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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Sept.


琴房厚重的隔音木门被推开,进来的人是提姆。

        他是来找我的吗?我思索。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听贾瑞德说你在这里。”在我问出自己的问题之前,他就先替我解答了疑惑。

        我点点头,表示明了。我确实见过贾瑞德和他走在一起,到底是前天还是昨天,我有点记不清了。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我问道。

        “是这样的,”他伸出一只手指来挠了挠脸颊,样子有点局促。“这个问题听上去大概有点儿突兀——请问你周末有时间吗?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向你请教一些问题。我最近在学习中文,口语方面遇到了瓶颈,但我的中文老师最近不在哥谭,你又是学校里唯一的中国留学生。前两天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开口机会,所以一直拖到了今天。”

        顿了一下,他又继续补充:“我记得你在歌谱封面上写了中文。”

        啊,原来是这样。我心想,忽然感到松了一口气,诧异之余又觉得有点说不出口的疑惑,毕竟我们确实还算不上熟悉。我开始有点好奇他是怎么知道的,关于’唯一一个中国留学生‘这个事实,但转念一想,他可是提姆·德雷克,不管他想知道什么,大概都可以找到答案。

        “没问题。”我点了点头,原来这两天他的友善并不是毫无理由的。这反而让我感到宽慰。“你哪天比较方便?周五之后我都有空。”

        “这个礼拜六怎么样?”他想了想,说。

        “当然。”

        说完这些话,我就又重新转过身面对钢琴,打算继续练习,可现实总不如我的愿。我单纯的以为既然他是为了这件事而来的,那么得到答复之后,他自然会就这样离开。但是我错了。这个人不光预定了我星期六的时间,似乎还继而有想要占据我难得的练习时刻的势头,颇为自来熟的把琴房角落里的那把圆凳搬过来,自顾自地坐下了。

        有钱人都这么闲的吗?我在心里腹诽。我没办法把他当成空气继续开嗓,只好再次转过身来,有点无奈地面对着他。

        “还有什么事吗?”

        他抿了抿嘴,像是在纠结要不要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片刻之后,我便知道了他的选择。

        “你看上去有点不安。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吗?作为你答应帮我补习的报答。”

        提姆的表情看上去很真诚,虽然我自认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相熟到可以互相袒露心声的程度,但既然他发问了,那么谈谈大概也不是不行。比起面对熟悉的人来说,有些话反而在向陌生人吐露的时候要更简单。

        “我,我其实在纠结明天的事情。”我深呼吸了一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钢琴凳一转,冲着他面对面坐。“明天我们系有公开试镜的事,你知道吧?”

        期末的汇演算是哥谭大学的传统之一,公开试镜的海报早在几天前就贴出来了,也有不少其他系的同学兴致勃勃的说要来围观。

        “当然。”他如我所料地点点头。

        “对于这个,我有点,怎么说呢——”我纠结了一下用词,再三犹豫之下还是放弃了原本的说辞,改为另一种方式来描述自己的心境。

        “你有没有过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为了什么而努力?”

        这句话说的挺绕口的,尤其是对于我这个非母语使用者来说。像他这样拥有传奇人生的人应该懂我的意思吧?电视上好像都是这么演的,富二代男主角找不到人生意义,不光自暴自弃,还被身边的人陷害,在经历一场大病之后因缘巧合下寻得真爱,从此开窍整个人的灵魂都焕然一新,开始在成功的道路上发光发热——咳,扯远了。

        “有的时候。”提姆说。他歪了一下脑袋,动作大大咧咧的,很青春可爱的样子。我忽然意识到,他比我是要小上一岁的。

        “一般这种时候你会怎么做呢?”我追问。

        他撇了撇嘴,看上去是真的在思考,而且还思考的很认真。我以为他会得出什么惊天动地引人深思的回答,正聚精会神地等待,但没想到他只是说——“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愣住了,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这么说。

        提姆的样子反倒坦然的很。“我确实不知道。”他又重复了一遍,“说实话,就连现在我也经常会有这种感觉。如果硬要说的话,我大概会按照直觉继续做下去,一直到当我再次找到那个我所需要的理由。你说呢?”

        “唔,”我伸出手摸了摸下巴,听得半懂不懂。“可能的确是这样。”

        我们之间再次沉默下来。就在我第二次以为我们之间干巴巴的对话会就此结束的时候,他再一次挑起了话题。

        “其实我也有想问的。”他说,说话的时候沉甸甸的蓝眼睛望着我,给我了一种哪怕是目光也可以带有实质性重量的错觉。

        “你是为什么选择来哥谭读书呢?”

        我一愣,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如果只是音乐剧系的话,似乎还有许多比这里更好的大学吧?比如密歇根。很少有人想要到哥谭来留学。”

        虽然说来有点丢人,但我确实没有仔细了解过这些。我从最开始就是冲着哥谭来的,为了一个飘渺的人影,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这样的话我怎么能说得出口?当年我选择继续留在北京考大学,就是瞄准我所就读的学校和哥谭市有交换生企划这一个理由。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想过另一条路,因为我的目的就只有一个。

        ——是这样的,本人为追寻数年前妈妈的脚步来到这不要命的地方,不光想借此探到她当年的青春生活,还妄想说不定有一天会和我亲爸邂逅在某个街角的咖啡店。虽然我还从来没见过他,他也从来没见过我,但我们一定能在四目相对的瞬间同时想起妈妈的脸,以及感受到来自同源的电流穿过脊髓,当场认出彼此,然后或抱头痛哭或相视一笑。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重点是,电视剧。这样的剧情用胶卷拍出来说不定还算是有点看头,可当它切实发生在现实中时,别人保不齐就要将这位主人公当成傻子看。

        “我所在的学校刚好和这里有交换生的活动,我没得选。”我只好随便找个借口搪塞他。“你呢?哈佛、沃顿和波士顿,哪里不是好地方?”

        他抬了一下眉毛,也同样没有给我更加细致的回答。是因为自己的养父属于这座城市吗?我猜想。

        说到这里,我又忍不住想到自己的事。

        实话实说,虽然我的确是抱着‘说不定能在这里遇到爸爸’这样的想法来到这座城市的,可我连他的名字、长成什么样子、到底是不是这座城市的人都不知道。这样的白日梦太离谱了,全世界大概只有我一个人会这么做。我在孤注一掷的同时又在逃避,把这个作为根据,让我离开北京的行为看上去更富有道理。

        也许我想要追寻的不是爸爸或者妈妈,而是一个裹着这个念头的空壳。为了别人而决定自己的未来听上去像是一种徒劳的宽慰,我像个走投无路了的辩手,拼命搜集一切有用或没有的信息来为埋没了的期待寻找借口,只是想让自己的决定看上去更富有逻辑。

        我垂下头,盯着自己的手指。

        有些话在心中憋久了谁也不告诉,它们就会慢慢生长出带着利刺的黑色藤蔓,每天向上攀爬一点,逐渐填满胃袋,划伤心脏,最后勒住喉咙。

        ——这样就会得病。

        我是没有把这件事当作秘密守护起来的念头的,只是单纯不知道如何开口,以及向谁开口而已。从头起讲故事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听完的人大概也只会权当成一个故事来一笑而过。

        实在是无话可说,我便只好下意识的动了动搭在琴键上的手指,让一个听起来不太和谐的和弦从我手心里蹦出来。提姆像是后知后觉的终于意识到弥漫在空气中的僵硬和尴尬,站起身来,像模像样的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我似乎打扰你太久了,”他说着,微笑了一下,我有点分辨不出来他嘴角的弧度究竟是真心的,还是仅仅为了撑场面而装装样子。

        其实时间只过去了五分钟而已,我们的对话实在是太贫瘠又太毫无根据了,远没有想象中那样长久。

        “没关系。”我摇了摇头。

        提姆离开的时候和来的一样安静,道别之后还记得体贴地帮我把琴房的门带上,就好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继续在琴房耗完了属于我的剩余时间,倒数三分钟的时候,来敲门的人是贾瑞德。看样子排在我后面的就是他了。

        顺便一提,他最近刚剪了个贴着头皮的短发,显然不太成功,表演课的导师看了都得摇头的那种。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罐子头(jar-head)’,事实证明,确实很贴切。

        我和他打了招呼,交接琴房的时候,忽然间就忍不住有点想问问他关于刚才的事情。但在开口的最后一刻,我却停住了。

        “怎么了?”贾瑞德已经坐在琴凳上摆好乐谱了。看到我踌躇的捏着门框,又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我徒劳的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没什么,”我说,右脚后退了一步,把身子彻底从琴房退出来,走之前还记得帮他关好房门,就像刚刚提姆所做的那样。“晚安。”

        我和贾瑞德并不熟悉,除去大课之外,我和贾瑞德唯一的交集就是海瑟——他们两人符合一切欧美青春校园剧的男女主设定,艺术系难得一见的四分卫和啦啦队长,从开学的第一天开始就看对了眼,恨不得随时在校园上演真人版《油脂》。作为整个故事的旁观者来看,他们确实是般配的一对。阳光,活泼,心和外表一样闪闪发光。

        导师是在群聊里发了琴房排表名单的,按照报名顺序,我刚好排在贾瑞德的前一个,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个时候我在琴房。我有点想问问他提姆为什么会找上我,但转念一想,这样可以的寻求听上去似乎有点过于高看自我了。

        待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海瑟还没睡,屋子里的灯确实关着的。她正半躺在床上一边敷面膜一边看当季的美剧更新,荧幕的光明明灭灭映在泛白的脸上,乍一看就像是只有头飘在空中。

        我吓得一激灵,就着走廊里透进来的灯光,伸手抹黑找到了顶灯开关。莹白色的灯光伴随着‘咔哒’一声填满了整个房间,海瑟仰起脸来,放下手里的平板电脑,冲我挥了挥手。

        “练习怎么样?”她坐起身来,两只手掌撑在床沿上,细长的手指搭下来,“你见到贾瑞德了吗?”

        这位少女暂且处于暧昧中过度到确定关系前最上头的时刻,恨不得每天在我跟前提起心爱的男孩的名字三千遍。我并不觉得厌烦,反而看着有点可爱。没有人不喜欢漂亮男孩和漂亮女孩全心全意陷入对方的美好剧情,我自然乐得当他们这段爱情故事中的第一个粉丝头头。

        “见到了。”我点点头,把外套脱掉挂好。

        只是听到了对方的名字,海瑟就满意的笑起来,我看得有点羡慕。

        想了一下,我还是决定把刚刚遇到提姆的事情也一并告诉她。

        “对了,我见到提姆了,在琴房。”我做出一副意外的模样——实际上我确实挺感到意外的,对于提姆来找到我的理由。“你知道吗,他不是想和我做朋友,他只是想让我帮他辅导一下中文而已。”

        “真的?”看样子意外的人不止我一个。海瑟扬了扬眉毛,把脸上的面膜揭下来,走到洗手间去一边洗脸一边继续和我说话,水流声冲淡了她的嗓音,把每个字母都冲得有点模糊。

        “‘我最近在学习中文,口语方面遇到了瓶颈’,这可是他的原话。”

        “听上去真牵强。”海瑟说道。我仔细分辨着水声,手下开始收拾歌谱,同时想象她现在的动作,可能是在把水用手心捧起来,然后浇到脸上。

        “为什么这么说?”

        “想想看,雪莉,如果他真的想要找一个中文老师的话,”水声停了,洗手间里的回音变得清晰起来,“他大概有无数个比你更好的选择吧,无意冒犯,我是指专业学习语言文学之类的那种。”

        这是实话。我虽然是中国人,自己能把母语说得足够流利,但也从来没试过教外国人学习中文是怎么样一种感觉。我的外公倒是中文系毕业,后来在外语学院当了教授,专门教外国人学中文,曾经分别在欧洲和美洲工作过许多年,编写的教材多到可以用来搭楼梯。多亏他,我的自小到大的中文成绩一直不赖,但提姆并不知道这些。

        “你说的对。”海瑟从洗手间走出来,我冲着她撇了撇嘴,耸耸肩膀,做了个带点夸张意味的肢体动作,“可能因为我是免费的吧。”

        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我思考了一下,又接着说:“又或许——或许他只是在拿我开玩笑呢?”

        在这座城市里,并不是每个人都对于外乡人打心底里用善意对待,其实不只是这里,在哪里都一样。有时候,我也不得不去考虑不怎么美好的那种可能性。

        这次海瑟反而坚定的否决了我的想法。“不可能。”她认真的摇摇头。

        我的视线追随她一路转到梳妆台前,看着她拉开椅子坐下来,开始涂爽肤水和晚霜。

        “为什么?”

        “因为——很简单,”她晃了晃手指,一脸认真的透过镜子看着我,也可能是在看镜子上的那一小块水渍,谁知道。“因为他太有钱了,这么有钱的人才没心思去拿别人开玩笑。”

        我一顿,觉得堂皇又有点好笑。我被她的道理所折服了。

        星期六在逼近,但在这之前,我需要先应付掉第一轮试镜。

        礼拜五的下午比想象中来得更快,这天我们只有上午的半天课,十点半就结束了。冲到食堂的第一波人全都是我们专业的同级同学,我和海瑟是第二波到的,连同贾瑞德和朱迪丝一起。为了下午的表演达到最好状态,午餐我只拿了很少一点,确保自己不会再感到饥饿,但同时又不会因为饱腹而影响上台表演的程度。

        其实每个人按照体质不同,为表演做的准备也不同,比如根据海瑟说,大我们两届的王牌选手詹姆斯就喜欢在演出前一口气吃掉三人份的午餐才能有力气唱高音,再比如说刚读一年级的凯西,虽看模样看起来又矮又瘦,足足比我矮上半个头,但人家每逢表演前总要去操场上全速冲刺两千米,恨不得回后台都要用跑的,下一秒照旧在台上一边跳踢踏舞一边对着观众露出标准的‘舞台脸’。

        在我眼里他们就是天赋异禀,先不说吃不下三人份的饭,就是两千米我也根本跑不下来,我只在中学时代跑过八百,最快的一次也就是三分四十,跑完以后头晕脑胀腰酸腿软,喉咙哑了整整三天,别说是上台唱歌了,就算只是让我在舞台上干站着,看样子也够呛。

        吃过饭之后,我告别了其余三人,独自回宿舍去换试镜时穿的衣服,约好两个小时后在礼堂的后台见面。

        为了今天的卡罗尔金,我特地在洗完澡之后让头发自然风干。离开了吹风机,那种天然的弧度逐渐显现出来,我把它们从头到尾小心翼翼的疏通,让它们蓬松的搭在后背上,乍一看就像是披着一条深黑色的斗篷。这也是我和妈妈唯二不同的地方。

        它们长得实在是太长了,发尾轻易的就能勾到腰后的弧线,一时半会儿我竟想不到上一次理发是在什么时候。

        为了在灯光下显得足够精神,我特地把化妆包翻出来,挑了最深的口红摆在一边,同时在脸上加了一点阴影,又描了眉毛和眼线。如果想直接让负责舞台的老师帮忙化妆也可以,但我实在是不习惯别人在我的脸上动笔。往常上学的日子里我基本上是不化妆的,最多在气色看上去不太好的时候找出一支口红来涂一涂,此刻这些东西待在我的手里,看起来很是陌生。

        镜子里的人也跟着我做了同样的动作,她穿着一条浅色的棉布裙子,面无表情的盯着我,眉毛微微的扬着,漂亮的、稍显斜着向上挑的一字型,在末端流利的略微向下划去。黑色的眼珠被上眼皮盖住了三分之一,下面的眼白露出一条细细的边,眼神疏离而迷茫,就好像有一半的自己还沉浸在用白雾和星星勾勒出来的忧郁的梦里。

        我把口红拧开,细细地涂在嘴唇上。在艳丽的颜色对比下,脸颊明显有点消瘦,下巴却看上去更翘了,在嘴唇下用阴影画出了一道娇怯的弧线。我抿了抿嘴,让口红稍稍溢出唇线一点点,镜子里的人也是。

        走出宿舍的时候,时间还剩下足够富裕的二十分钟。我在裙子外面多加了一层外套,在秋日的午后算不上冷,只是在风吹过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略微发凉的空气擦着耳边掠过。从宿舍走到礼堂沿途的那条窄路两边植满了我叫的上名或叫不上名的书,长得格外高大,树冠从两侧向中间延伸,遮住了大半来自头顶的光。每一次走在这条路上,我都感觉自己像是在穿过一条冗长的隧道。

        树叶开始多多少少落下来,纷纷扬扬的,大部分都是金色。其实它们也仅是来自树枝上的一小部分,大多剩余的碧绿色同胞还照旧挂在头顶,耀武扬威的拍手称快,丝毫不顾虑自己的明天是否会落得同样的结局。

        我只看了它们一眼,就匆匆的低下头,继续赶路。偶尔的时候也会不小心踩到一两片金色的尸体,它们大概并不介意,毕竟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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