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哪来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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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天边红得像是染上斑斑血痕。
天地之间有清浊二气,据说盘古开天那会儿,混沌分开,清气上升变成天,浊气下沉变成地,才形成了九界,人间界是最中间的一界,自然是清浊对半分。
白昼为清,夜晚为浊,黄昏总被称为逢魔时刻,其实指的是浊气骤生,阴邪秽魔蠢蠢欲动准备狂欢之时,所以会显得格外沉闷,当然暗界对此极为忌讳的缘故,因为它在玄术中的说法是道消魔涨,克制比较大,不过闵岚丝毫不怕,她就没有怕的东西。
城市缺少地气,夏季的傍晚就是这么热得没道理,闵岚走出小区才猛地发现自己好像忘带了很多东西。
主要是换了个新挎包的缘故,有些东西没来得及往里塞——这是阮教授给她做的新翻盖挎包,柔软与结实并备的棉麻料子,针脚很密,绣着几支精美的桃枝,上面缝着的扣子也很讲究,是圆润的桃木雕花。
闵岚得了这么件好东西之后,毫不犹豫就把她之前的挎包给烧了,然后把新包塞水盆里,拿如意斋里顺来的阴尸血和水泡了一天一夜,晒干就用上了。
原先的破布袋她才不吝惜,什么坏的脏的都往里丢,新挎包虽然好看,但是空间也有限,出门前因为高鹤又在她耳边逼逼,烦得她受不了,所以随手抓了点东西就溜了,结果现在才知道,自己就揣上了印章、融魂珠跟几张符纸,连罗盘都忘了带,更不用说笔墨了,倒是缠着布条的桃心木剑由于是主要武器,没给忘掉——缠布条的原因主要是上面镶嵌的翠玉太显眼,带灵气的东西光看着就觉得秀丽非凡,露在外面容易麻烦,她又顺便卸下了木剑的手柄,现在看起来就和棍子一样,不会再惹人注视。
她一边继续往外走,一边叹息,果然吃肉吃多了容易变蠢,舒坦过惯了,就少了几分警醒,要换做以前,她要去搞事结果发现少了趁手的玩意儿,准要打开自己脑子看看有没有该修理的地方,结果后来摸了摸口袋,发现竟然还留了半包烟,顿时心情就好了,觉得怎么都没关系。
马路前站了一会儿看看来往的车,城市里的出租车贵得很,她这回要去的地方比较远,身上就一点钱也不敢随意花,反正路线她已经查询清楚了,就准备坐地铁过去,倒几班就倒几班了,反正不急。
她十分坦然,据说人家化妆化得都跟妖魔鬼怪一样也敢出门,她的穿着虽然比较旧式但在注重张扬个性的魔都,应当不会惹人注目才是,再说全身上下都找不到一点金属制品,更不怕被拦……但她不知道,居!然!这!样!挤!
西部穷乡僻壤的土疙瘩里,一个火车站她就觉得人多到不得了了,但是魔都晚高峰的地铁,简直能挤到叫她灵魂都出窍。
不行,她这么想着,这钱省不得。
倒不是她不乐意跟人身体接触,而是她身上带霉气啊,老天爷对她实在太厚爱,沉重得无法拒绝,与她接触得时间长了就容易沾上点晦气,回头小则摔伤一跤,大则天降花盆,都是说不好的事,要知道高教授全家都随身带着护身符的,闵岚再没心没肺,也不敢随随便便造这样的孽,想想,还是肉疼地摸摸身上几张纸币,出去叫了辆的。
闵岚满心肉疼地想,这肯定跟她走霉运存不住钱没关系,出的血回头一定得找姚家加倍不回来……嗯,不坑姚家坑谁呢!
她在东边的某个新区下车,开始在这一地带游走。
据小黑说,符纸包的玩意儿最后的下落在就在这附近,目前整个魔都范围内的暗界势力大概都被姚青山发动着给她找东西,作为这一块区域的灰色势力实际上的掌控者,在华国官方都报备过得到默许的家族,势力之大当然贯通三教九流。
但是这玩意儿还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找到的,暗界的手法其实还比不上警察追缉,因为它的等阶非常高,隔绝卜算,要靠玄术来找极难。
而它准确意义上说来,并不是实体,暂时是被她封印在符纸包的那东西上,要是时间长了,被它挣脱了封印,那没准会换一个载体,那就更难找了。
闵岚对这一地带也不熟,一边走一边瞧着,绕了好大一圈觉得累了,就窝在一张公园椅上抽了根烟,又在附近的报刊亭买了瓶水。
夜色已经完全黑了,但魔都最繁华的地界着实就有不夜天的热闹与喧嚣,火树银花、光怪陆离都不能形容这一番灼灼气象,就算是闵岚这样的人,也不得不赞一声时代进步了,现在的人可真有头脑,但她眼中的世界天生就与常人不同,她能看到弥漫在此间的蜃与祟,越是人多的地方,人心中蒸出来的东西凝集在一起,就越是肮脏丑陋难以直视——也怪不了她丢的东西非要往这边跑了,这些可都是它的食粮啊。
这时一团虚虚渺渺的阴气骤然出现在她不远处的树枝上,一只乌鸦探下头来不爽地瞪着她。
魔魂其实跟着她许久了,悄眯眯隐蔽在暗处,虽说也不指望着能够瞒不过她的感知,至少这种形态就表示两不相干,它不干预她、她也别想求助它,但这会儿还真忍不住了:“你到底在等什么?”
这渣滓闷声不响地坐在这种偏僻地方,望着那边璀璨像是另一个世界般的光景,却动都不动——魔魂自然知道她出来是干嘛的,所以格外好奇她现在究竟是想干些什么。
闵岚没抬头,从口袋里又摸出根烟塞进嘴巴,叼着烟露出一抹讥讽的笑意,没说话。
魔魂很怒,扑扇了一下翅膀,发泄不出胸中的愤懑,只好硬生生压下来,跟她对着嘲:“别以为搞得好像这种高深莫测的样子,你就出了水立到岸上了!扣你脑门上的锅你想甩都甩不掉,你这种渣滓死了不要紧,反正活着也是个没心肝的穷鬼,别连累你大爷我!”
本来很开心地预备着看热闹,就等着看她被因果业力压得半死不活又疲于奔命解决问题的样子,它想想都能嘎嘎笑出声来,但它忘了,这种狼心狗肺的家伙天不怕地不怕,连死都不怕,她要玩起心跳来别人哪顶得住?
这厮还慢慢悠悠道:“就死了个把人而已,急什么。”
“都记你头上!你还不急?!”
闵岚嗤笑:“老天爷要拿这事开刀,算到我头上的能有多少?”
魔魂简直对她绝望:“你怎么就那么有脸呢!你说是就是?你以为你是天道亲闺女?在你身上发生什么都是事出有因?都是情有可原?都是顺其自然?脸大盖天了都!我倒真想撕开来看看是不是真能蒙住天!”
闵岚翻出一双死鱼眼对着它。
魔魂愤愤不平地飞开——早晚有一天破开她脑壳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它化成一道黑光流窜出去,努力感应那东西的气息,到底还是要给她去找东西。
虽说它与她几乎形影不离,但还真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时候摸到的那玩意儿,也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因为它不敢撕开符纸亲眼瞅瞅,它只知道似乎来源于某处佛寺,这么一想,感觉着好像与自己的来历似乎有某种微妙的相似?
魔魂只知道,那玩意儿的气息很怪异,充满了吞噬的力量,但又不是妖魔的感觉。
它飞了一阵,暴怒的情绪慢慢消褪下去,就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闵岚这些年行走江湖,虽说打从心眼里不把人命当一回事,但她的行为确实极规范,妖魔鬼怪杀了不少,但对于人,确实是极少沾染人命,不管是直接或是间接,该恪守的规则她从未逾越一步——为什么就这次例外?
说明她真觉得那不关她事儿!
所以她凭什么有这样大的信心?
魔魂回过头去,又找到闵岚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那个那张偏僻的公园椅,正在一条路边上的人行道上慢慢悠悠地往前走。
“喂,告诉你大爷,明明是你丢的东西,还导致那一连串恶性-事件,为什么因果却算不到你头上?”它一边放慢速度在边上飞,一边跟她聒噪,“天道算这东西不一向是算首恶的吗?人世的法都是为活人定的,天道的法却不论阴阳,为什么你这么有自信可以逃出这一劫?”
很简单,一群人把一个人围殴致死,判刑最厉害的不是第一个揍上去的,而是造成致命伤的那位,但是老天爷不是这么看的,它诛首恶,也就是导致这个人死的罪魁祸首,比如说这群人可能就是看着那边的人不爽,其中一个说了,不如咱们去揍他一顿吧,旁人就应了,他站在边上看,没动手,结果人被打死了,老天爷要计较这件事,不会重点算那些个下手的,头一个要清算的就是开口说话的。
这就是天理。
按照天理,闵岚手上既然攒着那东西,她就有保管她的义务,结果被人摸走了,这件事又导致了更惨重的恶果——由于最初的因是她保管不利,所以果也要落她头上——魔魂怎么想都该是这样的论断,但为什么闵岚毫不在意?
百思不得其解。
“喂,渣滓,你倒是说话啊!让大爷开开眼界,你又钻了什么漏洞?”
对于闵岚来说,要忍受魔魂的瞎逼逼实在是比丢了东西更头疼的事。
但这回她也没被烦到跟这死鸟大打出手的地步,因为她很快就撞上了一件事儿。
“……有趣,”她忽然就兴奋起来了,“这趟出来得值了,刚阻止了一个恶鬼成煞,转头居然又遇到了‘凶神’!”
天黑了,到点了,可以下班了。
简冬云一到这个时间就觉得格外慌乱,最近一直觉得哪里怪怪的,总觉得像是什么地方有双眼睛在时不时地盯着自己,这种被窥视的感觉如影随形,叫她跟个神经质一样疑神疑鬼。
今日格外糟糕,与夜班的同事交接的时候也觉得神思不属。
磨蹭了好一会儿直到末班车的时间近了,才逐渐克服自己的心慌意乱,取了包准备回家。
这时候应该说还早得很,都市夜猫子的夜生活才刚开始,路灯很敞亮,她坐的公交车是直接到小区的西门,只是西门最近在维修被封了,需要走一截路绕到北门进去。
她妈晚上要照顾小侄子,爸爸的腿脚又不好,哥哥又出差在外,总不好因为她疑神疑鬼,劳烦嫂子出来接她回家……
这路公交车的末班车在九点,她顺利乘上车,车开了二十分钟到站,她踏出车门的时候挎包搭在肩膀上的金属链条忽然之间断了,她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自己的包,然后站在公交站嗲底下惋惜地看了眼断裂的部位,这还是她挺喜欢的一只包来着。
她抱着包在胸前,继续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觉得心上正在蔓延丝丝缕缕的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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