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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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时,这本该是在瞭江亭上看日升长江的好时候,但今日的太阳拼命想从阴霾的云层中露头,却始终挣脱不出。
不过这样也没关系,不影响他的好心情,自从拿到冠军之后,父亲对自己放松了好多,准他这些日子不必每天早上跟着他一起开早会,听那些烦闷的邦内杂务,每天无疑是周而复始地重复邦内发生大小矛盾、外交门派的事宜、兵器的缺损与补给、长江舰队的收益与管理。听得耳朵都要生茧子了,有这些功夫他宁愿弹奏一曲“净心江湖曲”来得爽快。
吴栋和刘清怎么还没把锦瑟搬上来,他焦急地在亭中徘徊,迫切地想弹瑟,昨日武当派的行劲夸他的瑟艺快比上敖姑娘的了,这让江流万分窃喜。
脚步声从石阶处传来,这俩臭小子终于搬来了,每天都磨磨唧唧地,他咒骂。
“你俩可真慢啊!”他牢骚道。
“流儿。”
这浑厚的声音是谁?这不是刘清和吴栋,是父亲!他紧张地耳根突然发红,这感觉就像小时候不好好练枪,却在放肆玩闹时被突如其来的严厉父亲抓包一样。但现在今非昔比呀,是父亲放他假的,为什么还会有这般油然而生的慌张感呢?他责问自己。
父亲来到亭中,江流不自觉地眼神闪躲,他始终不敢对视父亲的眼睛。
“咕——咕。”
雪鸮江风随着父亲一同飞到亭中,一对有力的鹰爪勾在亭檐的木杠上,他和妹妹都很喜欢这只小家伙,虽喊它小家伙,但它的体型相比普通的鸟类可一点儿都不小,长相也十分漂亮,一身白灰羽毛,鹰眼像是一对黄玛瑙,头顶、背部、双翼以及下胸羽尖布满银点,无辜的鹌鹑和麻雀通常是它的捕食对象。
它歪着脑袋看着江流,憨萌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到它在战斗时也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猛禽,尖锐的鹰嘴啄瞎过无数只眼睛,粗壮的利爪碾碎过无数人的喉咙,父亲很疼爱这只得力帮手,母亲却很忌讳他和妹妹与它玩耍,总是担心畜生万一哪天就误伤了她的孩子,但现在母亲不在,他尽情地用食指和中指轻抚它的脑袋,它惬意地合上眼,用小脑袋蹭你的手指作为回应。
“难得让你休息几日,怎么一大早就跑上这儿来?有这闲精力怎么不去校场上练枪?”
江泰华突然的发问,令他一时语塞。
“我…我想来这儿练练瑟。”明明很正常的事,他在回答父亲时就感觉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爹,您开完早会了?”他为了让气氛不沉闷,选择主动出击。
“嗯。”江泰华竟只回答了一声,便一如往常肃静地点点头。父子俩开始沉默地一同望着亭外翻涌的长江,太阳始终没用挣脱云层,灰朦地天气让他觉得更加压抑。
“我刚听你说要练什么?练瑟?”
“是孩儿新学的乐器,昨日武当的行劲羽士还特地定制了一台瑟赠予孩儿,风…”
江流的话语被搬着瑟走上石阶来到亭中的刘清和吴栋打断,父子俩同时回头看向他们。
“啊,参见邦主!”吴栋和刘清看到邦主突然到临,行为也突然紧绷了起来,立马把瑟摆好鞠了两躬。
父亲摆摆手示意他们免礼,随后他走到这台敖姑娘送的瑟面前,用他布满创纹的手指摸过瑟的表面。
“榉木锦瑟,是台好瑟,比襄阳曲楼的好,你不是喜欢吹洞箫吗?什么时候开始玩这般新乐器了?武当的行劲小道倒是出手挺阔气,不亏是祖生道长的徒儿,很有品味。”江泰华用中指的关节轻敲两下瑟面,发出清脆而又低闷的响声。
“这台是风…”江流的话再次被吴栋打断。
“邦主,不仅是瑟好,咱少爷奏地更好呢!”
“哦?流儿,那还不给为父来一段?”
“好的,爹,孩儿这就奏。”父亲愿意听,他自然是喜出望外,坐到亭中间的石椅上,吴栋和刘清为他摆好瑟的位置,他便开始弹奏起来,才自学自弹了几日,他那骨节分明的十指在锦瑟的五十根弦上格外灵巧。
一时间,瞭江亭里充斥着细弱游丝娓娓动听的净心江湖曲,很快他弹完了,亭中依旧余音绕梁,如果再来一根洞箫与他合奏,那就更好了,可惜他分身乏术,亦或是敖姑娘在此就好了。
“嗯,燕语莺声,连绵悠长,与这长江美景浑然一体,”江泰华笑着点点头,走到他身边,这是他这几日见到父亲第七次对他笑,这七次抵得上他生平前十五年,见过父亲所有笑的次数加起来还要多了,原来拿到了少侠会的冠军不仅能得到父亲的认可,更能让他体会得到一个慈祥的爹。他开始庆幸在平凉山上没有失手输给各个门派的出战弟子。
江泰华的手也在瑟上拨动了几下,看来父亲也想试试弹弹这个稀奇的乐器,可不出所料的发出几声难听的单弦音,父亲的手落到了瑟的边沿,他似乎摸到了什么,便凑过去看。
“敖滢霏,”父亲念道,“这行劲羽士送的锦瑟上为何刻着敖滢霏几字?”
“爹,我刚一直没机会说,这台锦瑟是风云庄敖琛庄主的女儿敖滢霏赠给孩儿的,并不是行劲羽士送的那台,”江流轻轻地说,“那时孩儿与敖姑娘合奏一曲‘净心江湖曲’得到了武当无沌真人、少林劝空方丈和崆峒孟掌门的认可,之后我便与敖姑娘交换了乐器以示纪念…”
“够了!”江泰华声音明显严肃且震怒,把吴栋、刘清和他都吓一跳。
“敖琛的女儿,”江泰华紧皱眉头,恢复了他印象中父亲严厉的形象,“你简直是玩物丧志!”
他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会突然发那么大的火,明明刚才还好好的,吓得他站起了身。
“这几日来,你整日都在此虚度抚瑟,是也不是?”江泰华逼问道。
他垂下脑袋,点点头,面对父亲的责问他就像做错事的孩子。
“真是昏了头,”江泰华气得背过身,“刘清吴栋!把这台瑟搬走,搬去我的后院中锁起来!”
刘清和吴栋明显面露惊讶,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着江流,但他比他俩更加莫名。
江泰华见他俩无动于衷,更是提高了声音,“怎么?我说话不管用了?信不信我直接砸烂它!”
刘清和吴栋只得连忙一人一边抬起锦瑟,像刚才抬上来一般再抬下去,只是他俩都不好意思直视江流。
这是为什么?爹为什么听到风云庄就这般动怒?同样身为名门正派,不应该同心协力,同仇敌忾吗?这可是少林劝空方丈和武当无沌真人经常强调的呀!他心想,这锦瑟若是被父亲锁到后院中就很难再向父亲讨出来了,日后若是与敖姑娘再相见,定不知道如何向她交代…
如果母亲现在在场就好了!他暗自焦虑,母亲快出来救救孩儿吧!她会在哪呢?在邦地后面的武增庙里朝拜还是在妹妹的绣房外监督?总之她不会出现在这儿为自己解围,他的希望破灭,只剩江风傻傻地歪着脑袋盯着他看,似乎在劝慰自己,男子汉有泪不轻弹,不然被江泰华看见自己为此落泪必定又是一顿教训。
刘清和吴栋离开后,他感觉江泰华的怒火略微冷却,他小心翼翼地发问,且尽量提高音量,努力掩饰声音里的颤抖:“爹,孩儿以后不会只顾玩瑟,不顾练枪了…”
“以后?我告诉你,以后永远都不许再碰瑟了,敖琛女儿的瑟!”江泰华明显还在气头上,“流儿,你要清楚江湖上有你肉眼看不见的明争暗斗,风云庄就不是我们的友好门派,而且这次三河坝上的惨案就与风云庄有关。”
听到这里他所有的辩驳都会显得空洞无力,他选择向父亲妥协,但他始终坚信三河坝的惨案与冰雪蓝眸的女子绝无瓜葛。
“流儿,少侠会庆宴节短两日,你不会怪为父吧?”
他摇摇头,果然选择沉默可以让父亲的语气平缓,怒火得以平息。
“我一直希望你能早日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将来可以替我扛起长江邦的大旗,”江泰华说,“你欧叔对你在少侠会上的表现很满意,我也有意将他的千金欧玥择日许配与你,这样一来可以达到真正的南方强强联姻。”
什么?欧玥!我连见都没见过,就替我做主了?他刚想发问,但还是欲言又止,显然现在并不是反抗的好时机。
“你要记住,少侠会的冠军并不是你的终点,而是你成为一名侠客的起点,”江泰华将手拍在他肩上,使他清醒,“你的枪法虽能战胜其他门派的新秀,但我知道其中有运气的成分,所以我决定让你随尹默出江杀人,真正体验一下身为侠客惩奸除恶的感觉。”
杀人…他虽然精通长江枪法,但他从来没用实战过也没杀过人,他以前一直在脑海中幻想终有一天净亮的长枪上会染上鲜血,但他没想到会来的如此突然。
他的犹豫明显被江泰华注意到。
“我在十二岁就亲手杀了龙虎山的山贼,而你如今已比我当年还年长了四岁,你若不亲手除恶。就没法成为一名侠客,”江泰华语重心长地说,“届时你须跪天灵为证,向侠王甄海步起誓,从此一生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为国为民,救死扶伤,兄恭友悌,拨乱反正!”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为国为民,救死扶伤,兄恭友悌,拨乱反正。”江流与父亲共同喊出侠客誓词,这侠之二十四字真言早已在他心中滚瓜烂熟,甄海步也是每个侠客心目中的榜样。
“记住身为长江邦的继承人,不能整日为儿女私情所困,要以长江邦为重,做出必要的个人牺牲,”江泰华转过身准备离开瞭江亭,“明日起继续跟我一同例行早会,还有你的舅舅不日就将抵达长江邦做客,你现在应该去校场练枪,免得被别人笑话自从拿到冠军后就变成整日抚瑟弄箫的戏子。”
江泰华离开后,江风朝他扑扇着翅膀相继离开,他知道这场属于他的喜宴就此落幕了,回头时,天空已是阴霾不堪,底下的怒涛长江溅起层层浪花,汹涌地拍打着江边尖石绝壁。
校场上,庞珂教头看见他就像看到了久别的稀客,“江少爷,好久不见你来这儿了,今非昔比,如今你已然是冠军了,有没有在平凉山上琢磨出别门他派的格斗技巧哩?”
庞珂是邦地校场的总教头,身材魁岸高挑,有一簇气派却也滑稽的络腮胡在他的嘴底,长得已有两分厚,远看他的下巴就像一个倒挂的钩子。
他并没有理会,因为他没有心思搭理,“给我两套护具!”他闷闷地说,然后指指身后的吴栋和刘清,当他去取枪的时候,他俩正在和庞珂窃窃私语,不用猜就知道他们正在抱怨一会免不了江流的一顿“毒打”,活该!他心想,谁让刚才江泰华下令搬走锦瑟的时候,他俩一言不发,不替自己说话呢。
他们在庞珂教头的监视下,挥舞着木质长枪互相攻击,江流的枪法出奇的快,突刺,不停的猛戳,打在吴栋和刘清的护具上,让他俩摔了不少跟头。
天色渐晚,他的气也消了不少,转念想想这也怪不得他俩,邦主的命令谁敢违抗呢?何况他俩是下人。
回屋的路好漫长。
夜晚,他独坐在窗边,一脚翘在窗沿,另一只脚垂下,他侧头望向朦胧的窗外,回想着在平凉山上他与敖滢霏的绝奏,他本想这几日书信一封给她寄去,但如今她的锦瑟被父亲没收,当他回到屋内,发现行劲赠送的定制锦瑟也被父亲派人收走,他心如死灰,不知如何向她交代。
幸好,他的枕头下还藏着一支破旧的洞箫,他旋坐在窗边吹起了他擅长的洞箫,依旧是那支净心江湖曲。
悠远清澈的箫声犹如被月光滋润的江流。
敲门声蓦然袭来。
是谁?父亲闻声来教训自己了?还是母亲得知后来安慰自己?不管是谁,他都要去开门。
“二师哥!”
“莺莺姐!”
来者既不是江泰华,也不是孔岚蓉,是他的知心大姐姐荆莺莺,她虽然辈分上是他师妹,但是她却比他大八岁,因为荆莺莺作为绿柳山庄的质子来到长江邦的那一年,正好他已经出生了。
一开门,荆莺莺就冲他俏皮地笑着,她的笑充满着治愈感,当她的眼睛笑成一条缝时,左眼下的泪痣就格外明显,再加上她摇头晃脑地甩着头顶的大麻花辫,会使人一天的烦恼都抛掷脑后,难怪母亲总称她是长江邦的开心果。
江流忻悦地招呼她进屋,因为他此时正需要一个人吐露烦闷。
“我说句实话啊,二师哥吹箫可比抚瑟好听多了。”荆莺莺笑道。可他知道这定是她得知今日江泰华没收他的锦瑟后,安慰他的言辞罢了。
“瑟音不在,箫律凄凉。”他为她倒上一杯果酒。
“那我去梧州城找木匠,打造一台一模一样的锦瑟送给二师哥怎么样?”荆莺莺笑嘻嘻地接过酒杯。
他闻言大喜,“此话当真?”随后眉头一抬,深邃的黑眸即使在黝黑健硕的肤色中都难掩光芒,“你不怕我爹责罚你吗?”
“怕呀!”她咯咯笑道,“但他总不至于吃了我吧?”
他俩相视大笑,这是江流这一整天里头一次笑。
“行了,我可不愿你为我冒险,大热天里被我爹罚在校场上挑水跑圈。”
“嘿嘿,还是二师哥懂得心疼人。”
“对了,莺莺,”江流接口道,“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
“怎么突然问这个?”荆莺莺不禁吃了一惊,语气平静了起来,“难不成邦主现在就要你成为侠客了?”
江流点点头。
“那滋味可不好受,”荆莺莺放下手中的酒杯,“即使是大恶人,那也是活生生的人,当你用长枪捅进他肉身的时候,远比校场上棉木麻袋难捅的多,然后你会永远记住那一幕,狰狞的脸是因为你的‘侵入’而扭曲,鲜血溅在你的脸和身上,黑色的血浆浸染你的长枪,他会屎尿齐流地死去,那味道我可不想回忆。”
江流听后低头闭眼,双手撑着额头陷入迷惘,但他知道这将是他成为一名侠客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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