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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找爷爷


陆星河一世英雄,又是陆谦玉的先祖,他怎能让爷爷睡在这寒潭之中,为此,陆谦玉决定,一定要找到爷爷的尸骨,将他带回到老家安葬了,做孙子的尽一份孝道,此举,便要留在山上两日,不消说的,时间太长,会贻误诸事,非陆谦玉所愿,陆谦玉把想法与剑圣说了,剑圣怎可人心杜绝陆谦玉的孝子之心,点头答应,说道“山中别无其他,食物和酒水还是有的,晚间就去我的茅屋安歇,我知道你爷爷投潭的地点,只给你看罢。”
        陆谦玉所站左手边约三十步,是一处平静的水面,瀑布飞流直下,激起浪花朵朵,水面波纹,一圈圈的荡漾开来,陆谦玉凝望水面,水深不得见,有几尾鱼虾吐出来的水泡,一想到,自己的爷爷,沉入潭底的泥沙,已有数十年了,这数年间,江湖变化无常,英雄来来去去,爷爷身在潭底,又是如何的孤单寂寞
        陆谦玉黯然伤心,说道“这潭水,具体有多深”
        剑圣答曰“最深处约有数十人高,最潜处,也有三人深浅,寒潭彻骨,你水性如何,如果不好,贸然尝试,具有可能受伤,实不相瞒,你爷爷是我老友,见他如此,我心如刀绞,也曾想过去寻他的尸首,只可惜,我这人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便是水性不足,是而无能为力,很是抱歉。”
        陆谦玉诧异,心想“真是意外,如此剑术大师,居然不熟悉水性,哈哈哈,让人惊讶道了。”说道“剑圣前辈,无须自责,我爷爷自杀身亡,想必是因为傲气太大,纵横江湖一生,未尝一败,在他身上,可应验了那句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爷爷他一时难以接受,故而内心深受打击,所以疯癫,对后世无望,这才选择撒手人寰。”
        剑圣说道“你说的有几分道理,罢了,英雄末路,人有终点,你爷爷在江湖上,业已赚足了名望了,每个人为什么而活着的方式不一样,大致这就是你的爷爷选择的路,我们无法说的。”
        陆谦玉道“剑圣前辈,我水性尚可,寒潭虽冷,但要用内功压制,也可吧”
        剑圣走到潭边,伸手试了试温度,说道“这水在中午的时候最为温和,晚间最凉,你虽有深厚的内功,但要对抗自然,痴心妄想,可压制的一时,又岂能长久,我看你入水,时间最长不可超过一盏茶,上岸之后,须得运气调理,当年为救陆星河,也曾下去过,因而染上了风寒,成了内伤,经过十年的疗伤,才恢复不久,你年轻人,气血旺盛,却也不能小觑了。”
        陆谦玉脱下了鞋袜,卸了宝剑,只穿一条内裤,笑道“事不宜迟,我去去就来,劳烦前辈,在岸上于我点燃了篝火,等我上岸之后,烤火运气便了。”说着,走到酒坛处,吵起来,猛灌三大口,烈酒下了肚,陆谦玉毛孔打开,胸腔滚烫,热血回荡,他抖擞精神,做了几个动作,拉胳膊,伸伸腿,感觉差不多了,按照剑圣说的方位,一个鲤鱼入水,钻到了水下去。
        潭水是缓缓流动的,没有江面上大风大浪,是而,陆谦玉觉得,陆星河当年跳下去了,不会给水流冲出太远,就在这附近左右,他一个猛子扎下去,身体瞬间给潭水包裹,运气护住内脏,关闭皮肤上的气孔,  陆谦玉以双手扒水,后脚一上一下的浮动,人如鱼一般的迅速下潜而去。
        水中凄冷无比,  宛如冰窖,陆谦玉双耳充斥嗡嗡嗡的水声,体感遍布寒冬,  他张开双目,面前一片模糊,深潭地下,一片黑幽幽,水的压力,如同敌人的手掌,挤压着陆谦玉的前胸后背,陆谦玉以内功护着,得以残存,往下一看,见不到潭底,他憋着一口气,此时仍有余力,心想“这寒潭果然是深邃,须得一鼓作气不可,这次来,只是试试,寻摸水下的情况,等下次再来,定能事半功倍。”
        陆谦玉换了一口气,调转个方向,向上游来,其时,夕阳西下,山中暗淡,冷风习习,剑圣引燃了一朵篝火,在水中,陆谦玉寻火光而去,很快钻出了水面,叫道“剑圣前辈,你说的不错,这潭水彻骨,但我还能支持的住,可惜这次下去,没有摸到水下的泥沙,眼睛在水中无法视物,我可能需要一个封闭的马灯来看清水中的情况,何如”
        剑圣道“马灯难寻,何况,水中没有空气,那马灯封死了,空气不通,如何能够点亮持久,我这里有一宝贝,可以替代,即便比不上马灯,却也等照亮周围,你快快上来,烤火罢,我去取来。”
        陆谦玉手拍水面,脚下一瞪,用了一招“鲤鱼跃门”,忽的拔高而起,水面不及地面,脚下悬浮,接不得力,这一窜,没有多高,但陆谦玉离岸不远,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剑圣赞许道“后生,好个轻工,这等身法,江湖上,怕是没有几个。”
        陆谦玉道“剑圣前辈,你折煞我了,江湖之中,卧虎藏龙,许多高手,隐姓埋名,诸如前辈这般,我怎敢不谦虚”
        剑身道“孺子可教也,老头儿我喜欢,真妒忌陆星河起来,你且等着。”说罢,剑圣折返回到茅草屋,陆谦玉上了岸,在火边的草地上席地而坐,运气周身,过了几个穴道之后,将体内侵染的寒气逼出体外,浑身当即干爽了,剑圣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绿莹莹的珠子,有陆谦玉拳头一半大小,发出的光亮,在傍晚如同幽冥的眼睛,陆谦玉是识货的,认出这东西叫做夜明珠,乃是自然发光,白天吸收了日光之后,在晚上可持久的发光,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熄灭,可比马灯强了不少,更好携带,最适合水下寻宝,这样大的一个夜明珠,有市无价,陆谦玉暗道“剑圣,的确是有些好东西的,不知,他在退隐之前,过的是如何奢靡的日子。”
        剑圣入魔的故事很长,陆谦玉猜测的不错,他原本就是一个富家子,家财万贯,他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肩负着整个家族的重任,父母的期望,其母是大家闺秀,相夫教子,贤良淑德,其父,酷爱文学,诗词歌赋,没有不通,通而必精,幼年时候,家中忽然来了一位江湖人士,  乃是父亲一位好友,说入魔天赋异禀,骨骼惊奇,是块练武的好料子,可其父却想让入魔继承自己的衣钵,多学文化,考取个功能,令家族步入仕途,不喜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于是回绝了自己那个朋友,如此,过了七年,  入魔长成,约十三四岁,天赋极高,本事过目不忘,所学的知识,牢牢记住了,可七步成诗,八步作词,可惜,他不愿进入仕途,参加科考,喜欢练武,或者看人练武,这时,父亲的朋友又来了,见到了入魔,就问他,与我学武如何,入魔欣然答应了,跟着此人练了几天,不消十日,就把此人身上的外功劝学到位了,这十天之内,每每是半夜练武,白天学文,父亲不知,到了第十一日,不知道是谁高密,父亲发现了,就去找朋友,说道你是我的朋友,我万般叮咛,我的儿子,不能学武,你倒好,一口一个答应,到头来呢,我好生招待你,你却将我儿子,终究拐去学了武,你怎么对得起我
        dong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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