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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动如九天雷霆至


朔风劲起,长草熏黄。越往北方,草原深处的秋色,又要比别处更加浓重的多些。如果是往年的这个时候,生活在这里的人应该忙碌着牧牛放羊,漫山遍野都是胡笳之声。这些不事生产的胡人和蛮族人,一年到头唯一的收获,也许就是这些牛羊和牧草了。

        只以此维持日益庞大的族群,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想要让那些妇孺老人能够安稳的生活,繁衍生息,以便让自己的族群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需要青壮年们付出加倍的努力。

        天生万物,弱肉强食。老天爷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不公平。不管是怎样的物种,总能够找到自己的活路。瞎家雀儿还不会饿死呢!更何况天生蛮力的族群。对于胡人来说,他们最擅长的手段自然有,那就是强横的掠夺。

        既然有更简单的办法可以生存,为什么要去劳心劳力的发展生产呢?也许,自从他们的祖先开始盘踞在这片北方大地上之后,这样的认知已经贯穿了数百年。

        从最开始的茹毛饮血,裹草为衣。到逐渐懂得打造刀剑利器,用来捕获猎物。而再到后来,他们驯服了野马,在这片铺满了长草的大地上来回驰骋,成为广阔草原的主宰者。而他们的野心和贪婪,也随着越来越大。

        天生蛮力,勇敢善战的草原胡人,就应该成为这个天下的王者!生活在各处的其他族群,自然应该来顶礼膜拜,乖乖顺服。多少年来,这种狂妄骄傲的信念,充斥在每一个胡人勇士的心中。

        天下之物,任我索取!长刀铁蹄,何人敢拒?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将近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胡人族群的生活保障,基本都是靠征伐掠夺得来。彪悍的勇士们骑着战马蜂拥而去,几乎每次都是满载而归。不管是生活在他们东边和西边的一些蛮族部落,还是南边的邻居即那些中原诸侯们,都挡不住他们的骑兵和锋芒。

        胡骑出动,烟尘漫天。凡所到之处,尽皆劫掠一空。而那些与之为敌的诸侯军队,大多都是被杀的落花流水,四散而逃。久而久之,胡人骑兵被称为北方的苍狼,其令人骇怕之处,可止小儿啼哭,也不为过。

        也许,这些年来让他们受到唯一的挫折,就是在赵国人的手中经历过几次惨败。在赵国边境的数次大战,胡人基本都没有得到什么便宜。他们即便是越过燕山,也很快就被赶了回来。这成为所有胡人耿耿于怀的一种耻辱。更成为他们刻骨于心的仇恨。而这种情绪,在曾经有机会与赵国人战场拼杀过的那些胡人骑兵心中尤其强烈。

        世代继承的仇恨,很难得到化解。年老或者因伤不再上战场的胡人,会把这种仇恨灌输给他们的儿子,更年轻更凶残的勇士接过他们手中的刀,骑上战马,披上甲胄,继续去战斗,直到去彻底屠灭顽强的敌人为止。

        斜阳西下,天边晚霞。大约再有两个时辰就暮色降临了。名叫莽六的草原汉子直起身来,伸了伸略显佝偻的驼背。他看守的羊群有好几千只,出来这大半天,它们在草坡下都已经吃的饱饱的。再过一会儿,就应该招呼起来赶着回那边的部落帐篷去了。

        莽六也曾经是骁勇善战的骑兵,在从前的时候,数次跟随着胡王和将军们踏出草原,为部落去四处抢夺。如今年纪大了,再加上身体的伤残,不得不和许多同样的胡人一样,退出战场,留守草原。而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也许唯一的用处,就是牧牛放羊,替部落维护日常的生活了。

        昔日的那些荣耀早已淹没在残阳中,莽六抖了抖身上的枯草,起身打声呼哨,开始去驱赶牛羊。远近声音相和,那是和他同样的放牧者们,也准备驱赶着牛羊回部落了。

        秋色中的残阳和晚霞,铺满半边天空,格外壮丽。这些如血的颜色,让这个伤残的胡人忽然想起那些曾经纵马拼杀的岁月。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已经永远不可能再有了。胡王这次亲自带领骑兵南下,他就曾经站在这草坡上亲自目睹那千军万马奔腾而去的场面,那一天,可是激动的老泪纵横呢!

        无论是他,还是其他所有留守的胡人。他们都无比相信亲自出征的胡王会取得绝对的胜利。汇集数十万草原勇士的这次战争,胜过这些年来所有战争的规模。最精锐的战士,最彪悍的战马,最犀利的刀甲,为了组织这次至关重要的战争,胡王摩珂几乎动员了他能召集起来的所有力量。如果这样还不能屠灭敌人,那么草原胡人就不配再称得上苍狼和神鹰的称号!

        如果早先几年组织如此规模的大战,那该多好啊!

        莽六在心中叹息一声,无奈的挥了挥鞭子。那时候他还能横刀上马,去追随胡王拼杀。可是现在,他的刀已经生了锈,身体又老又残,也只能在心里想想那种千万马蹄奔腾的雄壮了。

        已经走下半坡的莽六,耳朵里忽然好像听到有些顺风而来的呐喊。他不禁微微一愣。顺着声音所来的方向看过去时,却是在草坡东南那边的另一座土山丘上,有人惊慌失措连滚带爬的跑下来,边跑边双手挥舞乱喊乱叫着什么。只不过,因为相隔距离太远,却根本听不清喊的是什么。

        莽六刚开始也没太当回事。这里是草原深处。方圆数十里之内聚集着五、六个较大的部落。虽然说年轻的勇士们都已经随着胡王出征了,但有他们这些百战老兵留下来守护,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百年以来,还从来没有敌人敢随便进入草原呢!如果说有危险的话,那也只不过是狼群的威胁,成群结队的狼会出来拖走牛羊,甚至伤害部落民众,这些倒是不可不防。

        然而,作为经验丰富的胡人,莽六用力的嗅了嗅鼻子,风中却根本就没有狼群的气息,反而似乎有一种曾经熟悉的杀伐之气传来。莽六连忙分开草丛,趴下把耳朵贴到地面上,在下一刻,他脸色大变,猛然跳了起来。然后转过身,又急速的跑上了草坡顶端。站在高处似乎听得清楚了些,他的脸色越来越煞白。因为就在这时候,随着那声嘶力竭的示警喊声,这位右腿伤残的胡人已经隐隐约约看到了长草尽头似乎有黑色的云层卷地而来。而他的耳朵里,也终于听清了滚雷落到地面的声音。心脏一下子就跳到了嗓子眼儿,他也拼命地喊叫起来!只是,因为惊恐而发出的声音,却似狼嚎而不类人声了!

        “快跑啊,有骑兵杀过来了!赶快让部落的人准备御敌……快快快!”

        几乎与此同时,许多牧羊人都从或远或近的地方跑了回来。而他们所看到的景象无疑都来自同一个方向。

        残阳如血,云层低垂。最后的霞光渲染着这片草原大地,半边天空和地面似乎都被涂成了鲜血的颜色。而就在这般奇异景象相反的方向,有无数身披黑色铠甲的骑兵,催动战马,踏碎长可及膝的深草,朝着这如同烧起烈焰的地方杀来。

        莽六顾不得其他人,更顾不得到处乱跑的牛羊。他一边跑着一边扔掉鞭子,拔出随身所带的刀来。前面不远处的平坦之处,有一条蜿蜒流过的河水。而围绕着这条河两侧的部落,就是他和许多人的族群所在地了。

        大约已经听到了示警,河岸两边的五、六处部落,也开始慌乱起来。里里外外大声的叫喊,奔跑晃动的人影,以及开始出现的刀光……身为勇敢的胡人部族,他们从来不畏惧任何敌人。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留守的人也能很快组织起来作战。

        莽六略微松了一口气,这些部落大约有数万人口,而像他这样可以作战的留守者如果集合起来,大概也还有好几千之多。这样的一股力量,已经足以保护部落民众的安全了。

        然而,这个胡人想的太乐观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想到,这次深入草原杀过来的究竟是怎样一支可怕的军队!在这平坦的草原上,秋风飒爽迎面而来,令人精神大振。黑色骑兵队伍简直如虎添翼。他们的速度如同飞起来一般,马蹄如雷,刀光似雪。平卷过草原缓坡,再次出现在胡人眼中的时候,已经是旌旗猎猎,杀神降临,遮天蔽日。

        听到身后激荡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已经快要跑到河边的莽六猛然停步转身,而和他一样从各个方向跑回来报信的那些牧人们,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也许,用这数十把刀和悍不畏死的身体,可以暂时为部落的人提供一点儿迎战时间吧!

        只是,他们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带着必胜信念而来的虎贲军,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

        冲在最前面的少年将军黑色披风飞扬,他手中的长槊横扫而过,好几个阻拦马蹄的家伙就飞上了半空。

        “是赵国骑兵!……完了,草原的浩劫啊!”

        口喷鲜血身在半空的莽六,只来得及转过这一个念头,便气绝身亡了。而在他的脚下,千万铁骑正飞踏过河,水花四溅,杀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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