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云锦浮贵香(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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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大白天,众人也吓得闭了口,一片沉默。
坠嫂白着脸揉着胸脯:“青天白日的说些鬼事,也不嫌晦气。”
东玉暗想,卷宗上的确提过,林府灭门案是第二天才被街坊发现的,其中钟府一位胖厨姨,给活活吓疯了,到现在都疯疯颠颠地不认人,将养在家里,可见是真。可那凶人是怎么做到一点声音都没有,连只狗都没惊动,就把一屋子的人全给灭了,还把尸首狠狠肢解了呢,难道这世上真有鬼?如果有鬼,是我毒手的刀快还是鬼手的刀快呢?
她不由自主地举起左手顶着太阳抓了抓。
那厢里,鱼倌白着脸不说话,可梨倌的兴头正浓:“我总觉得这事有点怪,害洛氏丧命的明明是林家,既是收了一家子去赔命,为何还要再去祸害红果儿,她平生可顶顶喜欢红果儿了,还有其他小孩儿呢,生前压根也不认得呀?怎生就想要一起带走了呢。”
坠嫂看看左右,低声道:“正是生前太喜欢女孩儿,这才做鬼都不放过,定要多带几个过去陪她呢。”
梨倌:“这几个月倒罗刹妖倒消停了,想是带够了女娃了,便往生去了吧。”
东玉暗想:这倒是,打从内卫接手罗刹妖一案至今,快三个月了,还没听说哪里再有罗刹妖兴风作浪,莫非罗刹妖也怕本座?
有路人悄然听到几人议论,又跳过来说了几句,不过众人仍是对洛氏生前的香艳往事更感兴趣,说什么就是洛氏想孩子想疯了,所以要同发小通奸借种,结果被她老公发现了,这便酿出了一桩血案。
东玉没想到民间百姓思维如此敏捷,可比他们内卫更能断案,听得正兴起,那梨倌却乘机腆着脸让众人多买几个梨,生意经一上来,众人便断了八卦洛氏的由头,品评起那小倌的雪梨。东玉意犹未尽,挤到平头老百姓当中,正要聊聊自己平日里的推论,可坠嫂紧紧抓着手里的铜板,咕哝了几句,红着老脸地拉着东玉一溜烟跑了。
日头渐渐西斜,坠嫂终于决定动用手里的铜板,去买久已未尝的肉。坠嫂想到西市李寡妇肉铺去,那里的肉向来比东市便宜。可东玉及时拉住坠嫂,根据断金堂的可靠情报以及东玉的亲口验证,李寡妇的肉来路不明,口感太差,定然注水来着。当然,最主要的是李寡妇不卖东玉爱吃的猪蹄子。
东玉便自告奋勇地拉坠嫂拐了几条街,来到一家人流涌动的肉铺店门口,那店门上书:快刀肉铺。
东玉让坠嫂到对面的蜜饯铺子小坐一会儿,一心想去快刀肉铺抢肉。坠嫂知道这个蜜饯铺子有点名气,价格不匪,便对前来招呼的伙计立马说只要在门口坐坐就好,那伙计见东玉一身华袍,还带个婆子的,本以为是个阔绰的少奶奶,不想竟如此扣门,便敛了笑脸,东玉问有没有小猴子和小兽爱吃的粽子糖,伙计懒懒地报了价:一包十钱。坠嫂习惯性地问买两包能不能便宜些?胖伙计更爱搭不理地往里厢去了。
坠嫂便扯着嗓子喊了几句,伙计掀帘探个脑门,板着脸说准备打烊了,嘴里不干不净地唠叨了几句。东玉逛了这么久,红尘再好看,也看腻了,逛累了,火气腾地上来,二话不说,掏出一锭银子,默然往桌上一掼,震天一响,将个好好的八仙桌震个稀烂,把伙计连带个胖老板都给震出来了。慧音跳出来暴怒地砸着蜜饯铺子,胖老板正要发威,东玉也不废话,眼含狠戾地双手掰碎了一只小圆凳,又特地挑了个圆胖的蜜饯将军罐子,高高举起,比对着胖老板的圆脸不紧不慢地捏个粉碎,顺带露出来袖中刀柄,胖老板知道遇上狠角色了,暗中咽了口唾沫,肥脸挤出一丝笑容,颤声命伙计端来好茶和蜜饯殷勤伺候着。
东玉慢慢裂开她的招牌大狞笑脸,要了小猴子爱吃的粽子糖,胖老板肝胆俱碎地给坠嫂包起来。东玉又口气森冷地要了免费的茶水,一把拉过早已吓呆的坠嫂,强按她的双肩坐下,放心昂头到快刀肉铺那里去排队买肉。
胖老板板着脸道: “老婆子,你家媳妇对你还挺好。”
坠嫂立马摇手,惶恐道:“这是我家少奶奶,可不敢乱说哩。”
“那你命好啊,”胖老板忿忿道:“不过我那橙子、桌子、杯子还是得赔,可都是紫檀森的,老紫檀木的。”
坠嫂怔怔地目送东玉兴高采烈地奔着肉铺而去,不觉莞尔,暗想,雀儿姐老说这大姑娘是奸细,若真是,那这奸细作得也太憨了。听那胖老板发话,低头看伙计白着眼收拾一地狼藉,心中又发毛,这可哪里再去寻银子赔呀。
且说东玉一溜烟小跑来到肉铺门口,排在了小长龙队伍的最末尾,前方众人皆面色坚毅,只专心致志仰头望着自己心仪的肉品,坚信马上就轮到了自己。
东玉一边排队,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了那家掌柜胖屠半天,再一次感叹此人的演饰之术可谓完美,无论从服饰外形,职业语言,还是眼神,都可谓扮得传神,甚至巧妙地利用了肉铺的血腥气掩盖了他身上的职业气息,尤其是切肉时那种专业程度, 如此精准地掌握了肉质品肌肉的纹理, 最短时间内作出判断,以最佳的切入点,将明晃晃的玄武刀插入肉体,游龙入海,拆骨破髓,惊涛骇浪如履平地,最后精确地将客户所要的肉品重量和质量放到油纸里,不差毫厘。他修长的手指如燕翻飞,快速将油纸包起来,还打上一个漂亮的双扣蝴蝶结,排长龙的众客户早已是眼花缭乱,他却稳稳地将那包如同艺术品一般的肉品稳稳地放到顾客的手中,还不忘用低沉而性感的声音叮嘱道:“多谢光顾,下次再来。”
这明明是一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胖屠:肥脸带叠肚,鼻毛长大葱,下巴一颗痣,胸口挂红毛,眼神露呆滞,满手沾油腻,却令无数女性顾客看直了眼。
从她们目炫神迷的表情中,东玉读到了一致的感受:多么美好的春天,多么新鲜的猪肉,多么可爱的屠夫!
东玉则补上一丝额外感动:此人的内功在无意间丝丝缕缕慢慢浸透到肉品之中,是以吃起来特别美味,这屠夫切肉的技巧完全可以同他本身高超的杀人武技相媲美。
这位“胖屠”,正是辛追最器重的徒弟,断金堂第一刺,东玉的亲亲师兄,魔煞龙胆。
东玉向来以武功自负,断金堂中唯有龙胆可以与之一决高下,从小和龙胆一起长大,一起过招练手,彼此在身体上刺的窟窿加在一起,可能比龙胆做的红烧肉都多。虽然心魇症困扰着她,令她常在心中愤闷,自己有哪一点比龙胆差,可唯有一点,她深深地折服于龙胆,那便是龙胆做的红烧肉,尤其是红烧猪蹄子。
她认为这是一种巅峰,艺术的!
按规矩在扑食之中,如无必要,是不能同其他正在执行任务或休息的同伴交流。可于府的伙食实在把东玉饿得够呛,龙胆的猪肉成了她心中的圣品。
龙胆武功之所以高强,有他独到之处,他先喜在倒挂的大猪大牛身躯上先习拳法,辅以独门内家功力劈断大猪全身骨头致寸裂,然后以师门妖刀行的独门刀法剥皮抽筋,后来便换成了人躯,日复一日肉品渐多,除了人肉,别的俱都进了同伴的肚子里(大部分全进了东玉的肚子),有了龙胆的内功渗入,那肉变得特别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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