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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水时如今已经不是那样惧怕这两头狼了,他莫名觉得是刚刚那人吩咐让这俩看着自己。况且狼的眼神也不见得多凶,只是有些机灵与馋嘴……

        他拿起骨刀,从雄鹿脖颈的伤口开始分割,用力切下几块颈肉,便立刻用削尖的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中炙烤。

        实在太饿了!但篝火堆里的蛇肉他不敢吃,生怕有毒,只能焦心的等鹿肉熟。水时不断转动树枝,肉被烤的滋滋作响,油滴在火里,时不时窜起一些火苗。

        很香!肉块外边熟一点,水时就割下来吃一点。虽然什么调味都没有,但是新鲜的肉味对饥饿的他来说,是最好的滋味!

        颈肉是活肉,既香又有嚼劲。只是塞了满口的肉,有些噎人。他干渴了,就将附近干净的薄雪,盛在只剩一半的陶碗中,融化了喝进去。但味道却不像村子里的雪是甜的,这里的雪水有一股轻微的硫磺味!但水时也顾不上这些,都大口喝了。

        肚子里有了些底子,他这才不像刚刚那么头晕目眩,都不抖了,也有力气干活了。水时添了把柴,让篝火烧的更旺。拿着有些旧钝的骨刀一点点扒鹿皮。埋头瞎干了好久,才找到窍门。

        将鹿腿处的皮割开,从后往前,一点点的便拽着鹿皮,用骨刀割断相连的筋膜。他弄了半天,才得到一张较为完整的皮子,心中颇有些成就感。

        一个实在吃不了多少肉的,水时只能按着关节处将四肢与躯干分开,至于分割骨头,他现在拿着一把小破刀根本砍不断,便不去管。

        野鹿肚子里的心肝肾脏极不易保存,但是营养丰富,在野外,只有狼群中的核心成员,才有资格食用。

        水时本想把这一套东西一起挖个坑埋了,但看了看前头两只眼冒绿光的青狼,想了想,只将肠子处理掉,其余肾脏被他放到几根藤蔓上,小心翼翼的推到了它们眼前。

        这两只哨狼本就是族群的边缘“人物”,平时可吃不到这些东西,自他俩发现了水时,狼王尊贵的两脚兄弟便吩咐它们看着他,眼下它俩着实有些饿了。

        其中一只先是谨慎的后退几步,见水时并不上前,放下东西就退回了篝火旁,它就使劲耸了耸鼻子。

        另一只实在忍不住了,迅速的叼起东西,躲到草丛后大吃特吃起来。见状,谨慎的一只也不再犹豫,但它更为聪明,咬住藤蔓的一端,将东西全部拖走。

        两只狼躲在草木后边,两只前爪抱着肝脏,嚼的直眯眼!但仍旧不忘寻隙抬头谨慎的盯一盯水时的动向。

        水时见状松了一口气,它们吃鹿就好,吃饱了,就不会想着吃我了!于是又使力扔过去几块肉……

        看狼将雄鹿的心肝下水都解决了,他才把几块分好的肉抗进木屋,用结实又柔韧的藤蔓粗略编了个大席子,将肉裹住,放在极冷极背阴的屋后,虽然没有盐作为保鲜,好在天气冷,还能放住一段时间。

        忙过这一阵后,天已经黑透了,林中不断传来黑暗中小生物的动静,一会是夜莺,一会是不停鸣叫的蛐蛐,将夜晚显的分外安逸。但水时知道这安逸背后隐藏着很多凶险。

        他坐在篝火旁等了好久,柴都烧光后又捡了好几次,却依旧没见那个有一双金色狼目的男人回来。水时想了想,不再等了,他要想办法在寒冷的树林中过夜,保证自己不被冻死。

        树屋虽然安全些,但太冷了,且又不能生火,他眼下只有一张生鹿皮,极易在睡梦中被冻死。

        水时看了一眼烧出一堆热灰的篝火,有了办法!

        他将那一堆还带有火星的木渣草灰,平整的铺在古树下的地上,再用一层土盖严,回身把生鹿皮铺上。只一会儿,热力上来,就如同小火炕一般!

        做这些并不费力,水时靠着古树坐在上边,还是有刺骨的冷风吹过来。

        无奈,他又将还没被烧掉的粗木杆收集起来,用捆他进山祭祀的红绳绑成架子,再把古树上繁茂的藤枝扯下来一些,编成密网,搭在架子上。用湿硬的泥土和着枯叶,埋铺在网上。

        终于被他忙活出来一个简易的三角小帐篷!水时有些失笑,没想到他从前坐在轮椅上时,无聊之间学的编制手段,竟在这时候用上了。就此,却想到了他给父亲织的手套还没完工,心下有些遗憾与黯然。

        他深吸了一口气,“算了,多想无益!”

        水时便强打起精神,着眼于面前的小窝,他打了打身上的土与草沫,躺进去试了一下,果然极好!

        两侧被土与枯叶盖住,并不透风。后方就是古树的树干,也不寒冷。只有前方无法堵住,但水时已经太累了,他的体力与精神都耗尽了。

        他拖着身子爬出去,将火堆熄灭,把鹿血用草木灰都盖住。掩藏好了踪迹,便钻回小窝,疲惫的倒在鹿皮上,热乎乎的睡过去了。

        水时累的浑身酸痛,在睡梦中依旧迷迷糊糊的担心,会不会有野兽攻击帐篷?他要及时醒来逃到树屋里!

        想到了最后,意识模糊之际,反而有些生死看透的洒脱了,“算了!不想了,我已经尽力活着了,听天由命吧!”

        两只吃饱喝足的青狼,百无聊赖的看着那只柔弱的两脚兽来回的忙。他左挖一下,右挖一下,最后竟然整治出一个窝来,它俩不解对视,“母兽要挖穴生产么!”

        但里边传来轻微小鼾声告诉两只没有见识的公狼——不是,单纯睡觉而已。

        “……”就很迷惑。

        两只狼觉得那只睡熟的兽虽然既怪异又羸弱,但着实很懂“规矩”,将精华的肝脏都献给它俩吃了,好大一块鹿肝!

        行,能处!

        权当收了个小弟吧!作为“大哥”,就勉强护卫一下那头弱兽的安危吧!

        这两只狼群中的吊车尾也不知道有什么好骄矜的,昂首挺胸的踱步到水时的小窝旁边,低头从没堵住的前方嗅了嗅,却感知到了温暖的热气!

        它俩犹豫了一会儿,又一阵寒风吹来,冻的狼鼻子有些痒。有些狡猾的那只动了动耳朵,谨慎的钻了进去,在低矮的帐篷中艰难的转了个身,头朝外的将半个身子搭在鹿皮上。

        另一只有样学样,也暖暖和和的窝在帐篷口,两只狼你睡一会儿,我睡一会儿的轮流守夜观察着树林。这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谨慎与小心,虽然这片树林都是狼神的领地,但依旧不能松懈!

        睡实的林水时对这些事什么也不知道。这一片山林中的狼神后裔都是顶级的猎手,能做到悄无声息的接近任何谨慎的猎物,更何况一个没经历过自然残酷的人类!

        只是他觉得越睡越暖和!就好像埋身在一片自动发热的柔软毛毯里,惬意极了。

        狼群中,阿史那·符离,那个东山狼群中特殊的传说,正待在狼窝里直皱眉。

        他看着如小牛一般高大健壮的白狼王夫妇俩,正蹑手蹑脚的往他的窝里叼崽子,算上口里的两只,已经第六个了。

        他猛的一翻身朝向两头狼,喉咙间“呜噜呜噜”的与他们沟通,最后闪动着金眸,还呲了牙。他的牙齿整齐而洁白,但特异之处是有两个极尖锐的犬牙在口中,微微闪着寒光。

        至于为何要如此,是有缘由的。

        东山之狼有别与普通狼群,他们更加高大、威猛、迅捷,也更具智慧,历代由白狼担任首领,带领着族群中的核心血脉居住在狼窝,血脉优秀的成员最长寿命能达40年。每一任首领都要经过严格的教导与磨炼,才能被认为有资格带领族群。

        而自幼跟着族中的最强者学习,就是一成不变的习俗。

        符离在婴儿时期,就被前任狼王收养,是喝着母狼王的乳汁长大的,他算作是现任狼王的哥哥,可以说是看着这个年轻的狼王走到今天的。

        若说起教导下一代,没有人比狼王的“兄长”更合适的了。况且,符离以非狼之躯,早就成为了让群狼俯首的最强者!

        符离看了看刚刚断奶,还在不断哼哼唧唧的“侄子”们,有些暴躁,那家伙根本不是要自己带狼王,而是今年生太多!不愿意养罢了!

        他也不多说,只选了一只额外安静的,揣到自己的兽皮衣服里,出了狼穴,往山林走了。

        狼王夫妇如今也才十几岁,还算年轻,见人跑了,也就讪讪的把剩下的五个闹腾的崽子叼回了洞穴。

        说实话,狼王还是很尊重这个“兄长”的。他这样正值壮年,且威武又智慧的首领,心中也依旧有些怕符离,每每看着他那双深金色的眼眸,就忍不住既亲近又臣服。

        符离抱着怀中幼小安静的白狼,想起了他一时兴起救的那只兽,用贺猎户的话说,那不叫兽,叫做人类,眉间有红痣的,可以属于雌类。怪不得,那小东西弱极了,这才会被族人抛弃吧。

        贺猎户是某一天忽然来到山中的人,经过了“母亲”老狼王的同意,住在树上,教自己说人话、射箭、习武、运用工具。

        只是没撑几年,便死了。于是他十几岁上,又回归了狼群的生活。到如今,他已经太久没说过人话了。

        他狼群中的“兄弟姐妹”,都与他是不同的,他自己也知道,所以他既群居,又独立。想必他那一个母亲养大的狼王弟弟,也是怕自己没有幼崽养护而感到落寞,每每都要往自己的窝里叼崽子。但说实话,烦极了。

        想到捡回来的“人”,又看了看怀中的白毛崽子。符离皱眉,他最近要养的东西还真是多。

        干脆,放一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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