻开那本菜谱,第一页便是张林畸的画像,神形兼备,就连头发丝都像是一根根描画出来的,可见下了一番工夫。

        只是骊越脑子里又冒出一个诡异的想法来:“他被画在了菜谱上,是秀色可餐的意思吗?”只是这话他万万不会此刻说出口干扰庄无己,因而在脑子里过了几圈也就罢了。

        庄无己却像是没看见似的,直接越过第一页,把那本菜谱从头翻到尾,从主餐翻到点心,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庄无己蹙眉,想起自己法力丢了大半,便把书递给了骊越:“替我看看。”

        骊越简直有些受宠若惊,有朝一日竟然能等到庄无己向他求助——虽然还是一副画颐指气使的高傲态度,但还是足以让人惊喜。

        若是问为何惊喜骊越一边以指腹抚过书上的字迹,一边漫无目的地想,庄无己的心若是真能长成,记忆若是真能全部恢复,自己该用什么态度对待他。

        是长辈,挚友,还是他想起拾冬那句似是而非的“好姻缘”,又想起庄无己那听天由命的态度,不知为何有些烦躁。

        若庄无己反感,不屑,他大可以随声应和,把这一切当个玩笑,不作纠缠;若是庄无己欣喜,肯定,他自是可以再往前迈上几步——骊越于感情方面虽愚钝,但活了万年,见过无数痴男怨女,话本子里的故事也没少看,想了这么些日子也想清楚了,自己的确是对庄无己动了心。

        出于皮相的第一眼,出于庄无己孤寂内核的很多眼。

        可庄无己偏生是以这样的一种漠然的态度在告诉他,若他的“好姻缘”不是骊越,换了旁人,他也照样坦然接受,因为他没有心。

        这便是庄无己的残忍之处,什么都不知道,却又精准地刮到了他的逆鳞。

        越想越复杂,越想越钻牛角尖的后果就是,在翻到那本菜谱的末页时,骊越没控制好自己的手劲,那张本就脆弱的底页就这样被他撕了下来。庄无己倒是没多大反应,那男人却是心痛得不得了,想唠叨几句又不敢出声,急得脸都红了。

        “纸上有字。”庄无己抓住骊越攥得发白的手,扯出那张纸,瞧见纸上龙飞凤舞的“小混球”之后,沉默片刻,又掰开骊越的手指原样塞了回去。

        “的确只是本寻常的菜谱。”骊越低着头,看不清神色,一双赤红的眼睛也恰如其分隐藏在低垂的睫毛之下。

        “先带着吧。”庄无己没有过多犹豫,“若是和斛斯再见面,叫他看看,说不定能瞧出些什么端倪。”

        骊越没说话,压制住微微紊乱的气息,烦躁得很。

        “等等!”见二人要走,那男人又急急忙忙拉住庄无己的袖子,“屋里还有些刚做好的金玉琳琅糕,二位公子带上吧。”

        庄无己忍住想把那人手拍下的冲动,看一眼骊越,见他依旧只是低着头,并没有要接话的样子,只得开口道:“多谢。”

        取了糕点,二人便往回走。骊越一路只是低着头赶路,并未像往常般插科打诨,手也很老实地没有东摘一片花西取一片叶,安静得很。

        突然觉察到庄无己扯自己的衣袖,骊越总算看了他一眼。庄无己手里拿着一块甜糕:“尝尝,甜的。”

        “没胃口。”骊越如今一心一意只想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先捋清,再思考该如何让庄无己的心脏和记忆早日复原,虽对庄无己的行为略感诧异,却也并不是很想说话。

        而庄无己接下来的动作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骊越还没反应过来,唇边便贴上了一块琳琅糕。动作稍微偏了些,庄无己纤长的手指无意间触碰到他的嘴角,他下意识便咬了一口,随即又有些慌张地松开,见庄无己并未皱眉,心情无端便好了些。

        “叫你吃点心,没叫你咬我。”庄无己手指上两个浅浅的牙印,并不太显眼,却成功让骊越乖乖接过那块点心,一口咬下,内里是咸蛋黄的流心馅,外皮做了拔丝,一甜一咸,交融在口腔中却并不突兀,甚至还能尝出一点若有若无的奶香。

        庄无己把方才捻过糕点,接着又被咬了一口的手指在骊越衣摆上擦干净。

        “他们家的糕点,这么多年还是同样的味道吗?”骊越尝了点甜头,虽然还没能想清楚,心头的无名火消了些。

        “一直都是。”庄无己道,“最开始他学着做点心就是因为我。”那时他还在长安城,在锦绣堆中长出了一身傲骨,却要努力把自己变成权贵中最典型的绣花枕头,整日不是在花楼和其他纨绔拼酒,就是立于高楼栏杆上舞剑只为博花魁一笑。没日没夜花天酒地的后果就是,他再也沾不了一丁点酒,只要一饮酒,腹部便绞痛得厉害,吃不下一点东西。偏生每次和长安城的纨绔喝酒,配的都是大鱼大肉,他也只好忍着恶心吃下去,回到家又全部吐出来。

        长安侯当时没空管他,一方面忙着在权贵中周旋游走,尽力做到谁也不得罪却也不站队,一方面又要揣度帝王的心思,该示弱便示弱,该放权便放权。长安侯没有妾侍,庄无己的生母又是个温声细语的大家闺秀,不会骂人,不会做饭,更不能抛头露面去花楼里抓人,看着也只好干着急。

        那时封敬还不是林仲鸣的副将,只是长安侯众多仰慕者中的一个,唯一的区别大概是和林仲鸣说过几句话,练剑时被他夸过几句。长安侯在外征战,他留在长安城除了巡防无事可做,便自觉承担起了照看世子的任务,在娶妻生子前,先把自己变成了贤妻良母。刚开始做出来的东西,连侯爷夫人见了都要皱眉头,后来却把小世子惯得开始挑食,好在这也符合他纨绔的作风,林畸索性便从巡防营里把人抢来侯府做厨子,一直到长安侯重新回城。

        其实直到长安侯重新回城,林畸的一日三餐也还是由封敬负责。最后封敬做了林仲鸣的副将,除去过硬的一身武艺,或许一手好厨艺也占了很重要的原因吧。

        骊越看着庄无己若无其事说起从前的故事,又想想自己在海里横行霸道几千年,难以想象生活在岸上的、一生只有短短几十年的人类会比身为半神的黑骊心眼还多。黑骊族尚武,故而在黑骊一族里,全凭武艺说话,谁能护卫黑骊一族,不论出身如何,不论容貌如何,皆会被奉为黑骊族的英雄,享受的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而岸上的人,除了至高无上的荣耀,便是至高无上的孤独。孤家寡人反倒能活得最久,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吃穿不愁,有朝一日犯了事,砍头也不会牵连旁人。

        庄无己看着他,缓缓道:“故而年少时,我从未起过成家的心思。”

        骊越预感到什么,低声叫了声他的名字,示意他不要再说。

        庄无己却假装没领会他的意思,停下步子,盯着那双金色的眸子,继续道:“若你是因为姻缘之说不悦,以后莫要再提就是。若是因为你对我起了别的心思”庄无己一直盯着他那双眼睛,没有忽视骊越眼底那抹一闪而过的慌乱,“你应该已经知道,我丢了心。一个没有心的人,给不了你什么承诺。”

        他眼睁睁看着骊越眼底明黄的光慢慢变暗,直至墨黑,听见骊越低低说了句“我知道了”,才错开视线,继续赶路。

        心底罕见生出一丝莫名其妙的愧怍。大概是因为骊越因为自己生气,好不容易把人哄高兴了,又要把话说得这么绝。庄无己想,没忍住偷偷瞥了骊越一眼。

        骊越一双眸子虽变成黑色,但此刻面上竟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虽然压抑得极好,却依旧被庄无己捕捉到。他仔细回想了方才自己说过的话,不理解这抹偷偷摸摸的笑意从何而来,于是不再想,开始在心底默念起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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