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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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宅的偏厢房里,青雀进进出出,给躺在塌上的楼氏端来一碗姜汤。
陆晓进了堂屋,没看见楼氏的人影,正欲往里去,只听见珠帘清脆的碰撞声响起,帘子后面一个穿着月白色襦裙的女子款步走了出来。
女子浑身衣饰颜色素雅,却能看出衣裙的料子和剪裁都是精心搭配过,头上插的素钗虽不耀目,但羊脂白玉的素钗通体温润晶莹,显得本来有些寡淡的一张小白花脸多了几分大家闺秀的味道。
妆容看似随意,但在没事就刷美妆博主视频的陆晓眼里,对方在脸上动的各种小心昭然若揭。
陆晓从对方身上察觉到了一丝不可言说的味道。
那个感觉不是属于眼下这个时代的。
——穿越女?
沈寄云是陆家的寄养女,她生母本是陆老爷早逝正妻荀菀的亲生妹妹,沈母嫁给破落文人沈子青,沈子青性情狷介,好不容易倚仗着陆家的势力做了几年县官,不料得罪了人被贬黜到了穷乡僻壤。
沈母不忍沈寄云跟过去受苦,便将沈寄云送给自己亲姐姐府中抚养,这一养,就是十年。
因为身世凋零,长相又不出众,在一众争奇斗艳的京城贵女中,她就显得更加落寞无闻了。
不甘心于此的穿越女,利用这本来简单的配置,活生生用现代美妆和审美上面的优势,在容貌装扮上面对京城贵女们进行了降维度的打击,其中,当然也包含原女主。
陆晓收回了视线,懒声道:“今天还真是热闹。”
沈寄云倒是上上下下把陆晓打量了一个来回,陆晓从锦衣阁里出来,就换了一身装束。
原主素来招摇,在审美上和这个时代的名媛贵女们有着同样的思维定式,衣衫料子颜色越妍丽越衬托气色,头上的珠钗越贵重越能彰显身份。
眼前的陆晓虽然还是穿着一身明艳的石榴红罗裙,但脸上的妆容要比以前淡了不少,身上也没有堆砌那么多绫罗珠宝,可周身的气派,却有一种恰到好处的融洽氛围感。
整个人的五官,仿佛“活”了起来。
沈寄云眼中的讶然一闪而过,不过随即她甜美一笑。
“姐姐去哪里了,听说前些日子姐姐差点走失,让我好一阵担心,今天特地瞒着人偷偷过来瞧瞧。”
瞒着的“人”当然就是林出野,他早因为瑞康王府和陆家的恩怨,恨毒了陆晓。
深明大义得无可挑剔。
“可不是么,表姑娘在这里候着了你半天了,你死哪里去了?”楼氏从偏厢房踱步出来道,她还想再借题发挥一下,但一想到今儿跌入江中受的惊吓,心有余悸,还是闭了嘴。
陆晓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那副不咸不淡的态度让人摸不着头脑。
“姐姐今天的打扮,让人眼前一亮啊,姐姐真是出淤泥也不染。”
“我给姐姐买了几件衣衫料子,”沈寄云凑了过来,在陆晓耳边悄声道:“姐姐被卖进窑子那件事,放心罢,妹妹不会告诉别人的。”
“哦,多谢你的设计,不,是你的好意。”陆晓挑了挑眉。
——若没有在窑子里被那惊雷吓一跳,现在自己恐怕也不能预知未来。
沈寄云听完这句话,脸上的笑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
“姐姐是不是一直都误会我了呢?妹妹并无恶意。”沈寄云深深地看了陆晓一眼。
陆晓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沈寄云向来就是如此激怒原主的,如今故技重施。
——都是现代人穿过来的,为什么就你茶里茶气的?
“你想多了,我们两毕竟是一块儿长大的,有很多相似之处,又何必姐妹相轻呢。”陆晓垂眸,把沈寄云送来的料子翻了翻。
姹紫、明黄、水红,都是往日陆晓常穿的颜色。
知已知彼,才能胜敌,沈寄云做足了功夫。
到底是穿书文女主,整个人四平八稳,不显山露水。
陆晓早已经开始怀疑这几次大脑闪回对方的未来画面,是跟当事人的情绪波动有关,可能是一种脑电波的异常感应。
所以她沉下心来,想要捕捉那个脑袋抽痛的感觉。
陆晓就想验证一下,自己能闪回对方未来画面的金手指,在这个穿书女身上能不能奏效。
但是好像还没有效果,穿书女端得沉着冷静,若不是此金手指对她无效,那就只能是因为穿书女老谋深算,有着一定的情绪压抑掌控力。
陆晓把手指从那些绫罗绸缎上抽了回来。
“姐姐说的极是。”沈寄云的笑容不达眼底。
楼氏用跪舔财神爷的姿态对沈寄云谄笑,跟着沈寄云的脚后跟把她送了出去,陆晓留在堂屋,她抬起眉眼,打量起这几个卧房哪个是自己可以睡的。
“小姐回来了,还没用晚膳吧?”小丫头青雀看了看院子,似乎在防备着楼氏突然回来,压低了声音对陆晓道,“膳房里还有红枣莲子羹,少放了糖,不会发胖,小姐可要来一碗?”
原主是个落魄了也依旧视自己美貌如命的女子,陆晓回头细细看了一眼青雀,是一张淳朴的圆脸。
“不用了。”陆晓还是给了青雀一个笑。
“那我去给小姐铺床。”青雀高兴了起来,她回头往一个卧房跑去。
陆晓正要跟进去,楼氏从堂屋外面兴兴头头地走进来。
她脸上的喜色在视线与陆晓接触的那一瞬间垮塌了下来。
今日落水的事情巧合得太诡异了,楼氏心里没有底,到底开了口,只不过语气和缓了不少。
“阿晓,表姑娘替我们想的周到,她去刑部调停,没人敢不给未来瑞康王妃面子,她说要去跟世子求情,把你爹的流放地改了,改到陇东去。”
楼氏语气里掩不住的得意,颇有一种“还不是要靠表姑娘”的欲言又止。
陇东?
陆晓在脑海中迅速搜集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原书中对这个地方记载甚少,只是在凸显男主林出野的骁勇善战时,提了一句林出野在陇东将流匪杀个片甲不留。
陆晓哂笑一声,穿书女的小心思真不可小觑。
楼氏看出陆晓的不屑,故作殷勤道:“那陇东可不比你爹原先的流放地沅绥强多了,沅绥山高路远,又常年旱灾,你爹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折腾。”
沅绥虽然常年少雨,但陇东眼下平静无事,等林出野袭爵当上瑞康王那一天,那里可是因为流匪作乱民不聊生的人间地狱。
楼氏看陆晓不言不语,以为她动了心。
“表姑娘还提了一嘴,如今满盛京都知道咱们家的老底,不如你跟着老爷一起去陇东,那里山清水秀,表姑娘愿意出资给你买下宅子良田,做个远离风波的富贵大小姐,不比在盛京强。”
“表妹可还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啊。”陆晓眯了眯眼睛,掩住一抹笑意。
不知为何,她那笑容让楼氏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仿佛自己的如意算盘被看透了。
若陆氏父女双双被赶到陇东那地界去,那陆家私藏的家产就全都落入自己囊中了。
“表姑娘一片好意,阿晓可别不知好歹,”楼氏继续鼓吹,“她现在与陆府断了亲,连沈老爷都封了官,她有了尊贵身份,又马上要嫁入瑞康府,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楼氏深深地看了陆晓一眼,这个继女样貌才学皆非凡俗,若不是因为言语尖刻又家道中落,谁知道嫁入高门后会怎么在自己这个继母面前趾高气昂呢。
想到如此,楼氏愈发提高了嗓门:“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攀上瑞康府这样的高枝的,咱们如今这境况,表姑娘的好意你还是领了吧。”
——哼,嘲笑我没有金大腿?
陆晓牵了牵唇角。
穿书女要赶尽杀绝,用魔法打败魔法的话,看样子自己也该去寻一个金大腿。
陆晓漫不经心地朝自己的卧房走去,外面街巷上的梆子声响了起来,蜡台上烛火的光细碎又迷离,照在陆晓的眸子上,盈盈闪烁。
原书中,林出野一直都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友湮堇年,此人是南帝膝下的三皇子,性情谦逊忠厚,所以一贯多疑专权的南帝也颇为信任他。
南帝溘然长逝之后,湮堇年登基,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湮堇年出宫狩猎之时,误入困石阵被巨石砸死,留下幼子和大南国的江山社稷。
群臣上奏,从德行和韬略上斟酌,请出当时的瑞康王林出野入朝为摄政王,辅佐湮堇年幼子。
林出野一跃登上大南国的权力巅峰,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如今因为穿书女的一番运作,林出野已经对陆家人恨之入骨,自己要如何打败眼下的天选之子男主?
虽然棘手,但也不是不可为,要金大腿够粗才行。
湮堇年?他和林出野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一般,从他下手要费的周章太大。
南帝?原书中他没到大结局就撒手人寰了……
陆晓踏入自己素净得有些简陋的卧房中,不自觉坐在桌前。
姓湮的这一家子都是短命鬼……
突然,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名字蓦地闯入陆晓的脑海中。
书中正面描写的人物都不靠谱,不妨从反派下手一试?
但是一想到那个人的姓名,陆晓突然感觉一阵凉意袭来。
那可是原书中杀人不眨眼暴戾横行令人闻风丧胆的反派。
陆晓不知为何有些慌,站了起来,却一脚踢到了桌腿上。
大概是自己脑子进水了,才会想起这个人罢,陆晓吃痛,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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