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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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的疲惫让张知陈几乎是沾到枕头的瞬间便陷入了沉睡。
他做了一整晚的梦,梦里都是当年姜絮言自杀的场景。
是的,在警方的通报里,姜絮言是自杀。
在那个高考完的学子彻夜狂欢的茫茫黑夜里,在他被她赶走后不久,小姑娘独自将房门紧锁,用一把火将自己的生命焚烧殆尽。
连带着把他的一颗心也带走了。
张知陈永远都记得,在他从封远那得知消息的一刹那,他整个人像被猛然泼了盆冰水,没有任何反应,甚至率先涌上来的都不是伤心,而是荒唐。
怎么可能,姜絮言怎么会死呢?
她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
张知陈失魂落魄地挂掉电话,疯了一样狂奔到姜絮言和奶奶租住的筒子楼那,还没进巷子,就看见整条街都挤满了围观的群众,身着橙黄色防护服的消防员和蓝色警服的警察在一片灰蒙蒙的天地里尤为刺眼,他们拉起警戒线疏散周围议论纷纷的人群,满脸肃穆沉静,仿若最无声的哀婉。
滔天的火光将将被扑灭,原本就破败不堪的筒子楼已经变成了断肢残垣,大火吞噬过后,空气中弥漫着炙烤过后的烧焦气味,乌云密布的天空被直窜而上的浓烟侵染的愈发阴沉,压在每个人的心头上,让人喘不过气。
张知陈站在人群外,机械地喘着气,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动不了,也不敢上前。
“这家小姑娘长得漂亮人又乖巧,和奶奶相依为命,听说就前天,奶奶还死了,这下就剩她一个人,怪不得想不开呢。”
“啊?老太太没啦,不是前几天我看还好好的呢,怎么就突然没了?”
身旁两个还穿着睡裙的阿姨正哀叹一个年轻姑娘的逝去。
“能因为啥,你忘了经常来她们家催债闹事的混混啦,那阵仗那架势,前天晚上的动静你没听见啊,都把警察闹来了,老太太本来身体就不好,估摸着是没挺过去。”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啊,唉……”
“孩子可怜啊,因为奶奶的事,听说高考都没去。”
“那也不能自杀呀,人生还长着呢。”
“熬不下去了吧,可怜啊……”
……
一声声可怜,像把钝刀一下又一下地磨在张知陈的心上,撕扯着血肉。
听到这些话,他忽然觉得自己身上的血仿佛被抽干了一样,明明已经是六月初,他的手脚却凉的可怕。
男生肩膀颓然,表情呆滞麻木,周遭的声响仿佛是透过玻璃罩传到他的耳膜里,一点也不真切,甚至有点可笑。
为什么她们说的他一点都不知道?
奶奶死了?
姜絮言没去参加高考是因为这个?
她为什么不告诉他?
他为什么不多问几句?为什么没察觉到她的不对劲?为什么丢下她就这么跑了?
他都做了什么?
张知陈胸口堵着一口气,他皱眉张了张嘴夸张地咳了一声,眼泪被震得顺着脸颊滑落,随后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无声地往外冒,怎么也止不住,心绞痛得厉害,他用力锤着胸口,但一点缓解的作用都没有。
空气仿佛被压缩了,他吸不进去,也吐不出来,渐渐他开始耳鸣,围观人群的惋惜和议论像堵密不透风的墙,把他围在里面,他抬起胳膊抱住脑袋,想要放声嘶吼,可嗓子却哑得发不出一个音节。
直到一身橘色的消防员抬着一个盖着白布的担架出来。
白布隆起的弧度让人崩溃。
张知陈眼神震动,原本一丝自我安慰的侥幸随着那担架颠簸中从白布下抖落出的手而灰飞烟灭。
那都不能称之为手,黑黑的,因为失去水分而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完全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他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盯着姜絮言出神,女生低头写字的样子特别乖,细白的指节捏着笔,一笔一划地运算抄写,感受到他的视线会小心地转过头,用笔尖指指他,警告他认真听讲。
在他打完球口干舌燥的时候,那双莹白的手会握着水弱弱地递给他,他每次接过的时候总能无意间准确地拂过她的手背。
他喜欢到宁愿改变自己也要走到她身边的人,变成了一具黑黑的蜷缩的焦尸,被随意地盖上一块白布,放在脏乱不堪的地上,留在警方存证的相机里,成为众人口中的可怜人,连个给她收尸的人都没有。
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在张知陈的心底彻底碎了。
他踉跄地跑起来,推开阻挡的人群,不顾拉起的警戒线,像个发狂的恶犬,就要冲到姜絮言身边。
周围的民警被这突然闯进来的少年弄得猝不及防,在他就要碰到尸体的时候,被生生拦腰挡了下来,但那少年力气大得惊人,两个民警都差点没拦住他。
“放开我!”
张知陈像头受伤的猛兽,从胸腔深处发出低哑的哀鸣,眼睛赤红,里面血丝密布,脸上毫无血色,苍白又可怖。
“张知陈!赶紧给我出去!这是什么地方?能让你随便往里跑!”
呵斥的是封远的父亲封兆光警官,他一眼便认出了张知陈,是和他儿子经常在一起厮混的小子。
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张知陈一瞬间愣怔,随即从恍惚里找回些理智,红着眼没什么焦点地看向封兆光,语气恳求:“叔叔,让我看看她好不好?她是我……同学,我认识她,求求您,让我看一眼,就一眼……”
封兆光原本烦躁的表情一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不确定道:“你同学?”
“是是……我……”那句“认识”怎么也说不出口,张知陈咽了咽唾沫,强忍哽咽道,“求您,让我看她一眼。”
封兆光皱了皱眉,扫了眼地上的尸体和低声下气的张知陈,还是摆了摆手:“不行,警方办案有规章制度,尸体我们得拉回去检查,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后面会告诉你们老师,这不是你瞎闹的地方,赶紧出去!”
说罢跟拦着张知陈的民警使了个眼神,就转过身指挥将尸体搬上车带走。
听到封兆光的话,张知陈脑袋一懵,更加用力地挣脱,额头上脖子上青筋暴起:“别碰她!你们要对她做什么!”
担架被重新抬起,原本只露出一个拳头,接着便是整条蜷曲的焦黑手臂,张知陈声嘶力竭地挣扎,可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姜絮言离他越来越远,他哭得嗓子都哑了,无力地抓着民警的胳膊,祈求他们能放开他,向来天不怕地不怕,一身桀骜混不吝的少年,第一次卑微到尘埃里,只是想要再看姜絮言一眼,哪怕烧得面目全非,他都舍不得。
直到载着尸体的警车在呜呜作响中驶离,周围看热闹的群众鸟兽作散,张知陈跪倒在泥泞的地上,他已经哭不出来了,但眼泪还是不断地流下来,初夏晨间温暖的朝阳从他背后升起,阳光公平地撒向人间,照亮所有黑暗。
可往后的十二年,唯独漏了他空荡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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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日记不知道为什么被丢在了巷子口的垃圾桶里,没有被大火波及到,封兆光从封远那听说了张知陈和死者的关系,联想起那天早上张知陈痛苦的样子,自己也不忍心,在结案后将这件姜絮言留下的唯一的遗物交给了他。
他这才从日记中得知,原来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
他就已经成了女生日记的第一主角。
没有姜絮言的十二年,张知陈过得不算多坏,也没有多好。
他的人生好像失去了衡量的标准,无论好坏都没有了意义。
快乐的时刻,一想到她就会陷入失落。
难过的时候,一想到她就会忍不住翘起嘴角。
她永远鲜活,永远干净的被他放在记忆里小心保存。
于是他找到了另一种活着的方式。
那就是想念她。
就像被困在鱼缸里的金鱼,虽然失去了自由,但有足够的养料去存活。
只是他的记忆比金鱼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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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张知陈从梦中惊醒,入眼熟悉又陌生的房间摆设让他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他迟钝地眨了眨眼,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
在新西兰出了车祸,然后一睁眼发现自己回到了高三。
还有……姜絮言。
迷茫的思绪瞬间清醒,他腾地从床上爬起来,胡乱洗漱干净,走到楼下把洗衣房烘干机里的校服外套拿出来,阿姨刘妈正端着热牛奶从厨房里出来,见他这么风风火火的模样,不禁笑道:“起的好早啊,快来吃饭。”
刘妈每天都过来给他做饭,但大多时候张知陈都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经常不着家,难得看到他能这么早起床。
张知陈仔细把外套叠好装进书包里,闻言头也没抬,语气抱歉:“刘妈对不起啊,我不吃了,要赶去学校,您先吃吧。”
边说边急忙地走到玄关那换上鞋,正拧开门要出去,想到了什么,扭头嘱咐道:“老张昨晚又是喝醉回来的,您受累,记得煮点热粥给他。”
说完轻轻带上门,一切归于诡异的平静。
刘妈还双手端着冒着热气的牛奶,愣在原地,觉得自己还没睡醒。
刚刚那个礼貌懂事,还会关心父亲的男生,是张知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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