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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临时抱佛脚


  黑河河畔,一座土城燃起的大火让蓝天变色。在滚滚浓烟的映衬下,一支精甲骑军快速跨过黑河,走进了茫茫草原。

  走在最前面黑色大纛下的,是一位银甲白袍骑白马的年轻将军。

  只是,这将军太年轻了,身后的那支看上去威风凛凛身披甲胄的队伍当中,也时不时地有人坠马。

  每次有人坠马的喊声传来后,萧冉都撇撇嘴,做出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

  你们在西胡好歹也呆了十年了,怎么连最基本的骑马也搞不定?

  只好在行军途中慢慢锤炼了。萧冉想着,只是不要遇到大股的狼兵。自己让那个颇懂狼兵规矩的老何在前面探路,遇到那些胡人也好蒙混一下。况且还打了忽利台属下的大纛,想必那些胡人不会起什么疑心吧。

  自己来此时,快马加鞭也走了二十多天,现在回返,偌大一支队伍,少说也要走三十天。这么长的时间,也不知道那个小丫头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得了羊,把那三百人换了出来。

  萧冉这么想着,心里也就越发的耽心那个动不动就对自己冷脸的小丫头。

  可着急也没有用,身后不断传来落马之人的惊呼声和那些骑在马上的人的嘲笑声。

  这样真的不行,不说自己带着的是一帮乌合之众,至少也是拼凑起来的杂牌军。如果碰到狼兵,估计被冲散的可能性会很大。

  萧冉曾听独臂汉子讲过狼兵作战时的样子,他们依仗弓马娴熟,与王朝军队作战时,先是弓箭齐发,然后便是飞速冲锋,只一个冲击,就有可能将王朝军队的战阵打乱。

  能抵挡住此战法的,只有自己那个大将军老爹。他将身披重甲的三千边军精锐布在军阵最前面,以此来应对狼兵的箭矢,身后的轻骑步卒便不至于在箭雨之下乱阵。

  萧冉觉得,这事有些像那个“排炮不动,必是十纵”的传说。

  而自己带着的这支冒牌精甲,恐怕挡不住胡人的一次冲击,只在那箭雨下便会溃不成军。

  傍晚宿营时,萧冉将独臂汉子和老何都喊到了自己身边,如此这般的交待了一番。然后,独臂汉子边和老何匆匆离去。

  “公子,这些人少则而立,多则不惑,你让那李将军和老何这般锤炼他们,可是要与那胡人厮杀不成?”老秀才看到萧冉独自坐在火堆旁发呆,便凑过来说道。

  “先生,此去千里之遥,路途险阻,况且还有虎视眈眈的狼兵,不这样做,如何能回去?”

  “只是,他等都是寻常百姓,怎么会与人对阵啊?”

  “先生,那胡人不打仗时,不也是寻常人家牧羊的吗?”

  胡人马上为兵,马下为民,萧冉早有耳闻。那些在土城为奴的东土人,虽说被掳掠来之前,大多数是寻常百姓,可哪一名王朝将士生来就会拿刀?

  “练练总是好的,起码碰上那狼兵可以抵挡一二。”萧冉说话的时候,已看到那些人在独臂汉子的指导下,学那劈砍之术了。

  还有一些人,则拿着缴获来的弩机,在老何的指点下,做着瞄准放箭的样子。不过,好在他们现在用的是连发弩机,要比那长弓好掌握,也比长弓的杀伤力大。

  “公子,老朽已年逾五十,这提刀引弓之事便不必了吧?”老秀才惶惶然的说道。

  萧冉笑了笑,心说只有我等都死光了,才轮的上你拿刀。

  “先生,如果真的遇到阵仗,你且记得一点,就是躲在人堆后面。”萧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我定记得、我定记得-----”老秀才连声说道。

  萧冉笑了笑,看向那些人操练的方向。自己只有一百多曾做过边军步卒的人可用,其他人若是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从平民到军卒的转变,如果真的遇到狼兵,后果便不堪设想。

  可自己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到底能起多大作用,萧冉就不确定了。

  不过,这二千多人在胡人手下受了多年的气,过着牛马不如、生死不测的日子,想来心中的怨气甚重,还不至于因白日里像砍羊一样,砍了一颗胡人的人头便消散了吧。

  只要还有怨气就好,这可是可以转化为杀敌之心的。自己看过的那些军事书上是怎么说的?士气,士气是第一战斗力。

  萧冉这么想着,看到那些正在练武的人果然练得十分认真不说,还带着几分杀意。

  此军若能好好打造,他日必能所用。

  就在萧冉练兵的时候,几个胯下马匹已是气喘吁吁的狼兵,来到了那座已被烧成一片残渣的军营前。连续数十日没日没夜的骑马狂奔,看到的却是这幅惨景,这几个狼兵都是一脸的惊愕。

  自家领主数年养精蓄锐,现在已经做好出兵的准备,就等自己来此调取最为精锐的三千人马后,便要再次东征,可都成焦炭了该怎么说?

  领主调兵的凭证,那三颗包金的狼牙此时就揣在这个领头的狼兵怀里,可面对已是焦炭般的三千狼兵,包金狼牙就没有拿出来的必要了。

  他倒吸了几口冷气,鼻子却闻到从顶风处传来的另一股焦味。

  于是,这几名狼兵调转马头,朝着土城的方向跑去------

  土城早已是一片残垣断壁。那些还没有烧完的木头此时还在冒烟,西风吹过,一些零散的火星便随风而散。

  这几名狼兵再次惊愕。此城存有三千甲胄,十万穿甲箭,可这一片焦土下,那些东西必然已是荡然无存。领头的狼兵摸摸下巴,想着自家领主的交待。

  三千精锐,离开此地时,必须披挂上那些王朝军队才有的甲胄,带上王朝精甲也挡不住的穿甲箭。

  可这里别说是那些甲胄和箭矢,就是活人也没有一个了。

  回去该怎么复命?就说三千精锐和土城都招了天火,已经化为灰烬了吗?

  那个狼兵摸摸脖子,觉得这颗脑袋快要搬家了。自家领主看着和善,可却是个吃人肉的主。

  数年前的那次东征,也不知道那位守城的将军是怎么想的,只是躲在加高了的城墙后面,任凭狼兵叫骂攻打,就是不出战。数万狼兵攻打几十日,不但没有破城,还折损了上千号人马。

  折了本的领主每日大骂不止,最后,眼看军粮耗尽,只好回转草原。可不曾想,回来的路上,军粮便耗尽了。

  眼看着数万狼兵就要饿死在大漠里了,有人便打起了马匹的主意。可自家领主忽利台把那些打马匹主意的人一个个杀了不说,还把他们的尸身充了军粮。

  胡人爱马胜过自己的命。你既然不想要自己的命了,我便先杀了你。忽利台在吃那些人肉干粮时,一脸淡定的说着。

  那个杀了自己手下充军粮的家伙,肯定会一气之下砍了自己的。除非,自己能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头领大人,你看。”一位狼兵指着脚下的马蹄印说道。

  那个头领闻声看去,只见草地上,密密麻麻的蹄印一路向黑河方向去了。

  “追。”说完,他率先打马冲了出去。

  这些狼兵虽然觉得军营和土城被烧十分蹊跷,可他们却想不到是萧冉领着土城奴隶暴动了。

  此时,他们一致认为,定是哪个与自家领主不合的家伙在搞事。不但杀了那三千精锐,还抢了土城的东西和奴隶。最后,为了掩盖踪迹,便放火烧了这两处。

  这些马蹄印,定是那些家伙的。狼兵头目想不出是哪个肥了胆的家伙敢打忽利台领主的主意,但他知道,那个家伙已经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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