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 6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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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知县大人。”姜云珠给孟知县行礼, 这是她第三次见到这位知县了。因为之前魏康平的案子,她对他印象不错。
“不用多礼。”孟知县上下打量姜云珠。他也看她眼熟,只是过了好几个月了, 县里每天发生那么多事,都要他处理, 他见过的人太多了, 一时间真想不起她是谁。
反正肯定是他武陵县的百姓就是了。
孟知县没多想,看着姜云珠面色温和。他早听说了,栖山居的老板是个年纪轻轻的姑娘, 如今一看如果如此。
他并不觉得姜云珠这样不好,相反, 他觉得这才是他武陵县富庶的表现。想昔日开唐盛世,才有公孙大娘一剑舞尽大唐万千气象, 及等到安史之乱, 哪还有那样惊才艳艳的女子,杜甫先生也只能空叹“绛唇珠袖两寂寞”了。
“好。”想到这里, 孟知县先赞了句,然后道, “你尽管比,本官给你们当评委, 绝不会偏袒任何人。”
“多谢知县大人。”有他这句话,姜云珠就放心了。
那边, 被请来做评委的十位公子也跟孟知县行礼。
孟知县差不多都认识,读书人在一起, 有很多话可以说。
孟知县当即就提起公孙大娘, 十位公子一听, 可不就是如此, 当即称赞孟知县治县有方,百姓安居乐业云云,所有人都言笑晏晏。
孟掌柜给孟知县行过礼以后,站在旁边,却心急如焚,孟知县都来了,怎么宋掌柜请的那位大厨还不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
也没出什么大问题,就是宋掌柜知道高顺喜好女色,昨晚请了县里最红的两个姑娘陪他,结果高顺睡到辰时也没起。最后实在怕耽误了比赛,宋掌柜才让两个姑娘叫醒了他。
高顺被打扰了好觉,还有些不高兴。
这时宋掌柜收到信儿,说孟知县来了,又委婉地催高顺快去。
“不过是个小芝麻官。”高顺却满不在乎。又喝了一盏茶,他才姗姗来迟。
他已经来晚了一刻钟,可想而知孟知县跟那十位公子对他的观感。
“见过知县大人。”高顺自恃自己在安平侯面前得脸,给孟知县行礼都很敷衍。
孟知县看得更加不悦,可这点小事,也不好发作,他便摆手让他站到一边。
这时有司仪上台,示意大家安静,然后说了今日比赛的流程,宣布比赛开始。
姜云珠跟高顺开始做第一道菜。
早在高顺露脸的时候,姜云珠就认出了他,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真小,她怎么也没想到,宋掌柜把他请了来。高顺,安平侯府的大厨,专做淮扬菜,算是中南顶级厨师。
梦里在安平侯府,姜云珠初入府里的时候,也是被分配到厨房。
不过跟姜云秀不同,她那时觉得被分配到这里真的再好不过了。
不用担心吃喝问题,远离侯门里的权力纷争,她以前就喜欢厨艺,只是水平不够,现在学了艺,等她攒够了钱,就可以给自己赎身,出去开个饭馆,在这个时代扎根立足了。
她立刻为自己制定了计划,并对工作展现出十二分热情。
周婆子一见到她,就被她那种热忱弄的有点懵。开始的时候,她怕她勾引高顺,对她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可慢慢的,她发现,姜云珠是真喜欢厨房的工作,对高顺甚至府中的公子们都毫不关心。
这样,周婆子也愿意给她一个机会。
姜云珠在厨房打了三个月的杂,开始学厨艺。不过她并没跟着高顺学,而是跟着徐大厨学的湘菜。安平侯府尊贵显赫,府里自然不可能只有高顺一个厨子,只是他做的菜正好安平侯爱吃而已。
中间,高顺还几次骚扰姜云珠,全被她挡了回去。
后来,他德行不端,被林霆安赶出了侯府,姜云珠就再没见过他了。
现在再见,姜云珠想起很多事,却又觉得那些事很遥远。
她嘴角慢慢上扬,既是他,她这比赛赢的把握就大了。
当然,她还是会全力以赴。任何时候掉以轻心,都可能阴沟里翻船的。
高顺也看到了姜云珠,两只不大的眼睛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姑娘可真好看!
“高大厨,她厨艺很好的。”孟掌柜不得已,提醒了高顺一句。
高顺却满不在意,一个小县城,还是一个姑娘,也没有名师指点,能做出什么好饭食。估计是那些年轻公子看她长得好,便吹捧着她罢了。
这么想,他漫不经心地拿起一块豆腐干做了起来。
姜云珠也在做,她切了鸡肉,然后加入陈皮、红谷米等调料,搅拌均匀,然后用玉扣纸把它包裹起来,放在旁边腌制入味。
这时,她开始做另一道菜,因为这道菜太费时间,即便很多材料已经提前处理好,还是要先做。
于是众人就看见她把鲍鱼、蹄筋、墨鱼等材料一件件的放到一个瓦罐里。
“她这是做什么?海参,瑶柱、鱼唇……这都是顶级鲜味的材料,难道她要放在一起煮?”众人诧异。
“那煮出来的汤不是天下极鲜?”有人舔着嘴唇道。
旁边的人却嗤笑起来,“要真是那样,御厨们还做什么菜,直接什么材料鲜就放什么材料好了,反正宫里又不缺钱。
可是不是的,这么鲜的材料,一种你能吃出来鲜味,两三种搭配好了也能,可是再多,就跟把红茶、绿茶、白茶、黑茶很多种茶叶放在一起一样,就算每种茶都是顶级好茶,这么泡出来的茶,能好喝?”
大红袍跟碧螺春一起泡,再加上白毫银针?他这比喻太形象,众人听了,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那还是茶吗?一锅泔水汤差不多。
“姜老板这是怎么了?她做的东坡肉、干烧鱼就很好吃啊,用那些参加比赛不就行了。”有人不理解。
有人却小声道,“听说对面那个大厨是安平侯府的厨师,连安平侯都很喜欢吃他做的菜呢。这场比赛,姜老板想赢,很难。估计她是想做点新奇的东西出来吧!”
“可是新奇不代表好吃,不代表能赢啊。”有人惋惜道,觉得姜云珠可能是太担心比赛,所以自乱了阵脚。
“可不是。”众人唏嘘不已。
对面,高顺也看到了姜云珠的做法,直接哼笑了声,就这,她还想跟他比?他一个手指头都能赢过她了。
而姜云珠此时也看到了高顺正在做的东西,顿时知道他要做什么菜了。
大煮干丝,这是一道淮阳名菜。干丝即豆腐丝。做这道菜,要把白豆腐干先片成薄片,厚度也就比纸厚一些,然后把薄片切成细丝,过水去豆腥味,然后跟火腿、虾仁等东西一起放到鸡汤里煮,使干丝吸尽鲜味。
这道菜也叫鸡汤煮干丝,成品干丝柔韧洁白,味道鲜美,让人回味无穷。
这菜也很考究刀工,主要干丝要切得细且均匀,不然味道便不一致,曾有诗形容它“加料干丝堆细缕”,可见其精细。
不过这道菜就刀工来说,比文思豆腐还是差了一点,毕竟豆腐干可比嫩豆腐好切的多。
姜云珠知道高顺文思豆腐也做的很好的,可他今天却做了大煮干丝而不是文思豆腐,可见他并没把这场比赛当回事。
姜云珠笑了,一切都比她想的要顺利。
又过了两刻钟,高顺那边已经进入收尾阶段,那道大煮干丝就要做好了。
姜云珠这边,她看鸡肉腌制的差不多了,起油锅。
很快,油锅就开始冒烟。
这时,高顺抬手,示意他这道菜做好了。众人看去,只见微黄的鸡汤中,如白玉般的干丝堆叠在一起,如塔般矗立其中,看着就大气雅致。
高顺微扬下巴,这可是安平侯都喜欢吃的菜,今天给他们吃,便宜他们了。
再看姜云珠那边,那装了无数顶级食材的坛子还在火上小火煨着,她这边却起了油锅?她这是要做什么。
这时,姜云珠却把那用玉扣纸包裹着的鸡肉拿了过来,然后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事。
“她在干什么?我没看错吧。”有人惊呼。
被问到的人瞪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当然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她忘了吧?”
“这样也行?”
“估计是慌神了。”
……
众人一片哗然,主要,他们真没见过这么做菜的。
姜云珠做了什么呢?她把那鸡肉连纸一起放进了油锅,炸了起来。
纸,下油锅?那油锅还在冒着烟,一看就很热,纸一下去,还不……不敢想象,但肯定不会是好结果。
直接着起来,炸锅?站在前排的人想到这点,都往后退了退,生怕被伤到。
或者纸变黑,鸡肉漏出来,然后变成纸屑炸鸡肉?那这菜还能吃嘛!
众人议论纷纷。
今天栖山居跟西山居比拼厨艺,店里没开张,所以栖山居众人也都在台下看着姜云珠跟人比试。
见此,陈氏直接抓住了姜城的手,紧张得都喘不过气来了。姜云珠要是输了,就要给孟掌柜工作一年,那就糟了。
姜城回握住她的手,喘着粗气,他知道,他得相信姜云珠。只是,他真的很担心。
薛京等人也差不多。
“呜。”一声低低的呜咽,原来是谢莲忍不住哭了起来,她喜欢栖山居,喜欢姜云珠。在这里这些天,是她这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时候,她不想她输,不想她被人欺负。
“没事的。”谢忱安慰着她,其实他也有点着急。
“别哭,给。”秦瑶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见此,她拿出自己的手绢递给谢莲,然后道,“放心吧,她不会给别人做工,栖山居能开下去的。”
就在刚才,她已经决定,要是姜云珠真输了,她就拿几百两银子给孟掌柜算了。她也不想看着她那样的人,给孟掌柜那样的人做工。
几百两银子,对别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可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事。就冲她喜欢吃栖山居饭菜,这钱就值得花。
谢莲被两人安慰,不哭了。
秦瑶把手绢塞在她手里,让她擦眼泪。
她不好意思地接了,擦了眼泪,呜呜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多谢秦姑娘。”谢忱替谢莲跟秦瑶道谢。
“不用,一点小事。”秦瑶赶紧说,眸中似有水波流转。
她那羞涩垂头的样子,谢忱忽然有点不敢看她。
两人谁也没继续看对方,谁也没继续说话,就那么站着,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氤氲着。
谢莲看看谢忱,又看看秦瑶,眨了眨漂亮的眼睛。
再旁边,林煜白则皱眉不已。
这时,姜云珠的鸡肉跟纸已经放在锅里有一会儿了,可是很神奇的是,锅里滋滋啦啦,却没出现众人预想的那种结果,反倒是一股香味随着风飘散开来。
“纸包鸡,这应该就是纸包鸡了,没想到是这道菜。”顾宴州也站在人群中,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喃喃道。
台上那个姑娘,真的永远在他意料之外。
他旁边站的都是书读得很好的学子,听他这么说,很多人立刻想起,历史上似乎是有这么一道菜。
根据记载,这道菜最早出现在南越国,是南越国的宫廷秘菜。
后来汉高祖刘邦登基,南越国俯首称臣,年年向汉朝进贡,这纸包鸡便是每年必有的贡品之一。曾有诗赞曰“南越称臣兮,归一统;纸包金鸡兮,定乾坤。”
后来南越国灭,这道菜便再没了踪影。众人只能从史书的只言片语中,畅想这道菜的滋味与神奇。没想到,今天在武陵县,一个姑娘竟然将这道菜重现了出来。
这真的是那道汉高祖都赞不绝口的纸包鸡吗?还是姜云珠哗众取宠。
不过那纸下锅竟然没黑没烂,再有,空气中香味满满,众人已经开始偏向,姜云珠做的真是纸包鸡了。
大家立刻兴奋起来,今天可算来着了,他们今天可能见证了历史?
台下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知道这纸包鸡的神奇来历了。
台上,孟知县跟那十位公子也听见了那些议论。孟知县进士出身,十位公子也饱读诗书,他们很快想起了纸包鸡相关,再看姜云珠正在装盘的那道菜,都有些迫不及待。
这真是纸包鸡,汉高祖吃过的纸包鸡?那他们今天可有口福了。
相比于这道菜,高顺做的那道大煮干丝,好像没什么稀奇的地方了。
高顺没读过书,并不知道纸包鸡的来历,他只觉得姜云珠这鸡肉做法有点意思。不过等他发现所有人都看向那道纸包鸡,根本没人关注他的大煮干丝时,他登时黑了脸。
姜云珠做的是纸包鸡吗?确实是。这道菜,在清朝时才被人重新做了出来,兴盛于民国,到了现代,又要失传了,不过这次却不是因为做法,而是裹鸡肉用的玉扣纸太难得了。
这玉扣纸是用长汀所产的嫩竹制作而成,制作工序繁琐复杂,成品莹润如玉,在这个时代就价格不菲,到了现代,机器普遍取代了人工,但这种纸却只能人工做,就有些难以为继。
所以一道菜,有时候也能看出时代变迁。
姜云珠现在做这道菜,却是时机恰好,玉扣纸还能随用随有。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她这道菜,弄得潞州玉扣纸贵。
姜云珠想着,举手示意她这道纸包鸡做好了。
立刻有人过来,把这道菜端到了孟知县他们身前。只见一个洁白的细瓷盘子上,绘着青竹花纹,边角有“栖山居”三个龙飞凤舞的小字。
正中间,一卷东西色泽洁白。这纸包鸡下锅炸过以后,这外面的纸,竟似分毫没变。
光这样子,就称得上美食、美器了。
这时,有人拿了剪刀,剪开那纸,顿时,一股热气伴随着香味喷薄而出。
热气散开,大家往里面看,只见鸡肉金黄如玉。
众人早被那香味勾了魂,有人把里面的鸡肉夹出,先放到孟知县盘子里一些,然后是那十位公子。
一盘纸包鸡,即便姜云珠特意多做了些,十一个人分,每人也就分到两到三块而已。
当然,这很正常,现在是品菜,不是让你吃饱了,两三块足以品出味道来了。
众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孟知县,等他先吃。
孟知县也早忍不住了,拿筷子去夹那鸡肉。谁想到,第一下没留神,那鸡肉竟然滑开了,可见这鸡肉的嫩。
纸包鸡用这种隔着纸浸炸的办法,就是怕把鸡肉炸柴了,又能锁住里面的所有味道。
孟知县面不改色的夹了第二次,将那块鸡肉夹到嘴里。
香,就这一个感觉,各种调料的香味,鸡肉的香味,竹笋的香味,所有香味混合在一起,冲击着人的味蕾。
孟知县慢慢品着嘴里的肉,想把所有香味一一分辨出来,记在心里。
这大概是人在看到美好景色,美好事物,吃到好吃的东西,下意识想做的事。
其它人见孟知县吃了,也纷纷动了筷子。
然后他们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汉高祖都赞不绝口的菜,果然好吃!
孟知县吃得很慢,但三块鸡肉也很快下肚,其它人也差不多,他们看看空空的纸包,意犹未尽。
有人忽然想到,那纸不知道能不能吃?好像这纸是嫩竹做的呢,又沾了调料,又过了油锅的……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当然,这只是私下里的想法,谁也不会说出来的。
高顺的菜比姜云珠的菜先做完,其实刚才侍从分鸡肉以前,已经把那道大煮干丝给孟知县他们分好了,只是大家都急着尝纸包鸡,所以谁也没在意那道菜。
现在吃完鸡肉,大家自然要尝尝大煮干丝的,不然怎么评定谁胜谁负。
高顺的手艺了得,这道大煮干丝,他虽没全力做,但也口感柔韧,味道珍美。
只是大家刚吃了醇厚的鸡肉,再吃这道菜,就没那么惊艳了。
这其实也是姜云珠的策略,先声夺人。做菜,有时候比的也不止是色香味。
开始投票,按流程,评委觉得哪道菜好吃,就把自己手里的勺子放到哪道菜前面的盘子里。
孟知县怕影响大家公平评选,让众人先投,他再投,免得起了带头作用。
第一位公子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勺子放在了纸包鸡面前。
第二位公子也如此。
第三位,第四位,轮到第五位时,他很想将勺子放到大煮干丝那道菜前的盘子里,毕竟收了孟掌柜的钱。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敢。大家包括孟知县都看着呢,他投了大煮干丝,总要有理由吧?
到时说不出,他可丢不起那人。
第六位,纸包鸡,第七位,纸包鸡,第八位,他十分纠结。宋掌柜托人让他帮忙,他托的那人正好对他家有恩,他已经答应一定会帮忙,现在?
他站在那里,左右摇摆不定,最后一闭眼,把勺子放到了大煮干丝面前。
罢了,以后他再不欠那人的人情了。
投完后,果然,所有人都看向他,他只能把脸扭到一边,假装看不见。实则,他都恨不得地上有个缝,让他钻进去。
有他带头,第九位也投了大煮干丝。
第十位投了纸包鸡。
最后轮到孟知县,他笑笑,“我个人而言,觉得还是这纸包鸡更好一点。昔日这一道纸包鸡,象征着汉朝几百年的辉煌,现在纸包鸡再现,说不得,咱们县也会越来越好。”
可不是,武陵县有铁矿,百姓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富裕。
“大人说的极是。”众人纷纷应道。
第一道菜的比试,姜云珠胜。
姜云珠一直站在旁边看着,那两个把勺子投给大煮干丝的人,她也看见了。她隐约猜到,这两个人可能跟宋掌柜或者孟掌柜有点关系。
不过也没办法,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
幸好,还是她胜了。
台下,薛京等人高兴不已,第一局姜云珠赢了,后面就轻松很多。
跟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掌柜跟孟掌柜等人,他们如丧考妣,怎么输了呢?
他们都看向高顺,这就是安平侯府的顶级厨师?还比不过一个县城里的姑娘。
高顺被他们这么一看,本就恼火的心立刻火冒三丈。刚才他没出全力而已。而且,那个女人,搞什么炸纸,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没防备才输的。
接下来,他就让所有人看看他的实力。
马上开始第二道菜的比试。此时距离比赛开始已经过了半个多时辰,眼看着到了午饭时候,可围观的人一个想走的都没有,人反而越来越多。
大家虽然吃不到台上两位大厨做的菜,可是看看,闻闻味也好。
况且这么好看的比赛,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第二道菜,高顺直接拿了一只鸭子,一只鸡,一只鸽子,鸭用的是老雄鸭,这种鸭肉质最为紧密,鸡则用的是野鸡,鸽子用的雏鸽。
把老雄鸭身上的骨头一点点去掉,却不改变它的样子,这就是个技术活,高顺却做的异常麻利。
姜云珠也开始做第二道菜了,第二道菜,她本来想做洛阳燕菜,可是看见高顺的做法后,她临时改了主意。
她知道,他这是要做三套鸭。即把处理好的鸽子腹内塞入火腿、冬笋等东西,然后把鸽子塞入野鸡腹内,空余的地方再用各种配料填充,然后再把野鸡塞到老雄鸭肚子里,也用配料填充。
最后将鸭子放进带有竹篾的锅里焖熟即可。
这道菜,用了鸽子、野鸡、老鸭三种飞禽,俗话说“宁吃飞禽一两,不吃走兽半斤。”这三种禽类,每一种都鲜美异常,三禽齐聚,处理得当,那是鲜上加鲜。
有人称赞这道菜的鲜美为“闻香下马,知味停车”,可见其殊绝的味道。
而姜云珠要做的洛阳燕菜,则是另一种路数。首先这道菜它好看,成品后,这道菜就像一朵白牡丹漂浮在清池中,让人分不清这是菜,还是真的放了一朵牡丹花在盘子里,在这萧瑟的冬末,绝对让人眼前一亮。
还有,这道菜也有历史。相传它是女皇则天曾经吃过,并御赐下菜名的。
当然,这道菜的味道也很好,以酸辣鲜香为主,滋味无穷。
不过用这道菜跟高顺的三套鸭比,有点鸡同鸭讲的意思。
姜云珠看看自己之前放在火上煨着的坛子笑了,他想比鲜?好,她就跟他比鲜。论起鲜味,什么能胜过她坛子里的东西呢!
没错,姜云珠这坛子里做的便是佛跳墙,“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连佛爷都爱这坛东西,何况凡人乎?
于是姜云珠直接站在那里不动了。
高顺那里忙得热火朝天,她这边一动不动,大家就猜到,她可能想用坛子里的东西作为第二道菜跟高顺比,只是,那坛子炖了这么久了,一点香味也没冒出来,能好吃吗?
又想到之前有人以茶比喻姜云珠这坛东西,便有人问,“谁记得,她这坛子里放了多少种材料?”
人多了,什么人都有,还真有特意数过的,“五十八种,全是顶级鲜美的材料。”
众人听了,都沉默了,他们实在难以想象,这坛子里的东西会炖成什么样。
高顺做的三套鸭也很耗时间,姜云珠的佛跳墙也耗时间,于是等高顺把三套鸭焖上以后,大家颇有些大眼瞪小眼,都无事可做的意思。
“不然,先开始做第三道菜?”司仪提议。
姜云珠没问题,高顺却觉得太累了,他昨晚折腾了半宿,现在精力不济。
孟掌柜给他搬了一把椅子,他坐在那里养精蓄锐。
姜云珠便也坐下等着。
台上,孟知县倒是精神很好,跟众位书生聊起各种。
台下,有人觉得肚子饿了,想去吃饭,可又怕错过精彩的时候,便站在那里忍着。
这时,高顺的三套鸭开始往外冒香气。
“好香啊!我都流口水了。”有人闻着那香味道。
“可不是。”有人附和。
“这做的是鸭子、鸡、鸽子吧,闻着就想吃。”有人说。
也有人惦记姜云珠坛子里的东西,只是又过了这么久,“怎么还没一点味道冒出来呢?”
“不至于啊,就算炖成一锅烂粥了,也该有点味道散出来。”
……
大家议论纷纷。
又过了半个多时辰,高顺站起身,他的三套鸭,差不多该好了。
姜云珠见此,也站了起来,她的佛跳墙,也差不多了。
高顺揭开锅,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飘香四周。
姜云珠也揭开坛子盖,一股淡淡的酒香配着一种鲜香到极致的味道冲坛而出,闻到这种香味的人都觉得自己好像醉倒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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