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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林凤隆


  【手机:普通物品,无法带回吞噬空间,无法出售】

  看着手里崭新的手机,程墨赞叹一声:不愧是有钱人,连备用机都有好几部。

  同时,他又把吞噬空间骂了一遍,新手居然连个手机都不给。

  而且自己难得搞到了手机,居然还不能卖钱。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拿住手机,笑着开口。

  “用行动回答我吧。”

  恺撒再无停留的意思,一脚踩在油门上,跑车发出一声沉雄的啸叫,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激活支线任务:恺撒的交易

  你需要在三天内,给予恺撒满意的交易条件

  完成奖励:未知

  失败惩罚:对方好感度-30】

  【当前好感度:10(陌生)】

  “好感度是什么?”程墨慢慢往回走,一边在意识中问道。

  【好感度将影响剧情人物对待你的方式,初始好感度与你的魅力有关。

  低于0即为仇恨,仇恨值越低,对方越可能对你进行攻击行为,乃至追杀。

  0-30(陌生)

  30-50(友善)

  50-80(喜爱)

  80-100(挚友)】

  “我觉得我魅力不低啊,难不成是因为对方是个男的?”

  程墨自言自语道,但系统不再回复他,也不知是没听到还是其他。

  缓缓回到刚刚遇到恺撒的地方,程墨看向了一处漆黑的巷子,而后他不再犹豫,跟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擦肩而过,直接走进了冰冷的巷子中。

  巷子里,只有一家老旧的店铺,破旧的招牌上写着“凤隆堂”,挂在小铺的门楣上,门口则挂着宝蓝色的棉布帘子。

  这已经是胡同的最深处,一般想要做生意的人,都会选择去敞亮的地方开店,这家店简直处处透着诡异。

  程墨轻轻掀开了棉布帘子,门上铜铃随之一响,里面一个灰白头发的老人瞬间回头看着他。

  他长着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铁灰色眼睛,是个地道的欧洲人,此时配上晦暗的光,看上去像是一只勾转头来的野狼。

  “年轻人,我这已经打烊了,你要买东西,还是往别处去吧。”

  下一刻,他收敛了脸上的表情,冷冷地开口道。

  与此同时,程墨心中警铃大作,冰冷的杀机不停地告诉他:快点离开这里!

  眼前这个老人,真名是弗里德里希·冯·隆,化名林凤隆,同样是个混血种。

  而程墨来到这里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刚刚恺撒的东西就是从这里买的。

  而这位林凤隆的真实身份也不简单。

  他是一个叛徒!

  北美洲的屠龙秘党,几乎都在寻找他的踪影,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他还是安然地活着,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对方的实力。

  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血统等级有多高,但心中的警兆让程墨知道,自己不会是面前人的对手,就连他的天赋能力,都不能让他有逃生的机会。

  因为他虽然可以提前感知到危险,但事实上,他的身体速度却有上限,可以说是身体跟不上脑子。

  遇到了身体素质全面超越他的人时,他就会像是待宰的羔羊一般,只能引颈待戮。

  “同为同类,这样未免也太冷漠了吧。”

  程墨浑身皮肤炸起疙瘩,但他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走进店铺当中,自顾自地拉出了一张凳子坐下。

  与此同时,他心中警兆的烈度疯狂地上涨,就如同无数的锋芒对准了他的毛孔,引来一阵阵的刺痛。

  “来华夏不少时间了,你也应该学到不少待客之道才对,请我喝杯茶吧。”

  程墨露出微笑来,自顾自地扫视一周。

  店中很暗,只有微光透进来,能看到空气中悬浮的细小灰尘,空气中是浓郁的檀香味。

  周围摆着大大小小的条桌和木箱,放着线装书、唐三彩、石砚笔洗一类的东西,墙上是一个人形的影子。

  之所以说那是人形,是因为在头的部分上,有人用墨笔勾勒了一张明艳的侧脸,看上去是一个娇俏的女孩在微笑。

  “那你知不知道,在华夏,客人应该尊重主人,讨茶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

  林凤隆直勾勾地看着程墨,声音冷冽。

  和恺撒一样,外表奇异的程墨,一眼就被林凤隆看出了真实身份。

  “华夏礼节,我可比你懂得多,”程墨无所谓地笑笑,“俗话说,过门都是客嘛……”

  林凤隆深深地看了一眼程墨,而后居然真的就拿起工具开始烧水沏茶,青瓷茶具透亮明艳,看上去有股寂静的美。

  “说出你的来意。”

  林凤隆冷冷地把茶杯推到程墨的面前,开口说道。

  “不用担心,我不是你的敌人,否则就不会是我一个人进来,而是坦克车和武装直升机直接包围这里,我在空中拿着喇叭朝你喊话了。”

  锋芒在背的程墨接过滚烫的茶杯,笑着说道。

  “谁会相信这些话?我只知道,你们这些所谓的混血种,为了达到目的只会用尽一切手段!”

  林凤隆铁灰色的眼睛反射着微光,其中有类似恺撒一般的金色亮起。

  “不要说‘你们’,是我们。”

  强烈的冷意下,程墨吸了口气,强自笑道:“我们都是一类人,这也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所以我让你说出你的来由!”

  金光越发凄厉,似乎有无形的刀刃斩在程墨的身上。

  “我需要钱。”

  程墨身子绷紧,以用来抵抗那强烈的威压。

  他不是混血种,在龙血的威压下,身子已经发出了各种不堪重负的变化,但他必须要维持外表,否则他身份败露,只会招来杀身之祸。

  林凤隆闻言,跟恺撒一般愣在原地。

  作为混血种,所谓人类世界的金钱对于他们来说,并非是什么难以得到的东西,相反,若是没有所谓的法律禁锢他们,他们可以轻松取得一切人类社会中的东西。

  龙血,是堪称恶魔一般的力量,除了赋予他们强悍的力量和言灵之外,还会强化他们的思维。

  在他们的身上,物质和精神都得到强化,他们生来就是人类中的精英。

  而现在,程墨说需要钱,就跟你在大海当中遇到了一个人,他跟你说想要一点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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