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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高跟鞋帝国4(求订阅)


  “还有你,滚蛋!还等我我给你赔钱?”

  男记者咬牙切齿的看了花哨一眼:

  “你给我等着!”

  然后抬着剩下的三脚架气哄哄的离开了。

  沈家人这才反应过来。

  几个长辈都见鬼似的看着花哨。

  以前的沈晚晴虽然骄横,但也是在窝里横。

  从没像今天这样对付这么多新闻记者。

  是家里出了事,长大了啊。

  老外婆泪眼婆娑的拉过花哨抱在怀里,心疼得老泪纵横:

  “委屈我们阿晴了,呜呜呜——这都是你爸造的孽啊。”

  甄秀琴还是抢救过来了。

  医生鉴定是颅骨粉碎性骨折,伴随颅内淤血,需要手术治疗。

  大家一听名字很严重,顿时就急了。

  医生安抚道:

  “就是名字听着吓人,可以康复的,康复后养好了也不会有大的后遗症,放心吧。”

  之后一家人就开始忙碌缴费,办住院手续等等。

  现在花哨彻底没人管了。

  爹还在看守所,等待宣判。

  妈在医院,昏迷不醒。

  花哨看着这一堆烂摊子,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也不知道受害者家属怎么想的,

  这时候不是应该赶紧找律师,狠狠的问他们家要一笔天价赔偿金吗。

  怎么这么冲动的过来报复?

  也许是她站在说话不腰疼,死的不是她在乎的人吧。

  花哨联系了父亲的律师,将现在事情进展说了一遍。

  律师很惊讶这个时候居然是家里的小孩出面。

  但也没多说什么。

  花哨问他:“要判几年刑?赔偿金大概多少?”

  三条人命,应该是个天文数字。

  律师想了想说:

  “沈先生这个情况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一般三年到七年之间。”

  “至于赔偿金,这个要看双方怎么协调了,光脚不怕穿鞋的……”

  花哨立马明白了。

  赔多少钱要看肇事者有多少钱。

  她又问:

  “我爸那厂子能抵多少钱?”

  律师说大概两百多万。

  花哨一听,觉得特别讽刺。

  她用一个虚假的晚上骗来两百万。

  她爸用奋斗了一辈子的心血抵押了两百万。

  果然真正的有钱人花钱就是吃饭喝水,

  普通人花钱那是骨头上刮肉。

  花哨说:

  “你去跟王家的律师交涉,现在双方都有责任,两起事故一码归一码。”

  “我爸这事,他们要多少赔偿金都行,只要别太过分。”

  “我也不强求他们写和解书,我爸这是自食其果,让他在牢里蹲几年清醒清醒。”

  花哨不想在赔偿金上苛待王家人。

  原主爹撞死的那一家三口里还有个上小学的孩子,两口子也正值青壮年,上有老下有小的。

  再抠他们的赔偿金未免显得太不是人了些。

  而且这样做对她也是有好处,

  能显著提高整体幸福指数,就是赚取额外积分。

  这本书基本积分是不可能有多少的,只能从额外下手。

  律师听着她俨然一个成年人掌家的口吻,觉得违和中又有点信服。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在全家人乱成一锅粥的时候,还能保持理智,不哭不闹的找他这个律师商量。

  律师又问,那厂子还抵吗。

  花哨说:“不了,抵给银行太不划算了。”

  她打算用这家厂子翻身。

  不然后期庞大的赔偿金会把她压垮的。

  她是不指望家里那些人了。

  这些年亲戚都被她爹养废了,能干实事的人没有。

  其实吧,花哨知道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就是纪钦雨所说的划水。

  很简单,就是简介路线,多跟男主接触接触,假戏真做,所有麻烦都男主解决。

  但花哨这个人呢,打小就不走寻常路。

  她喜欢金钱带给她的虚荣与满足,更喜欢在赚钱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安稳感。

  赚钱对她来说是游戏,是娱乐,是取悦自己的一种方式。

  当天下午,花哨抽空去看了一下厂子。

  她去的时候厂子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名流水线女工。

  沈爸厂子名叫时风鞋业,主要承包生产一些中低档鞋。

  种类非常杂,男鞋女鞋,运动鞋高跟鞋都有。

  花哨看了一圈很不满意。

  在她看来,这些成本不到五十块的鞋真没什么前途。

  花哨在厂里待了一下午,记录了一下厂子现状,脑中大概有了蓝图。

  晚上她也没回学校,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各大鞋城跑市场。

  她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都有哪些品牌,大众审美又如何。

  跑了一整天,又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

  花哨惊喜的发现,这个世界没有“周仰杰”,没有“意大利贵族”,更没有著名的红底鞋!

  她是高跟鞋的终极收藏家。

  可以说,很少有人像她一样能对高跟鞋这么钟爱且了解。

  有了这个优势,花哨的目标就更加明确了。

  她要将手上这家濒临倒闭的鞋厂做成有自己品牌和商标的高跟鞋帝国!

  晚上,花哨站在马路边上拎着五六个她今天购入的高跟鞋,准备带回家研究。

  她等了半天,也不见她线上下单的出租车出现在她视野里。

  因为无聊,又是大晚上的没人,

  她就坐在路边阶梯上,把新买的鞋子一双双的试穿了一遍。

  谁知就在她旁若无人的试穿到第三双的时候,,忽然感觉到相机的闪光灯。

  她本能的警觉抬头,就见到站在马路对面,刚放下相机的宣钰。

  他还是像上次见过的那样,头发有些长,在脑后简单的扎了一个小辫子。

  看起来像是个走街串巷却又孤独的诗人,相机就像是他记录灵感的纸笔,谱写他看到的美丽。

  他抱歉的朝花哨笑笑,穿过马路,来到她面前礼貌的询问:

  “我也是刚看到你,觉得你刚才很美,就忍不住拍了下来,你介意我留下这张照片吗?”

  他将相机拿给花哨看。

  照片里的她穿了一件黑色长裙,坐在路边的月色下,低着头隐约可见精致的五官,正试穿着一双酒红色高跟鞋。

  整个画面带着诡异的美感。

  对,就是诡异。

  因为是晚上,光线很暗,花哨又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黑色的长发,

  几乎除了那双高跟鞋,其他都是灰白黑色调的。

  灰暗的灯光,黑色的衣裙,白皙精致的脚踝......

  如果不是亲手拍下的,宣钰都要以为这是调色p过的成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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