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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宫中密会(下)


福康安背着手正在看着一只麻雀,麻雀在红墙碧瓦上蹦蹦跳跳的,饶是那些琉璃瓦十分的平滑,那只麻雀也是如履平地,十分高兴的在墙头上扑腾来扑腾去的,间或是在琉璃瓦的缝隙之间,寻找着一些草籽——有些小草冒了出来,就在这些缝合严实的琉璃瓦之间。

        阳光照在了福康安的脸上,勾勒出福康安冷酷俊朗的线条来,他挺直着背脊,头微微抬起,看着那只麻雀出了神,金秀走到了福康安的近处,许是因为阳光刺眼,金秀拿起了手帕挡了挡阳光,朝着福康安的视线看去,瞧见了福康安在看麻雀,“三爷怎么对着这小鸟感兴趣了。”

        “无非是在这里无聊罢了,”福康安听到了金秀的声音,淡然开口,“宫中寻常可见神鸦,麻雀倒是少见。”他转过身来,看见了金秀,不由得一下子微微出神了。

        金秀恰好就站在了光明和阴暗之间,阳光在她的上半身,而宫墙的影子在她的下半身,阳光照耀在了金秀的头面首饰上,金秀用的是银质的簪子耳环珠花等等,所以阳光之下泛着柔和的银光,将金秀的容颜做了一个明亮的衬托,金秀的上半身穿着一件翠绿色青竹翠鸟花纹的宫装,下半身被宫墙的阴影遮住了,看不出究竟来。

        九月上午的阳光,依旧炽热,但金秀穿着这件翠绿的宫装站在福康安的面前,就让人生不出什么火气来,福康安看呆了的不是这件衣裳,而是金秀的神采。

        一个新媳妇脸上应该有的甜蜜这自然不必说,另外似乎金秀换了一个环境,整个人的神态举止都完全不同了,容光焕发不说,眼角眉梢之间,更是透露出一些独特的味道,好像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哦,不是盛开,而是含苞待放之后到盛开的那个半开阶段,又带着成熟的韵味,又还存留着青春的清新。这种味道,福康安说不上来,他只是在这一刻,突然就惊呆了。

        这个惊呆也是暂时的,福康安随机掩饰的低下眼来,咳嗽一声,“福晋可还好?宫里头的日子过得可习惯?”

        “多谢三爷,”金秀笑道,“宫里头不是那么好呆的,也就是因为万岁爷的吩咐,才住在宫里头,我这个人最是随遇而安,住哪里都是一样,再差也不能比以前的日子更差了。”

        福康安摇摇头,“这话言不由衷。”

        金秀微微一愣,“为何三爷如此说。”

        “你若是随遇而安,又怎么会想着当秀女,当福晋?若是随遇而安,又怎么会冒着天大的风险,去缅甸呢?这话骗得了别人,却是骗不了我。”

        金秀微微一笑,“知我者,三爷也!”

        两人相视一笑,金秀笑的颇为光明磊落,而福康安却带着一丝无奈和苦楚,但这会子这些事儿却都不必提了,“你这样着急的叫人来寻我,可是有什么要紧事儿吗?”

        小叶子早就退在了宫巷外头,为两人把风警戒,“侯艳年的征缅商会出事儿了,有人想要卸磨杀驴,这事儿,三爷知道吗?”

        金秀和福康安不是客气的关系,所以也就不多废话了,她就直接告诉了福康安,征缅商会出事了。

        “我不知道,”福康安摇摇头,“我这些日子忙的很!万岁爷想着要在冬日里头去木兰,今年过年不在宫里头,所以这些日子都在操办这些事儿。”

        “侯艳年难道没有找过你吗?”金秀奇道。

        “许是有,许是没有,”福康安含糊的说道,“马头没有和我禀告过。”

        有猫腻,金秀眼神一闪,福康安可不是这样稀里糊涂的人,侯艳年来还是没来,他一定是知道,既然是侯艳年知道是否来过,那么自然,也就是不会说,不知道这个事儿了。“三爷,”金秀微微一笑,许是阳光炽热了些,她走到了宮墙之下,躲开了阳光的直射,阴影似乎给金秀的语气带来了一丝飘忽和些许阴柔,“什么时候你还瞒着我了?怎么,侯艳年的事儿,你是知道的吧?”

        “我不知道。”福康安板着脸说道,“没有听说过。”

        “难道,”金秀猜到了一丝可能,“这事儿是傅中堂的意思吗?”

        福康安摇头,“阿玛不是这个意思。”

        “那么傅中堂还是知道的,”金秀躲在光影之下,看到了福康安的神色,看懂了他神色之中的意思,“是谁的主意,既然是傅中堂知道,并且只怕还默认的情况下,出这个主意的人,该是亲近之人。”

        “没有去过南方,没到过缅甸军前,不知道这个征缅商会的厉害,说句不得体的话儿,朝野的中堂宰相们,压根就不知道缅甸这里,还能赚出几千万两的银子来,要把征缅商会赶出去的人,肯定是在军前。”

        既然是傅恒知道,又认可的,那么必然是南征里面的那些大将,“那么大概就是几位副帅了,恩……不是阿里衮,也不会是明瑞,那么就只剩下两个人了,不是阿桂,就是孙士毅!这就是这两人之中出的主意,是不是?”

        福康安眼睛微微眯起来,危险的盯着金秀,“你!”他心里头极为震惊,“你为何如此说,阿里衮和明瑞表兄,为何不可能?”

        “明瑞和我关系极好,他就在八大关外看着我收拢了那么多银子和物资的,火枪兵也是他帮着训练起来的,他不会不知道,这事儿是十二阿哥办的;而且明瑞此人我非常清楚,与其说是封疆大吏,会卖弄权术,还不如说他是一位纯粹的武将,更想着要上阵杀敌。”

        “而阿里衮,”金秀一声轻笑,“他欠十二阿哥一条性命,金鸡纳霜是十二阿哥送过去的,不然他的疟疾,不可能治得好。咱们也不求知恩图报什么的,起码他在军机处当差,涉及征缅商会的事儿,不至于说要从中作梗罢?”当然,实际上金秀不该用私谊来干涉公事,但实际上,大家伙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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