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章 第章 一只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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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我来接你了。”
血色满身的男人提着一把长刀,仿佛从地狱里走出来,他身后是血流成河的尸海。
他振臂一挥长刀,劈开山顶木屋的门锁, 却动作无比轻柔地推开了门。
门内, 是一个模样娇弱、面目却异常狰狞的妇人。
在男人推开门, 喊出“娘”的一瞬间,妇人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地刺向男人的心脏。
男人一愣, 在数百名土匪的围困中他能轻而易举地脱身,没受一点伤。
可对面的妇人要夺命, 他却呆愣着,不知如何反应。
匕首浅浅地刺入心脏的一刹那,妇人的手猛地一松, 双腿一软。
男人却下意识伸手扶住了她。
同时又唤了一句:“娘。”
林默抬起头, 缓了几瞬,才硬生生扯出一个笑:“……乖儿子, 你好吗?”
李承铎看了眼自己从自己心口滑落的匕首。
“儿子很好。”
事情要倒回半分钟前。
林默穿了好多个世界,颇受身体不好的困扰。
于是林默一来到这里,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感知身体。
所以她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身体很健康,而且似乎还有些类似灵气的东西存在于体内。
第二感觉来自于她的嗅觉——很大的血腥味。
在修真界时,她和清清经常住在山顶,因而她熟悉位于顶峰处的山风的气味和速度。
所以在窗外传来被疾风裹挟着血腥味时,她几乎立刻确定了自己位于山顶。
至于外面发生了什么,才导致血腥味道从半山甚至山底被吹到顶峰, 林默不得而知。
但她知道自己得先确保自己的安全, 才能评估这个世界到底是她的哪本书。
林默迅速看了一眼窗口, 她觉得原身应该不是傻子,如果从窗口能逃走,原身应该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所以她犹豫了。
也就犹豫了这么几秒,门就被推开了。
当男人喊她“娘”的一瞬间,残存在身体里的情绪不受林默驱使地操控身体发生动作,抽出怀中的匕首,直直地刺向男人心脏。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电光火石之间,林默猛然想起这个剧情出现在自己的哪本书里。
所以她拼尽全力控制住自己的动作,终于在匕首深入之前,松懈了力道,身体中残存的原身意识也彻底散尽。
一直与那道力量抗衡的林默双腿一软,差点倒地,还好被男人扶住……
对,就是自己刚刚差点杀掉的男人。
他是自己的儿子,叫李承铎,今年十八岁,新上任不久的魔教教主。
而与林默同名的原身与原身的丈夫是纯纯的正派使者,江湖人称仁善双侠。
两人是绝对的“正派”人,丈夫以除暴安良为己任,曾经为了救助一个遭受火灾的村子,洗劫过运官银的马车;妻子更是万一挑一的圣母白莲花,曾经倾尽家产,只为了帮助一个小乞丐进入丐帮。
总之,这夫妻两干的事要多奇葩有多奇葩。
不知道是不是这届江湖人口味异常独特,喜欢这样畸形的善良。
这夫妻俩干的事居然让他们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众人为了赞扬他们的行为,给他们捐宅子,还取名“仁善庄”。
他们受到表扬和大家的追捧,更加坚定这就是他们的“正义之路”,甚至想到为了他们之后要有人继续发扬这种“正义”,他们觉得应该生个孩子继承衣钵。
于是夫妻俩生了一个孩子,就是眼前的少年。
两人为了后继有人,一直趁着除暴安良的间隙回到庄子,给李承铎灌输“正义”的思想,然而意外发生在李承铎七岁的时候。
那天,夫妻俩收到一封求助信,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
结果当晚,仁善庄被血洗,上下四十余口人,除了李承铎,一个活口也没留。
李承铎被当时的魔教教主掳走,教他邪功,一直到现在。
……
对于原身和丈夫来说,进入了魔教的儿子就是他们人生中的一大败笔,他们巴不得李承铎就死在魔教。
可他居然活下来了。
不仅活下来,还成为了新一任的魔教教主。
夫妻俩愤恨至极,多年积攒的颜面荡然无存,于是两人决定,一定要手刃李承铎,只有这样,才能表明他们的立场。
不过她丈夫上个月已经死了,只剩她一个。
死前还嘱咐她,让她一定要杀掉亲儿子李承铎。
而林默尴尬地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原身的计划。
她得知李承铎一直在找她,便一边放出消息她很想念儿子,一边设计被土匪抓到。
这样一来,李承铎为了救她,必然会杀光土匪,相当于她间接又干了一笔善事。
而等李承铎找到她,她就一刀将其毙命……
……这都什么事儿啊。
当时林默构建反派悲惨身世时有多掉头发,现在就有多恨这份狗血。
她书里一笔带过的,就是真实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啊。
书里的女人,确实成功了,叱咤风云半本书的反派李承铎,就这么死在了自己亲娘的手里。
而女人得偿所愿,从山顶纵身跃下,也死了。
现在的林默只能颤颤巍巍地站起身,颤声道:“承铎,你怎么不躲呢?”
李承铎作为整本书颜值数一数二的角色,剑眉星目,清秀俊朗,可因为他的悲惨身世,他的眉目间总是隐隐存在着一股脆弱感。
他听到问话,下意识回答:“因为我怕伤到娘。”
因为他学的都是杀招。
哪怕是简单的躲避,身体也会条件反射一般回手致命一击。
林默怔了一瞬。
连她这个作者都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
下一瞬,她回过神看着李承铎胸口血流不止,动作利索地从裙角扯下一条布替他包扎。
“娘,不用。”
察觉到林默的意图,李承铎拦住了林默的动作,伸手迅速在身上点了几处穴位。
血很快就被止住了。
林默讪讪笑了两声:“娘老糊涂了。”
“娘才不是老糊涂,娘永远是最好的。”李承铎说道。
李承铎十八岁了,可对母亲的印象还停留在七岁。
那个时候的母亲很温柔,很有耐心,对他很好。
准确来说,母亲是十八年一来,唯一给过自己温暖的人。
从前李承铎被魔尊控制着,每天除了练功就是练功。有时候无法完成练功任务、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李承铎就会想起自己的娘亲。
在他的记忆里,娘亲是世界上唯一对他好的人。如果娘亲在身边,一定会心疼地看着自己,帮自己包扎伤口。
那时候的李承铎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强大起来。
只有强大起来,他才能去找娘亲,去找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他成功地坐上了魔教教主的位置,也成功地找到了娘亲。
李承铎摸了摸自己胸口的血洞。
有一点心痛的感觉悄然流逝,可李承铎不想仔细去思考。
他并不很想知道母亲用匕首刺他的真相,也不想探究开门时娘亲为何用那样狰狞的表情看着自己。
“娘,我们下山吧。”
李承铎十四岁便练就一身邪功,又在短短四年里,以霹雳手段在江湖上迅速打响名号。
一身白衣出现,往往一身血染的红衣离开。人称血衣阎王。
可这位阎王却顶着心口的血洞,在妇人面前一点一点清着路。
李承铎一边清走尸体,一边懊恼自己动手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要接娘亲下山呢?
净是些碍事的东西……
林默是不怕这些的。
这些土匪都是无恶不作的人,在附近烧杀抢掠多年,一直没人管,从几十人发展到了几百人,连着几个村子都被抢空,每打一处,男丁孩子被杀,女子被俘。
这些土匪该死。
不过林默在他身后,看着他一言不发地搬运尸体,只觉得莫名诡异。
为了不让气氛继续尴尬下去,林默绞尽脑汁想话题:“那个,你还疼吗?”
话一出口林默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废话吗?捅自己一刀看看疼不疼。
李承铎扔下肩上的尸体,转过身摇了摇头:“娘,我不疼。”
林默心说这都是安慰我的话,儿子太乖巧,甚至不忍她心疼。
然而下一秒,李承铎又道:“真的不疼,跟教主打得比起来,一点也不疼。”
林默呆住。
“教主打我的时候,会事先将鞭子沾满盐水和辣椒水,再使出五成的功力,每一鞭都打得人皮开肉绽,鞭鞭都能见骨。”李承铎说起这样的话来好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菜一样。
……他这不是怕林默心疼,是怕林默疼不死啊!
林默咬牙切齿:“现在他还打你吗?”
李承铎点点头:“打的。”
林默睁圆了眼睛:“他还敢打你?!”
李承铎看见娘亲的反应,有些无措:“从小教主就告诉我,这是教导我的最好方法,这样我才能更快学会魔功……”
李承铎声音低了低:“也能更快来接娘亲。”
林默气不打一处来。
那老头子哪里是为了帮助李承铎增进邪功,分明是公报私仇,把对夫妻俩的仇恨都发泄在了李承铎身上!
林默恨声道:“以后他打你,你就打回去……不,要把他彻底踹下台。”
现在名义上李承铎是新任教主,可老教主的人脉依旧如树根一样盘根错节地渗透在魔教各个角落,掌握着魔教的实权。
不然,怎么可能自家教主成天挨打,却没有一个教众出口提醒、出手制止?
林默决定了,这件事必须要做。
她换了种方式,语气温和下来:“你已经接到娘了,娘再也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能让自己被欺负才行。”
林默抬起头,却见李承铎似懂非懂的茫然表情,林默突然哽住。
她叹了口气,将李承铎拉近了一些:“别清路了,咱们慢慢走,娘给你讲讲你不明白的事儿……”
李承铎乖乖地走到林默身边,他很开心能靠近娘亲。
等两人走到山下时,李承铎已经大概听懂了林默的意思。
这么多年,教主只是为了利用他,每天鞭打他,也只是为了泄愤。
明明是被欺骗了多年这样严重的事情,李承铎竟然看起来很轻松地接受了。
林默看着他淡淡的神情,心中隐隐猜到一个可能——
他不会一直知道自己在被利用吧?
这个可能过于惊悚,林默不敢再问,只拉了拉李承铎的袖子,勉强开口:“……你明白了吗?”
李承铎点头:“嗯,我不会再让他打我了。”
“以后只有娘亲能打我。”
林默顺着他的视线落在他胸口的血洞上,恨不得仰天哀嚎。
她不是这个意思啊!
林默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到底是大愚若智还是大智若愚,她似乎无法看透李承铎。
可是她知道他一定是疼的。
林默环顾四周:“周围有没有镇子?”
李承铎立刻乖巧回答:“我来时见到一个,在北边。”
“我们先去那儿,给你抓点药疗伤,剩下的娘慢慢给你说。”
李承铎:“好。”
时值秋季,林默身上披着一件毛领斗篷,她将斗篷摘下来,披在李承铎的身上。
虽然不能掩盖住他浑身血迹,但远远看着,里面被血染透的白袍可以以假乱真成红袍。
李承铎弯下腰,方便林默给他系绳带。
蓬松的毛领衬得李承铎十分清瘦,林默忍不住摸了把他棱角分明的下颌,心疼道:“你太瘦了。”
“那儿子以后就多吃些。”李承铎认真回答。
……
真乖啊。
林默暗暗感慨。
她摸了一把口袋,才发现自己的银两全被土匪抢走了。
李承铎从腰间扯下荷包,双手递了出来:“娘,我有。”
林默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拿过李承铎手里的长刀,用刚才从裙角撕下来的布条将刀上的血迹擦得干干净净,再还给李承铎。
“走吧。”
两人朝北走了许久,没看见李承铎口中的小镇,倒见了不少没有炊烟、一片狼藉的“鬼村”。
因为那窝土匪为非作歹多年,四周的村子被洗劫得干干净净,剩下远些的村子有了危机感,村民们能跑多远跑多远,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一户活人。
两人又走了一段,才看见一处人口寥寥的小镇。
虽然人少,但好歹是个镇子,生活必需品在这里都能买到,药草也不例外。
林默先找了一家中规中矩的客栈,将李承铎安置好,又下楼问店家附近的药铺。
店家指了一个方向:“第二个路口左拐就是,我们镇上只有那一家。”
说罢他又试探着问道:“你们……是从南边来的?”
林默不知道李承铎的伤口几时才能好,若想在这儿多住些时日,少不了要跟镇上的人尤其是客栈的老板打好关系。
于是林默点点头,再抬起头,已是一派悲戚的神色:“我们是从土匪窝子里逃出来的。”
“昨日我和我儿子在回家的路上被打劫,我俩今早拼了命才逃出来。”
客栈老板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股血腥味。”
林默捏着帕子拭泪:“我儿子身上挨了几处伤口,所以我才想去抓些药来。”
“那窝土匪真是该死!孤儿寡母也不放过!”
一旁吃饭的客人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吓了林默一跳。
客栈老板也义愤填膺:“好妹子,我们这一片都是深受其害多年的村镇,你能逃出来,又投宿到我店里,是我们有缘。这个房钱,我给你们免了。”
林默一愣。
一旁的客人站起来,将钱袋拍在桌子上:“妹子,药钱我替你出了!”
林默:……
她好像猜到了什么。
……这就是当白莲花的福利吗?
不知不觉已经触发金手指的林默只能、也十分愿意地演下去。
不过她没有掏空食客的钱袋,只是拿了够用一次的药钱。
林默去药铺抓了自己独家配制的治愈外伤的方子,又让伙计煎煮成汤剂,趁着煎煮的时候她去买了个食盒,等药煎好就拎着食盒离开了。
回到客栈,林默让客栈老板准备些吃食,才上了楼。
两人房间是挨着的,林默直接敲响了李承铎的房门。
里面立刻有人低声应道:“进。”
见到进门的是林默,李承铎立刻松懈下来,轻声喊了一句:“娘。”
“你回来了。”
李承铎好像一只乖巧无比的小狗,放在哪儿就坐在那儿,不喊也不叫,安静到甚至会让人忘记他的存在。
林默将药从食盒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又朝他招招手:“来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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