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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厌结


刘睿影醒过来时,正躺在一辆马车里。

这辆马车很是宽大,完全舒展了身子都不会有任何拥挤的感觉。

尤其是他的身子下面软乎乎的和躺在一张床上没什么两样。

脑袋还枕着枕头,刘睿影回过神来后,觉得一阵头疼……连带着眼睛似是都要爆裂开来,夺眶而出。

恍惚中,朝左右看了看。

马车里很是亮堂,车窗大开着,阳光可以从外面照射进来。

这样的阳光绝对不是夕阳。

夕阳的颜色不是这样,要更加深沉。

现在的阳光,应该还没到正午。正午的时候,阳光已经从头顶正上方,照射在马车的顶棚,不会像这般,从窗户里径直照进来。

刘睿影努力侧过身子,用左边的手臂支撑住身体,勾着脖子,打量起马车里的东西。

这马车除了地方宽敞以外,并没有其他任何特点。就连个桌台摆设都没有。

但没有东西,却有个比东西更引人注意的。

马车里除了刘睿影之外,还有两个人。

蛮族智集和那光头独臂的男子也坐在车里。

刘睿影心里一惊,下意识便要伸手摸剑。

他的剑就摆在自己的身旁。

当刘睿影的手掌重新握住剑柄时,心里顿时安稳了几分。

可很快,他的手却又松开。

不是因为刘睿影放松了下来,而是他的手无论如何都使不上力气。

“刘典狱,不必费力了,你是握不住剑的。“

光头独臂的男子开口说道。

        他的脸上有一种莫名的自信,说出的话虽很是狂妄,但眼中闪烁的得意坚定让人莫名相信。

        分明是个看起来满口谎话的人,可这一句却让刘睿影听进去了半分。

        因为他知道,如果一个经常爱说谎的人突然一本正经的去和你讲一件事,那么这件事一定是最真实可靠的,比那些诚信至上的人都要可靠。

        因为说谎的人的脸上是不会出现正经这两个词的,他们言于心,都是随意轻荡之人。

        这种正经不是一时就能学会的,若不是突然改变了心思,是怎么都伪装不出的。

刘睿影想要回答,但尝试了几次,却连嘴都张不开。

脑袋莫名的一阵眩晕,让他的左臂都支撑不住身体,干脆重新躺下,尽力睁着眼睛,盯着车厢的顶部,保持清醒。

忽然他的脑袋被一只大手托起,刘睿影看到是蛮族智集。先要挣扎,可身子软绵绵的,使不上一点力气。

蛮族智集一只手托着他的脑袋,另一只手拿了个水壶,不由分说,就朝着刘睿影的嘴里灌进去。

一股腥咸的味道从口腔里直冲脑门。

蛮族自己灌进他嘴里的,绝不是水或者茶,在他的记忆中也没有任何酒会是这样的味道。

        他只能祈祷不是什么恶心的玩意,只要是人能喝的,他都等接受,要是什么马尿之类的,他一定会恶心个半个月。

刘睿影无法拒绝,喉头被动的吞咽着。

蛮族智集将水壶中的全部液体都灌入了他的嘴里,才重新将他的脑袋放在枕头上。

因为吞咽的太过于急促,刘睿影不禁轻轻地咳嗽了两声。

脑袋受到了些许的震动,可方才的疼痛和晕眩却如潮水般消退。

紧接着,他感受到了自己有力的脉搏。

从未有这么一刻,刘睿影能把自己的心跳听得如此清晰。

在这般强有力的脉搏之下,血液迅速恢复了活力,从胸膛中央流向四肢百骸。

刘睿影显示动了动手指,发现竟然可以自如的抬起。接着又扭动了一下脚腕,伸缩也很是自如。

闭上眼,重新安定了片刻。

刘睿影腰部发力,直接坐了起来,扭过上半身,握住了自己的剑。

剑锋瞬间出鞘,在眼光的照射下,把车厢里映的要比先前更亮!

但他的手还是不由自主的在抖动……微弱的频率,肉眼不可见,但反应在闪光上,却是极为清晰。

闪光浮动在车顶,犹如水波涟漪。

这样的手是不该握剑的。

或者说这样的手,握住了剑,也无济于事。

仅仅是停顿在这里,就已经抖动的如此剧烈,若是再刺出去,恐怕瞄准的是人的咽喉,等逼近了对方的身子,就已经变到了脚脖子的位置……

“这是哪里?”

刘睿影抿了抿嘴说道。

所有的感觉恢复之后,就觉得口渴无比。

干涩的舌头即便舔了嘴唇也无济于事……现在的刘睿影觉得自己能喝下一大缸子水。而身上的燥热,可以让他奋不顾身的脱光衣服,跳进水里泡着,贪图那一瞬的清凉。

“我们在华容道上。”

蛮族智集说道。

刘睿影面无表情,心里却是天翻地覆。

他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赌桌上。

那女子将所有的筹码全都兑换成了银钱,一股脑的推到刘睿影面前。这其中的一半,也许是一多半,都是光头独臂的男子的筹码。

刘睿影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给自己,何况这样不明不白的钱,他也不敢收。

        要是收了,说不定就把自己或者自己的朋友卖了呢,钱不会白来,谁会平白无故给别人钱呢,如果收了,就会因为这一层交易关系受许多限制。

        银子是身在之物,要是因为这些影响了自己,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对于刘睿影来说,能吃饱喝好,有酒就行,其他什么大富大贵,他都不需要。

没有人讨厌钱多,刘睿影也一样。

但钱多钱少,都得有命去享受才好。

刘睿影不想为了些许银子,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不过这会儿看来,自己还不如干脆拿了那些银子。

起码当时,他就是那个地方最富有的人。至于性命,现在不也是落在了别人手里?和之前所担忧的又有什么区别?

“你们想要做什么?

刘睿影沉吟了片刻问道。

他已经不想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至少他还没有死,还有心跳,有呼吸。

活着,总有机会能改变。

就像昨晚赌桌上刘睿影的运气竟是能强压出千的光头独臂男子一筹。

“请你去厌结部落做客。”

光头独臂的男子笑笑说道。

马车随着他的话音落下,骤然停住。

光头独臂的男子朝外说了句刘睿影听不懂的蛮族话,立马就有人抬着个桌案,送进车向来。

桌案上有酒有肉。

酒装在壶里,没有一丝气味泄露,闻不出是什么酒。

肉但看颜色,有羊肉,有牛肉,最中间还摆着一条鱼。

不过除了这条鱼之外,牛肉和羊肉好似都没有煮熟……从肉块的  缝隙里,还有粉红色的血水流出。

最让刘睿影在意的,是桌案上距离自己最远的地方,却是有一杯茶。

透明的水晶杯,里面泡着一杯毛尖。

茶叶根根竖直,品质极好。

看茶汤的颜色,就和刚下来的新茶没有差别。

可现在是冬天。

新茶基本在清明前后。

距离清明,已经过去了半年多。

据刘睿影所知,目前世上还没有什么地方,能将新茶保存的如此完好。

西北有些陈年的冰窟,冰雪一年到头都不会融化,温度极低。那里的人们,经常把冰窟用来保鲜。就连定西王霍望,也把定西王域大军所需要的草料、粮食,冻在其中,以备不时之需。

可西北并不产毛尖。

从毛尖的产地,去往定西王城需要大半个多月的路程。而从定西王城,经过中转,再去到陈年冰窟,又需要大半个月。

即使从毛尖采摘下来,就马不停蹄的送往西北,等抵达了冰窟,新茶也变成了陈茶。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刘睿影只想喝水。

他的身子虽然恢复了力气与知觉,但行动上还是有些艰难……尤其是当他的脑子转动飞快时,身体却跟不上。这种脱节的感觉,令他十分痛苦。  

好在蛮族智集看出来了他的意图,将茶杯端起,放在刘睿影面前。

刘睿影立马扑上去,贪婪的喝着,但却差点没有端稳茶杯。

这茶杯着实是太重了……看着通透,实则是一整块水晶雕刻出来的。

一鼓作气喝完了整杯茶,连同茶叶也一起吞下肚去,刘睿影才觉得身子又恢复了几分。

“刘典狱,身子怎么样?”

光头独臂男子问道。

他问的很真切,还有几分小心翼翼。

但刘睿影却听得极为刺耳,甚至觉得虚伪至极。

“托你的福,还没有死。”

刘睿影没好气的回答道。

光头独臂的男子咳嗽了一下,似是遮挡自己的尴尬。

“长兴,你来说说吧。”

光头独臂的男子看了一眼蛮族智集说道。

直到此刻,刘睿影才知道这位蛮族智集的性命,原来是叫做长兴。

想两人一路从中都城来到这漠南之地,竟是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刘睿影不由得有些愧疚……但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和昨晚混沌的记忆,这种愧疚感顿时又荡然无存。

“刘典狱,现在知道我的名字了?”

长兴半开玩笑的说道。

刘睿影无奈的点点头。

一个人的名字果然很重要。

以前不知道名字,甚至有时候都觉得这位蛮族智集只是一个东西,  不似有生命一般。

现在知道了名字,整个人在他面前就变的丰满起来,有血有肉。

“我先为昨晚的事情道个歉。”

蛮族智集接着说道。

同时微微弯腰颔首,以示歉意。

“不必。”

刘睿影说道。

虽然还不是什么好的语气,但比起先前已经不那么强硬,有了些许温度。

“昨晚是用迷药迷倒了你,不顾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做。平平整整的将你抬到车上,一直到刚才你醒来。”

长兴说道。

“何时上路的?”

刘睿影问道。

“今日清晨,抬眼刚刚升起的时候。”

长兴回答道。

算时间,这条华容道应该已经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

刘睿影记得欧小芹说过,华容道的路程和天气相关。若是赶上好天气,晴空万里乌云,那只需要一日多就能抵达蛮族部落。若是天气不好,大风引起了沙暴,那就得原地等着。

遮天蔽日的沙暴,连骆驼都睁不开眼睛,只能停留在原地,等它过去之后再行赶路。

而这沙暴的长短也不固定。

有时候几个时辰便能过去,有时候却得好几天!

看日头,今天肯定算是个好天气。

所以天微微亮时便出发,争取在天气好的时候多赶些路。要是能一直这么好,今晚晚些时候应该就能抵达蛮族部落i

有长兴和刘睿影交待,光头独臂的男子抽出烟杆,含在嘴里,准备点燃。

刘睿影看到这烟杆,猛然想起昨晚迷晕自己的迷药,定然就是放在这烟丝里。

他在去到那赌局之前,丝毫没有任何异常的感觉。

摇骰子的时候,身子与头脑也没有任何不适。

直到最后结算筹码时,这光头独臂的男子点燃了烟杆。刘睿影的记忆便也止步于此。

两相核对之下,迷药定然就在烟杆里。

但这会儿,他却是又拿出烟杆来,难道还想在迷晕刘睿影一次?

“刘典狱放心,盟主这次只是想抽烟而已。”

长兴解释道。

不愧是部落中的智集,察言观色的能力着实不同寻常。他立马感觉到,刘睿影看见烟杆之后神色不对在,这才出言宽心。

“盟主?”

刘睿影看向光头独臂的男子。

据查缉司中的卷宗记载,漠南蛮族一共有六个部落,每个部落中都有一位盟主。部落的名字,也是根据盟主的姓名而定。新盟主可以以自己的名字更改部落的称呼,也可以将原有部落的名字继承下去。

不过蛮族部落中,权利最大的却不是盟主,而是司命与天官。司命负责观察星辰的移动,以此对部落中的重大事物做出决策,而天官则是他的徒弟。一个不落的盟主,只是司命决策的执行者而已。

传说,蛮族不落的先祖,是在群星闪耀时降临在漠南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

那时的漠南还不是连天的大漠,而是分布着座座山脉。

山脉的下连接着起伏不定的丘陵。

天空中也没有砂砾,而是乳白色的。

蛮族的先祖们在山脉中落脚,依托山脉的走势和山峰丘陵的高矮,修建了许多聚集地。

这些聚集地被很好的隐藏在层层叠叠的山脉里,从外面根本观察不到任何踪迹。

这样的世外桃源,使得蛮族得到了安稳的空间,用以生存发展,但同时也格局了他们与外界的交流,所以发展的极慢,在五大王域人眼中,成为了落后和野蛮的象征,蛮族也因此而得名。

不知多久以前。

这个日子就连蛮族中一直没有断了传承的司命也对那个日子含糊其次。

总之,现在的漠南,只有无尽的大漠,根本没有山脉的踪影。关于先祖的事迹,也被当成是司命为了稳固自己的神秘与地位而编造出来的故事而已。

毕竟大漠中的山脉太过于骇人听闻,而群星虽然时刻都在闪耀,却也过于遥远。

“是的。这位就是我所在的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

长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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