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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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纳特这个名字,李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这个系统就是经常会弄出一些历史上不知名,但同时又颇具实力的一些球员来给李良做任务。
nba六十多年的历史,上千上万名优秀的球员曾经在这里联盟效力。
他们本来就是世界上最有天赋的球员,在他们的出生地,在他们上学的地方,都是普通人眼里天才中的天才。
只是一群天才聚集到一起,总是要一较高下,只有少数人才能站在顶端供球迷和后来者瞻仰,大部分会隐没在厚厚的历史书、纪录片和少部分球迷的记忆里。
斯文纳特就是隐没其中的一位,他比很多只留下名字和几条数据的球员还是要强很多的,他曾经两次入选aba的全明星,并在1980年拿下了nba的篮板王。
某个赛季某项数据的第一名,应该说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足以说明纳特在篮球板上很有实力。
李良穿着纳特的球衣出现在圣迭戈快船队的主场,圣迭戈体育中心,作为球队的中锋出场。
这个赛季,圣迭戈快船队引进了出生于本地的超级巨星,中锋比尔沃顿。
可惜沃顿这个玻璃人打了十几场就重伤报销了,原本作为沃顿备胎的斯文纳特就顶替了沃顿,来到快船的中锋位置,拿下了本赛季的篮板王。
如果单看阵容的话,这一年快船球员的实力不算特别差。
中锋位置有篮板王纳特,后卫线上有场均0分的全明星球员沃顿b福瑞,锋线上有科比的老爹,乔布莱恩特
乔布莱恩特李良认出了科比的老爹,两人曾在洛杉矶见过面,不过没有过多的交流。
科比长得像母亲多过自己的父亲,而且科比比自己的父亲要矮。
乔布莱恩特身高6尺9,在nba打了8个赛季后去了意大利。
这一年科比刚出生一年多,和篮球差不多大。
比赛开始前,李良跑去和乔布莱恩特寒暄了几句,聊了聊他的儿子。
“嘿,你儿子一岁了吧以后该让他打篮球。”李良道。
“哦,看吧,篮球需要天赋的。”乔布莱恩特道。
”我打赌他有天赋,而且很不错,但你应该多教他传球,篮球的理念应该在孩提时就培养起来。“李良道。
乔摊了摊手,“以后的事谁知道呢,他还小,想的太远了,比赛吧。”
乔拍了拍李良的肩膀,示意他去中圈跳球了。
李良心想,这要是一个平行时空的话,自己这番话会不会改变科比的命运呢
无从知晓,李良感觉应该不管用吧,管用他早就改变了。
李良走到中圈,准备跳球,和他跳球的是雄鹿的中锋哈维卡金斯,身高6尺9寸。
李良扫了一眼雄鹿的阵容,发现6尺9就是场上最高了。
这样看,这场比赛拿下8个前场篮板,不会特别的难吧
一个半小时以后,李良从任务里出来,睁开眼睛,眼睛里有一丝丝的绝望。
“妈的,这个任务有点难的啊”
李良从床上起来,盘腿坐下,认真思考这场比赛的得失。
首先,他的任务没有完成,8个前场篮板,他只抢到了4个。
其次,这场比赛快船队获得了大胜,因为李良三分扔的很开心,把雄鹿给扔懵逼了。
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任务的要求是抢前场篮板,不是赢下比赛。
也就是说,就算输球,只要抢到八个前场篮板,任务一样算是完成的。
李良叹了口气,之前打80年有三分线的任务,他都觉得很轻松,因为三分球总能弄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这回算碰钉子了,三分根本没有用,相反自己三分投开了,拉开了比分,队友越打越顺,命中率越来越高,反而没有篮板可以抢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还有,1980年代,各支球队的打法都是偏向内线,所以三秒区里总是挤了很多人。
而现在的比赛,因为三分球盛行的缘故,内线没有那么拥挤,所以李良经常会偷鸡。
溜到底线,偷偷摸摸钻到篮下捡一个篮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进的球会崩老远,有时候站在外围就能捡篮板。
这些偷鸡的技巧,在这场比赛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还没有防守三秒,篮下随时站着一堆人,你从底线溜过去想偷摸挤进内线门儿都没有啊。
雄鹿队虽然球员身高不高,但他们是全民抢后场篮板。
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的小前锋马奎斯约翰逊,这家伙又能进攻又能抓篮板,还能组织进攻。
他和超音速的约翰约翰逊一样,是当时nba有名的“组织前锋”,反正80年代初期几个约翰逊都非常全能。
这一场,马奎斯约翰逊抢到了10个后场篮板,好几个都是从李良手里抢下来的。
前场篮板这种东西,本来就有比较大的运气成分,或者干脆身体硬件特别好,往篮下一戳,靠着身高臂展硬抢。
如果一场要想抢到8个前场板,除了运气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意识了。
李良常规赛也不过靠偷鸡,每场投个两三个,这八个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自信,觉得可以轻松完成这个任务。
想到这里,李良辗转反侧,心说该怎么办呢
应该找个人出来教教自己吧霍华德
不行,霍华德抢前场篮板靠的更多是身体硬件,他那个粗胳膊,篮下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加索尔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时候自己掉手里。
想了一会儿,李良想到了个人训练中心,挑个人出来教自己抢前场篮板呗。
李良打开电脑,想查一查,在nba历史上谁的前场篮板能力最强。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问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这种时候就会有点想念魏大至,此时魏大至被ej约翰逊叫去参加派对了,不知道晚上还回不回来。
李良在数据网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场篮板的王者摩西马龙。
前场篮板总数671个,超过第二名2000个。
职业生涯场均前场篮板506个,单赛季最高前场篮板数72个。
李良的任务是一场比赛抢8个前场篮板,而摩西马龙几乎每场都能抢到这个数字。
“卧槽,这篮板球,光抢前场篮板,比波什一场抢的总篮板都要多啊。”
李良对摩西马龙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么样,不是特别清楚。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虽说这个数据统计把拉塞尔、张伯伦等单场三四十个篮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过按照单场篮板总数的比率去计算,还有部分全场录像去分析,摩西马龙在前场篮板的效率上,依旧是历史级的,不差于那两个篮板怪兽。
确定了人选,李良再度进入系统,进入了个人训练中心,花了2200点,把1979年的摩西马龙给召唤了出来。
1979年的马龙,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佛佛佛”的198强壮版马龙。
彼时的他才2岁,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面前,李良觉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还长一点。
马龙直愣愣的看着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亚含混不清的口音问道:“想学什么”
李良思考了一会儿才听懂,道:“呃,抓前场篮板。”
马龙摇摇头,道:“学不了,看天赋。”
什么老子花2200点让你出来,你告诉我说学不了
“难道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吗可以通过训练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这个能力值,那说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马龙道:“长时间的积累。”
李良道:“点拨一下,点拨一下就行了。”
李良还是很聪明的,很多技巧稍微点拨训练一下,再加上一点小聪明,就能帮助完成任务。
马龙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务,刷前场篮板”
李良连连点头,心说系统np还是很智能的嘛。
马龙道:“好,这个简单,我来教你,一学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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