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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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等风停,等他归》的调色盘,存稿、时间以及人物关系和灵感来源都在图中显示,相关证据和证明都已交给我的律师,希望各位造谣者在法庭上还能坚持己见。”
“另外,事情结束后,我将进入无限期停笔,《等风》也将停更。”
“以上,抱歉。”
点击发送微博后,闻歌长舒一口气,她的小说《等风停,等他归》在发行一部分后就有人指责她抄袭,并且不止一本书,在评论中指出哪一章哪一句是她在哪看过的话或剧情的改版,哪个人物的性格跟其他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相似。
起初她不甚在意,没想到这些人越说越上头,还开始拉帮结派,搞的被牵扯到的书的读者也来她这里闹,她的微博私信在这段时间没少收到谩骂她的话,连她笔下的其他小说也受到质疑,一度令她陷入自我怀疑,究竟她的白色风信子是像了谁。
就算她的读者再多,也抵挡不住键盘侠叫骂声,她恼了,也烦了,起初不说话被人说默认,后来澄清几次又说她狡辩,她又不是榆木脑袋站着让人骂,齐舞也看不下去了,让她把所有相关证据发给她,上法庭直接将那些造谣者狠狠地按死在地上,她会为她谋取最高利益。
《等风》是她写的第一本双向暗恋且大圆满结局的文,是为了纪念她逝去的青春,之前发行的四本书都是be,不是男主死了就是男主病了离开的,每本都让读者哭的稀里哗啦,说她心狠的一批,要给她寄刀片。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这么写,她已经26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呢。
没吃过猪肉但她见过猪跑,齐舞谈过啊!
虽然每次都是惨淡的结局。其实也不是齐舞哪里不好,主要是齐舞谈的偏偏就是十个男人里面唯一的一个渣男,她就是个拥有吸渣体质和恋爱脑的大冤种。
每被渣一次齐舞就跟她激情控诉渣男一次,导致她觉得齐舞挺可怜的,也就应了她的要求把她的历任渣男男朋友写成男主,然后结局黯淡,爱而不得。
作为一个中文系的老师,她不允许她的小说不美,所以她写的书往往被称为“be美文第一文”。
《等风》的灵感来自于她的高中时代,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她也有那个心动过的人。
林子奕是一高的风云人物,简直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他还眼带钩子,能无形中让人沉醉于他的美色,又痞又帅。
他不缺朋友,走到哪都有人的目光是追随着他的,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好看啊。
闻歌是文科班的清冷型美人,她的美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觉得她漂亮喜欢她的人很多,但没有人敢当面表白。她就是这样,一个眼神都可以让别人退缩,但在朋友面前,她又很搞怪可爱。她跟他没有过什么正面交往,甚至他并不知道她叫什么。
不过还是有一次例外的。
高三时有一次他因为考试中途睡觉导致几门课直接零分,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口头批评。恰好她那次考试成绩很不错,被老师叫去鼓励了一番,他的老师看着她的老师夸她,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林子奕,你看看人家闻歌,成绩又好又不骄傲不捣乱,什么时候你能学听话点,你再怎么玩,也不能拿考试开玩笑啊!”
她闻言瞥了他一眼,后者依旧是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蓝白色夹克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阳光透过窗户倾洒在他的脸上,照射的光使他的眼睛不适应的半眯着。
好一幅美男沐浴图,可惜沐浴的是阳光不是水。
感受到她的注视,他回视了一眼。触及到他目光的那一刻,她好像思春少女被发现了什么心思一样快速偏开头,脸瞬间火热起来,与她的脸蛋完全违和。
就连老师后来说了什么她都只是胡乱点头,压根没听清到底说了什么。
真是应了一高流传的那句话:妖孽如他林子奕,迷倒九亿美少女。
连她都差点在他的眼神中迷失自己,饶是见过的帅哥不少,也敌不过林子奕的风流倜傥。
林子奕就像是女娲亲手捏的小人儿,五官精致,皮肤白皙,一头墨色微卷毛,刘海儿蓬松地触在眉毛上。他有一双细长灵动的下垂眼和绯薄红润的唇,笑起来微微有些妩媚,眼角勾人。可不就是这幅长相,迷倒了九亿美少女。并且,他有185cm的傲人身高,传闻他有八块腹肌。
当然,没有女人见过。
“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这句话用来形容他毫不夸张。
从那时开始,一种不知名的情愫便在她的心中埋下种子,之后每当在食堂或教学楼或操场偶遇到林子奕,她都会暗自兴奋,努力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就算,他不认识她。
暗恋的种子埋在她心里,慢慢发芽,不知什么时候,竟也绽放了一朵纯洁的白色风信子。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她也曾爱慕过那么好的他。
她也有偷偷打听林子奕会去哪里上大学,但是得到的回答全都是:林子奕会出国留学。
对啊,他成绩那么好。
所以说高考后,她就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了,想着要给自己的青春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她便写了一封情书,却没有署名,在一次所有人都去上体育课的时候偷溜出操场跑到他的班级将情书塞进了他的书包侧兜里,当然,这一整个过程都有齐舞帮她盯梢。
她不求他的回应,只是想让自己之前关注他的功劳没有白费。
高考结束后,她真的再也没见过他了。
八年,她对这八年间遇到的人都激不起汹涌的浪花,她心中的白色风信子盛久不衰,就好像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
可是他也从未靠近过她,很奇怪吧,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这种事情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这世界上最迷惑人心的无非就是情啊、爱啊。
晃了晃头,她不再回忆以前的事。收拾下东西要去上课了。
显然今天的闻歌不太在状态,刚走到上课的教室门口就被姗姗来迟的学生撞了一下,下意识抬手去稳住自己,结果直接撞到了离门口最近的桌子上,手肘顿时红了一片。
“对不起,对不起!没事吧闻姐!”是在她课上很活跃的那个女孩子,林子悦,“我今天有点起晚了才来这么晚,我的错我的错……闻姐,闻姐?”林子悦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试图唤回正在盯着红肿的手肘发愣的闻歌。
“啊,哦。我没事,快进去吧,要上课了。”闻歌回神,她有些莽莽撞撞的,总是容易受些皮外伤,小伤的话倒还好,但这下手肘隐隐发痛,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骨头,忍着好了,结束了去医院看看,诶,又要上医院了,这个月第几次了……
“好了大家,手机放一放,我们上课了。”闻歌是他们专业最年轻的女老师,人漂亮身材又好,女人最懂欣赏女人,中文系女孩子又居多,大家都喜欢叫她闻姐,私下也爱约她一起玩,没什么代沟。林子悦是跟她关系最好的,小姑娘老是嚷嚷着她们两个相见恨晚,总想着把她哥介绍给闻歌认识好跟她关系更近。要不是闻歌总以她有喜欢的人为由拒绝林子悦的请求,估计林子悦能立马把她哥带到自己面前。
随着下课铃响,闻歌抱起课本说了一声“大家下课”就往外走,整个左手臂酥酥麻麻的,也不知道她是靠什么意志力一直忍了两节课的。
结果刚出教室门就被林子悦追上了。
“啊——!闻姐,你胳膊肿了!诶呀都怪我都怪我,我陪你去医院吧,我哥是外科医生,应该能帮你看看,”林子悦咋咋呼呼的,“那个,闻姐,这次真不是想撮合你跟我哥,我哥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就在人民医院坐诊呢,我不小心撞到你了我得赔罪对不对,好不好嘛——”
“打住,打住!姐今天有约了,没什么大问题,只是皮肉有点痛,过两天应该就好了,我涂点药就行,这周已经去了三次医院了!”闻歌很受不了林子悦的软磨硬泡,差点就败下阵了。但她是真的不能让她陪着去见她哥,就算是看医生,看哪个医生不好?真的见面会让她觉得很尴尬的,越尴尬她就越是面无表情,有点伤和气了。
骗她一次,就一次。
“好吧……那你一定要注意着点哦,我先回宿舍了,你路上小心,拜拜”
“拜拜”
两人分道扬镳后,闻歌直奔停车场,火速开往人民医院,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手肘实在太痛了,要命啊!
反正林子悦她哥跟她素不相识,她不可能这么巧碰见的,而且既然她哥是外科,那她就专门去骨科看呗,外科范围那么大,谁知道她哥会在哪,怎么会屈尊于小小的骨科呢。
存着侥幸心理的闻小姐舒了口气,把心放到了肚子里,接着快速赶路。
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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