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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冬夜


河南南阳府城外,漫山遍野的流寇营地火光星布。

        这里是通往陕西、河南、湖广的枢纽,自陕西、河南山区而出的流寇出山后汇聚于此,已经成了这几年来的惯例。

        跟往年的情形有些差别的是,以前破一处地方,百姓闻风而逃,还要到处抓壮男壮女当厮养,今年主动来投奔入伙的多了,队伍壮大的很快。

        小娃子去年滁州大败时家当丢得一干二净,就剩自己一个光杆司令,后来在河南抓了五个厮养,冬天里死了三个,今年刚出山不久,厮养又扩张到了七个。

        两个老厮养在喂马,小娃子走过去看了一眼,干草里面搭了一点黑豆,伸手摸到马身时,感觉皮肤很饱满,马膘快养起来了。

        这匹马是在猛虎桥头得来的空马,没费什么力气,但却是一匹战马,比小娃子以前骑过的马都要好,即便是在珠龙桥被追击时,周围一片地狱般的场景,这匹马也没有受惊跳入河中,保住了小娃子的命。

        有这样一匹好马,小娃子走到哪里都觉得安心,至少逃命的机会远远超过其他人。

        “小娃子!沃哒吃血槽去!”

        抬头看去时,是个以前孩儿军的伴当,现在也当了管队了,带着十七八个厮养。

        “不去了,已经吃过了。”

        小娃子挥挥手,那伴当也没坚持,匆匆的往南边去了。

        “血槽有啥用,见到那匹马变龙虎了。”

        小娃子低声说罢,摸着马身有点出神。

        血槽就是人的腹腔,队伍里一直传说马吃了血槽就能变龙虎,官兵的马一见了就得逃,但以前的爷跟他说是假的。

        滁州之后就再没见过爷,去河南的路上小娃子一路留意,也问过其他逃出来的熟人,没人见到过。

        清流河边兵荒马乱,小娃子知道多半是死了,即便是当时没死,按老头这样的岁数,官兵也不会养,卢阎王的手下随便一刀也就砍了。

        “一会要加盐,一月之内养不起来膘,老子就杀了你俩当血槽。”

        两个厮养点头哈腰,小娃子径自回到火堆边,要是老头在,喂马就是丝毫不担心的,呆坐了片刻之后,他抽出腰刀准备磨一磨,现在带的新厮养多,这些保命的活还是自己干更放心。

        还没翻出磨刀石,旁边呼的一声坐下一个人,回头看去原来是掌盘子二蝗虫。

        “老爷定了,往南边麻城走。”

        二蝗虫坐下后整理了一番棉衣的下摆,好让自己坐得舒服点,摸出一根鸭腿,放在火上烤着,看样子已经是熟的,只是要烤热了更好吃。

        小娃子赶紧摸出盐来,帮二蝗虫抹在鸭腿上,“其他营头的老爷是不是同去?”

        “扫地王老爷和闯塌天老爷都不去,李闯将出不了关,老爷不等他了。”

        二蝗虫把鸭腿在火上翻转,停顿一下道,“闯营以前的人马好多都跟了闯将,他如今有势力了不肯跟人合营,可不如原来高老爷,咱们老爷虽也收了些闯营的人,但还是不如曹操收得多。”

        二蝗虫忿忿的说完又呸地一口,“他凭啥收那许多人马,滁州河边要不是他放了那江南兵过来,怎会被卢阎王杀那许多人。”

        小娃子低声道,“那些江南兵其实是江北兵。”

        二蝗虫没有接这个话头,摸出把小刀在鸭腿上划了几下,接着放在火上烤着,“要不是滁州被卢都爷杀散了,高老爷怎地会被抓着,听说被送到京师去了,割了几千刀才死。”

        两人一时没说话,去年的时候高闯王是他们仰视的存在,几十万人都听他号令,走到哪里都是一大堆哨总、将领跟着,寻常营头的宝纛旗、高照之流想要跟他说上话,也是很难的,转眼间便死了,还死得如此惨。

        鸭腿在柴火上翻动,映出油亮亮的色泽,烟火之中隐隐有肉香传来,小娃子看着柴火呆呆道,“官兵以后要命给就是了,咱老子绝不让他们逮着。”

        二蝗虫脸皮细微的抽动了一下,“可不敢让他们逮着,逮着都没好下场,上次那知县被老爷抓了用刑,他在堂上嚎的那叫啥生死来着……”“像是生不如死。”

        “就是这。”

        二蝗虫拍拍脑门,“额最早跟着红狼老爷出来的,到年关便是五年了,换了十一个长家,有病死的,有官兵打杀的,没一个活下来,死了清净。”

        小娃子回忆了一下,“我没跟那么多。”

        “其实是死了十个,还有一个不知去何处了。

        去年我跟的那个曲掌盘子,咱们在太湖县的时候突然就不见了,当天白天的时候咱们还找到条船,第二天一早船不见了,他也不见了。”

        二蝗虫低声道,“曲掌盘子是会划船的,有些管队说的,老掌盘子带着银子跑了,谁也没带走,定是划船过江去当富家翁了。”

        “带银子跑了,谁也没带。”

        小娃子呆呆的重复了一句。

        二蝗虫收回鸭腿,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然后随手撕成两半,将不带骨头的一块给了小娃子,“曲掌盘子原来行商的,走过好多地方,学各处人说话一模一样,去哪儿都能活,咱们不行。”

        小娃子咬了一口鸭腿,带着盐粒的鸭肉美味可口,他边嚼着边道,“这天下逃去哪里都不好过。”

        二蝗虫几口就啃光了鸭腿,又意犹未尽的在腿骨上舔了几口,“其实额也不想去麻城,那边走过好多次,抢不到啥,不如扫地王那般往扬州去。”

        “走扬州便是从和州、滁州去,那地方去年才走过,杨宝纛说路上抢不到啥吃食。”

        “扫地王老爷的几个掌盘子说,去年打江浦没打下来,还死那许多人,今年去报仇去,定要把江浦城铲个干净。”

        “二长家,以前我有个老厮养,他说这般抢杀一路,下次再去就没得抢的,以后天下都走遍了,又往何处寻吃食去。”

        “想那些作甚,都没吃食了一起死了干净。

        老子杀的人多,这条命赚得够了,活一日就多赚一日,多杀一个就多赚一个。”

        二蝗虫摸出酒壶灌了一口,又递给小娃子。

        “小娃子你最想去何处?”

        “去安庆桐城。”

        小娃子拿着酒壶没有喝。

        “安庆……那里有个守备营。”

        二蝗虫眼神微微变化了一下,瞟了小娃子一眼。

        “去年江浦那里上岸来的就是安庆守备营,后边滁州河边过来的也是他们。”

        小娃子看了看二蝗虫,“他们跟北边的官兵是不同的,额亲眼看到的,船运过来的兵,连马都在船上,还有炮。”

        二蝗虫移开眼神,仰头看着昏黑的天空,“官兵厉害还去那里作甚。”

        “我哥死在那地方,人杀多了也无趣,只有桐城的还想杀杀。”

        二蝗虫嘿嘿一笑,“告诉你说,你若是觉着杀人无趣了,那是杀的人不对。

        杀男子、女人、小儿、老夫、老妇,个个的味道都是不同的。

        但最有趣味的是杀官,咱老子杀过最大的官你知道是啥。”

        小娃子摇摇头,二蝗虫嘴角抽动一下嘿嘿笑道,“颍州城里边,抓到的一个张尚书,当过兵部尚书的,白胡子打理得比女人的头发还工整。”

        (注:颍州城破时前兵部尚书张鹤鸣被杀。

        )他仰起头一副回味的神情,“咱老子捅了他三枪,胡子上全是吐出来的血,大官杀起来的味道是不同的。”

        小娃子看着二长家的神情,似笑非笑的接口道,“下次抓到大官,也给二长家杀。”

        二蝗虫一拍小娃子后站起来,“咱老子也帮你一起,杀到安庆去。”

        “二长家,酒壶……”二蝗虫大步往自己营地走去,挥挥手道,“给你喝。”

        小娃子收回酒壶,散布四野的篝火环绕在他周围,一眼看不到头,此时夜已深了,火光中偶有人影在走动,偶尔有突然的暴喝长声的哀嚎,随即又归于平静。

        冬夜的寒意阵阵袭来,感觉前所未有的冷,小娃子两手垂下,似乎再没有力气举起,他抬头看着昏黑的天空,口中喃喃道,“谁也不带,走得去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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