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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杀猪者班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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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爱德华骑着马,与这位同父异母的约翰.佩罗特,年轻而又俊朗的私生子,一边走在回去的路上,一边愉快地交流着。

  至于那头大笨熊,腹部绑着绳子,迈着四条腿,一步一步地在后面跟着,一边用垂涎欲滴地表情看着爱德华,口水都流了一路,将这些树木们可灌溉了不少水分,料想,过不了几个月,恐怕树木会生长的更加旺盛起来。

  爱德华骑着马与约翰.佩罗特并行着,左边是他的侍卫,右边则是约翰的侍从,两者之间瞪大了眼睛,警惕性很浓。

  而爱德华和私生子约翰毫不在意,仍然兴致勃勃的聊着天。

  “爱德华,你又怎么想到在这个时间打猎呢?春天可是禁止狩猎的!”

  约翰好奇地看了一眼爱德华手中与众不同的角弓,对比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长弓,脸上泛着好奇之色,但仍然矜持住,轻声地询问起打猎的事情。

  “这,我也是无聊而已,也没准备打那些怀孕的动物,只是手痒难耐,试试身手罢了!”

  爱德华当然知道春天不可以打猎这个默认的规矩了,但作为这片森林的拥有者,什么时候打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爱德华倒是没有关注约翰为什么可以到他的领地里打猎,贵族之间还是有默契,对于贵族打猎,只要不过分就行,是很平常的。

  而要是平民,那就完全不同。

  回答了问题,爱德华也开始提问了。

  “佩罗特先生,看样子你经常在这里打猎呀!对于这里肯定很熟悉,那么等下能否带一下路,我对这里可是晕头转向的!”

  对于这位私生子,爱德华其实也是好奇的,要知道,在之前,他可是随着继父一直生活在威尔士的彭布洛克郡,突然之间怎么到了肯特郡,这个与伦敦相邻,处于伦敦东面的沿海郡。

  “我是最近才搬到这里,对这片森林也是陌生的,恐怕无能为力了!”

  说着,约翰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那么,在弓箭上的造诣,你一定是炉火纯青吧!这可比我好多了!”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爱德华对着他小小的吹捧了一番。

  约翰听到这样的问话,眨了一下眼皮,嘴角微微翘起,显示,他的内心此时是愉快开心的。

  而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贵族子弟那种乖张和傲娇的脾气,反而显得十分谦虚。

  只见他摆了摆手,无所谓地说道:

  “对于弓箭,我也就是略微精通一些罢了,与完全精通还差的远,与你相比,我也不过是多练习了几年!”

  爱德华闻言,心里笑了笑,你这明显不是谦虚的谦虚,还真让我无言以对。

  他只能轻声地附和几句,继续聊着。

  寻着来时的路,爱德华带着约翰.佩罗特走了接近半个小时,一路慢悠悠,等他抬头一看,太阳已经爬得很高了,时间就要到达中午。

  见此,爱德华不得不催促着胯下的马儿,带着整个队伍都加速起来。

  走了不到十分钟,很快就来到了原先的起点。

  而在这片空地上,陆陆续续的就有侍卫从森林里出来,一个个托着大大小小的动物的尸体,摆放在空地上,对着其他路过的侍卫不住得显摆着。

  “你看看,这可是一头大野猪,估摸着得有五百磅吧,这可是一个大家伙,我了废了不少的力气!”

  “我跟你说们,我一定就是冠军,这是一定的!”

  爱德华还没有走出森林,耳中就传来了这样的声音,走出了一看,一位胡子拉碴,浑身带着泥巴和树叶的哥们,衣服都被割裂成好几条了,整个都就如同一个乞丐一般,原先二十来岁的年纪,硬生生的成为了四十岁。

  跟前卧着一头野猪,瞪大了眼睛,脖子上插着三只利箭,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伤口处流淌出来,看那样子,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野猪那长长的獠牙,尖锐而又密集的毛发,以及那庞大的体型,无不在向众人显示着,它生前的强大。

  而这个侍卫,能够捕捉到棕熊都不敢招惹的对象,的确具备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是个可造之材。

  其他人听到他的话,纷纷停留在他身前,对着地上的野猪不住地赞叹着,而对于他的吹嘘,也只能持默认态度。

  一时之间,他的下巴都快抬到天上去了。

  “的确,你的确是冠军了!”

  悄悄地走出森林,还没有人发现国王陛下的到来,而他的声音一发出来,立马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不管是看热闹的,还是自顾自摆弄着自己猎物的,一个个全部低头弯腰,恭敬地说着:“陛下——”

  “恩——”爱德华轻轻地哼了一声,而目光却转向了一旁的约翰.佩罗特。

  这位俊朗的私生子,脸色极为精彩纷呈,先是白嫩转为红润,再发白,再继而变成红艳。

  而一旁他的两位侍从,脸色却极为苍白,显然,他们想起,自己曾经将弓箭瞄准到这位国王身上。

  过了一会儿,他们脸上又浮现坚毅的表情。

  而这位俊朗的私生子反应极为迅速,迅速的变换眼色之后,整个人已经弯下腰,左手抚胸,恭敬地说道:“请原谅我的失礼,尊敬的国王陛下!”

  “我又没有说,你怎么会知道,现在知道也不晚!”

  爱德华脸上带着微笑,轻声细语地说道。

  “您的胸怀真是令人敬仰!”约翰轻轻地抬起头,依然恭维道。

  爱德华也就笑了笑,没有继续接话,路边遇到一个男的,转眼间就是国王了,的确很是考验人的心脏。

  “陛下,您回来了!”而在另一边,两位俏丽的侍女急忙跑了过来,轻轻行了一礼后,就快步地走到他的跟前,左看看,右瞧瞧,似乎要找出什么来。

  待两位侍女满意后,爱德华这才挣脱她俩,来到这位打倒野猪的勇士跟前。

  “还未知晓你的名字,勇士先生!”

  爱德华的话去春风拂面,挠得这位侍卫心里直痒痒。

  “陛下,我叫班恩,来自于汉普郡的班恩!”

  年轻人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弯着腰,恭敬的回答道。

  “这头野猪真的是你捕杀的吗?”

  爱德华指着那头还在流血的野猪,问道。

  “当然,我的陛下,这是我一个人耗费一个上午时间捕杀的!”

  “为了杀这个大家伙,我可是历经千辛万苦的,多亏了上次保佑!”

  说着,似乎回想起捕杀的场景,班恩脸上还是一副后怕的表情。

  “我想,你可以被称呼为‘杀猪者班恩’了!”

  说着,爱德华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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