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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繁琐


李承鄞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丹蚩王帐。

        毕竟铃铛一日三餐食糜药汤,都要依赖他喂进去,他不敢,也不愿拿铃铛的性命去冒险。

        回到王帐,没有好事发生。铃铛依然静静地躺着,自上次和九公主对质,她就再没有睁开眼睛。

        李承鄞忧心不已,一日三餐、清理口腔,丝毫不敢懈怠。

        深昏迷的病人,实在是折磨人。他得定时定量给她喂水喂食喂药,喂完后还不能让她立刻躺下,防止脾胃中的食糜回流,造成窒息。除此之外,他还不能在此期间只干坐着。失血过多之后,铃铛的脾胃已经没了运化食物的力气,他得记得给她揉肚子,防止铃铛再完完整整把食物吐出来。

        除此之外,翻身、按摩、擦洗也是很重要的事情。不翻身会长褥疮,长了褥疮,人就活不得了;深昏迷的病人生活不能自理,如不及时清理,就只能躺在排泄物里,更何况铃铛还是女孩子,感染的风险比男人高得多……

        这些事情,听起来就很繁琐。

        不过李承鄞却觉得,这种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能完成的事情,比让他承认自己养母杀死生母、哥哥意图杀死自己、在父皇眼中一点都不重要,来得更容易接受得多。

        至少他给铃铛喂药,能听到铃铛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缓,能摸到铃铛的脉搏逐渐变得有力……虽然为了这个“有力了一点点”的变化,他守着小姑娘的手腕,足足叩了小半个时辰的脉搏。

        但愿不是他的心理安慰。

        铃铛是个很小的小孩子。

        她的小手没到李承鄞手掌的四分之三大,小脚丫也就堪堪和李承鄞一只手的长度齐平。

        利用这么小的孩子,李承鄞并非没有愧疚过。

        他自问自己能比铃铛做得更好,可是自己却是个养尊处优的皇子。他身材高大,她瘦弱得像个小豆芽;他饱读诗书,她却千字文都认不全;他骑射俱全,她却连提重物的力气都没有。

        他能胜,但是他胜之不武。

        若是将自己摆到小铃铛的条件呢?

        他能不能做得比铃铛更好?

        有些人是用来疼爱的,有些人,只能用来崇敬、赞叹。

        李承鄞暗暗下定决心,往后在宫中的生活,这个小妹妹只需要安心养伤,就足够了。他要快快成长起来,以后所有复杂的事情,交给他来;所有阴险的伤害,有他来挡。

        他其实很期待铃铛能睁开眼睛,跟他说几句话,可是郎神医的话,却打消了他的盼望。

        铃铛现在,还是睡着了,更适合她静养。

        首先,她需要充足的睡眠,来积攒体力,全力养伤。

        其次,忍受这么严重的创伤,别说她一个小姑娘,就算是七尺男儿,也会因此饱受折磨。就算她醒来,性情也会因此大变。

        再次,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可能会抓挠伤口,若她只是普通人,将双手绑起来也就罢了,但是她在丹蚩做了那么久的奴隶,若是贸然将她绑起来,可能会刺激到她。

        毕竟,这世上最好的良药,是快乐啊!

        一个人如果整天郁郁寡欢,又怎么能养得好病呢?

        所以,郎神医故意给她开了麻沸散,让她沉沉睡去,以便全力存活下来。

        想到这里,李承鄞叹了口气。

        他将铃铛的小手放在掌心,轻轻抬了抬。

        好好努力吧,他要去收服她的哥哥了。

        “你说什么?”高显转过身来,“五皇子去了丹州?”

        高显身边,一个叫袁通的副将回答:“是的,五皇子马不停蹄去了丹州,又在晚饭时分回到了丹蚩王帐。”

        “丹州?”高显自言自语,“他去丹州做什么?”

        袁通脸圆圆的,看起来不甚聪明的样子,愣了一会才说:“五皇子是不是在丹蚩,呆的太闷了啊!”

        “不会,不会。”高显在房间里踱步,“丹州城的节度使乌曙……据说五皇子和他有些私交……”

        难道五皇子想通过乌曙,摆脱高家的控制不成?

        恰在此时,下人来报,称五皇子有信送来。高显拆开看了一眼,自己先忍不住笑了。

        原来,五皇子在信中称,他追击一队丹蚩残兵逃到丹州附近,战果却为一队山匪所劫。李承鄞气不过,决意自己去会一会那匪首,请高显和乌曙千万不要出手,不然难免胜之不武,就算打赢了,人家也不会服气的。

        那不就白打了!

        他刚想说五皇子长大了,五皇子就逞了一次少年意气给他看。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今年才虚岁十六,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有点小孩子脾气,也是正常的。

        他想了想,索性把这件事丢开不管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

        丹州城内,乌曙却在叹气。

        “瑜瑾这孩子,这些年倒是越发乖张了。”乌曙跟夫人叹气,“自从他父母没了之后,这孩子简直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多文静的孩子啊,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夫人为他更衣:“小玎珰失散之后,瑜瑾自责了很久。他舅舅家,说是举家搬迁,可是那种情况下,又能逃到哪里去啊?”

        夫妻俩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他们对那个小姑娘,还有些印象。

        小丫头脸圆圆的,肉乎乎的,看着就让人想掐一把。她不是很爱动,有点犯懒,喜欢听故事,被父母带到军营里来,就缠着他们这些叔叔伯伯讲故事。乌曙喜欢逗她,总跟她讲,有一次他们去剿灭沙盗,发现那玛尔其玛树下,放着个小姑娘,于是捡了回来,交给思磨抚养。

        小丫头每每都气得吱儿哇乱叫,泪眼汪汪地扑进爹爹怀里,要他去打坏人。次数多了,她就开始生乌曙的闷气,连小糖人都哄不好。

        那时候瑜瑾总挑灯夜读,十五岁的秀才呢,周围人都对他抱有很高的期望,他在军营的时候,伙房常常要晚上给瑜瑾留两个胡饼,沾满胡麻那种;再来一碗奶酪,一碟熏好的羊肉干,一碗马奶酒,等他读书读饿了,晚上给他加餐。瑜瑾也总把碗筷洗得干干净净的,见到这些看着他长大的叔伯们,斯斯文文地问一声好。

        小玎珰可馋瑜瑾的加餐了呢,但那是给哥哥挑灯夜读用的,她总望着那些餐盘流口水,又用力把头别过去,假装不馋。这时候常常有人把她抱过来,嘴里塞一块油渣,小丫头就嘻嘻地笑,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两个小梨涡。

        乌曙还记得,他最后一次见到小玎珰,是那天又把她惹哭了,所以托人买了糖馅的点心,打算去哄哄孩子。当时瑜瑾正在逗妹妹,把拳头握紧了,放小丫头掰开。见到乌曙,小姑娘连哥哥都不管了,张开嘴,指着牙豁豁,威胁乌曙。

        “我要长虎牙了!等我长了牙,你再说我是捡来的,我就咬你!”

        乌曙逗她:“可是你咬我,我会痛啊。”

        小丫头怕痛,一听这话,小脸立刻皱了起来。

        想了好久,她才伸出手指,犹犹豫豫地说:“那……那我轻轻咬你,一口,就一口。”

        玎珰还活着吗?

        她长出虎牙了吗?

        臭丫头,要是能活着回来,多少口,他都愿意让她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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