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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八十六章 异闻


凯恩知道深渊世界有神存在。
        欧根在给他提供情报时,曾提过一嘴。
        但欧根很明确的指出,有神,但那是过去式。
        凯恩不觉得欧根是在吹牛或说假话。
        欧根不可能选择一个有绝对干涉力量存在的世界做试炼场。
        他接的这单生意,就是因为尼德霍格试图扮演这么个存在,所以才要他进场驱逐。
        所以他建立圣所,完全是因为正好感知到了合适进行仪式的地方,仪式材料也凑手,那么就迅速转化成实力。
        说白了,这就是时刻不忘种田的心态在作祟,而不是勇闯龙潭前的准备。
        凯恩对可能出现的麻烦倒是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不过在他的认知中,论麻烦程度和问题出现概率,阿曼达的亲人恐怕还要排在吸血鬼之前。
        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跟吸血鬼接触之前,竟然先跟女巫们过招了。
        在安卡拉大陆,女巫可以说是伴随着文明同行的一个概念。关于女巫的故事,哪怕只是说正史、大事件,也能说个几天几夜。
        而在凯恩眼中,则言简意赅的归纳为一句话:安卡拉女巫,就相当于战警世界的变种人。
        变种人的问题在于,他们从本质上,跟普通人划分出了阶层,由此产生了矛盾。
        女巫们基本也是这样。
        曾经是普通人,一朝力量觉醒,就变得与众不同。这种力量充满了神秘特质,往往连女巫本人都不清楚其特质,也难以驾驭,从而在生活中,引发事故,酿造悲剧,成为不稳定的灾祸之源。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也不是真的就心硬缺爱,而是在于趋吉避凶是生命本能,没人愿意跟灾星凑的太近,情绪一激动就墙倒屋塌,或闪电乱劈,火焰漫烧。
        是,女巫本人也不想这样。可很多事不是说句抱歉就能解决的。将心比心,换成女巫在普通人的角色上,难道会跟一颗随机爆炸的炸弹做朋友
        而撇开这个基础点,还有人性的阴暗面,以及社会问题,再加上历史遗留的糟粕信息,综合构成了一个积重难返的局面。
        往往是,女巫觉得普通人自私刻薄缺爱心,不能容人,各种区别对待乃至迫害。而普通人觉得女巫心理扭曲,即便不是恶毒的混蛋或变态,也是灾星附体,谁沾惹谁倒霉。
        最终就是频发的闹剧和悲剧。
        在凯恩眼中,女巫们跟普通人的关系,比战警中的变种人和普通人之间的关系更恶劣。
        一方面,人类这边,整体实力不够强,虽然就高端而言,大师级乃至传奇,非常强大,但低端向却是太差,哪怕是步入了工业革命初期,火枪火炮对上自带特工兼生存专家性质的女巫也是相当无力。
        另一方面,女巫们也缺乏教授,万磁王那样的魅力领导者。
        没有万磁王,女巫们往往做事底线更低,行动时波及或干脆就是针对民众的事时有发生,并且没有一个统一的主张,山头主义,各种乱搞。
        没有教授,心怀良善的鸽派女巫们,缺乏聚集的旗帜和硬条件,如同散沙,不成气候。
        然后被污浊的世道,复杂的社会一个个吞噬,不是被各种迫害扭转了心性而黑化,就是被残忍的杀害了。
        之说以还有鸽派女巫出现,很大原因是许多女巫曾经为人,三观已成,不会轻改。同时,在获得超凡力量而心中小窃喜之余,又不愿放弃旧有的生活。
        问题点在于,不愿放弃,并不等于不想改善。
        怎么改善
        自然会考虑到使用超凡力量。
        然后即便再谨慎,也存在常在将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情况,这就是个概率问题,没人能做到滴水不漏。
        不少隐于市的女巫,在暴露后,心理不平衡,破口大骂:“如果不是为了救他,我至于暴露结果好心遭雷劈,你们恩将仇报,太坏了。”
        人们真的就一遇女巫,立刻没了善恶心,都成给了不仁不义的贱人
        不是那样的。
        让大多数人最终选择了沉默的原因,是攀比之心,那种心态,跟众人都在玩一款游戏,偶然得知你开发了一款外挂,并且一直在用,也只能你自己用时的心态差不多。
        人生是最庄重且严肃的游戏,大家都是走心的,没人愿意跟挂逼一起玩。
        这就引出了巫女不及变种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文化素养。
        众所周知,越是愚昧,越是容易干出一些令人发指的恶事,比如各种残酷的私刑。
        最终的结果就是,女巫会,是一个让很多普通人提起来都不敢高声畅言的邪恶组织。
        同时,也是人们最常提起的一个谈资。
        这就好像现代人看恐怖片的心理一样,吓到捂眼睛,关声音,但却忍不住的从指缝里看,并适当的弄一点声音出来。
        凯恩跟女巫会的较量,就是从这么一个小道消息开始的。
        当时凯恩一行距离目的地砂岩堡已经只剩天的路程。
        天气很不好,车队是在雨中行进的。作为大德鲁伊,凯恩对天候是格外敏感的,他遇到,更大的暴雨会来,从而在一夜之后,结束这场已经延绵了数天之久的冬雨。
        于是也就是下午5时左右,车队便脱离大道,拐上了一条岔路,并在行出约2公里后,进入山镇高恩堡。
        在亚南行省居住的人们,在保障自身安全方面,做的比加特尼斯人更过分,这一点,只从其住所的特征就能看出来。
        高恩堡所处的位置地势险要,两条路全都是山脊路,路窄且弯曲,两边都是深深的峡谷,而山镇真的就依山而造,宛如军事要塞。
        光是看这格局,就能概略的算出不菲的建造工本。
        一般而言,这样的军事要塞,都是码放在战略要冲的。
        而这里,却是少有人问津,既不靠重要交通线,也不是大城市的卫城,于是搞出这种阵仗,就好像在深山中建大超市,让人感到别扭。
        等了解亚南地区的情况,知道类似高恩堡、砂岩堡这样的居住点才是常态,就能意识到这里的人们为了生存,为了保护自己,下了多大的资本了。
        等到离山镇近一些,特色就彻底呈现在眼前了,山镇的城墙,竟然就是民户的屋墙。
        东南西北,或是哪边,每户人家,总有一堵墙是是镇子的镇墙。
        阿曼达介绍,立户建墙,在亚南地区是一种习俗,立户一般就是指成家结婚,偶尔也有闹矛盾自己离家另过的,但要想大家承认独立身份,就必须造这么一堵墙。
        实际上不光是墙,应该说是墙屋。
        墙屋的整体结构非常坚固,其中一堵特别厚重,而屋顶则要求能跑马不塌。
        造这样的一个墙屋,费用之昂贵,可想而知。
        换算一下,这里的一个普通人想要拥有自己的墙屋,差不多等同于本源世界在北上广买一套50平米的房。
        结果就是,巴克谢那边已经是工业起步了,这里还有地位不比农奴好多少的佃农。
        这让凯恩想起了8世纪的欧洲,繁花着锦的西欧和封闭落后的东欧,比如德古拉伯爵的家乡,特兰西瓦尼亚山区
        高恩堡的卫兵,远远的就看到了凯恩的车队,并向内报告,接到报告的罗伦斯高恩,还特意爬上自家高塔,用类似天文望远镜的窥镜看了一下。
        随后就命令镇门大开,并派了管家到镇门口迎接。
        其实比起刚开始那会儿,凯恩车队的逼格已经调低了很多。
        凯恩是能听得进别人意见的。经过跟人们的互动,他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艾卡拉大陆人类文明的生产力。
        他的本意是扮演有分量的高等贵族,而不是扮演国王大公。
        因为后者对于整个大陆而言,都是有数的那么几个,突然跳出这么一个,逼格是有了,但也臊气的很。
        他认为,现在他几乎被所有数的上号的势力暗中关注,与他之前的装比太过不无关系。
        下调之后,拉车的超品白马就成了普通了很多的健马,主要表现在毛色上,调整成了杂色。
        另外,车厢的外部造型也变得中规中矩。
        再就是护卫,甲胄等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做旧处理。
        还减少了骑士数量,原本血旗卫都是骑士来着,现在只有八骑,其余乘车。
        如此一来,无论是仪仗规格,还是装备的鲜亮程度,都不那么扎眼了。
        可即便如此,也是伯爵的排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伯爵,得是那种底蕴深厚,手握力量的土霸王级别的。
        毕竟一般的伯爵,就算养的起、也养不出此等看着就杀人无算、彪悍异常的护卫。
        而整个亚南地区,也不过一公、一侯、两伯爵,罗伦斯作为世袭爵士,有着200多年历史的高恩家族的当代家族,从小就把亚南地区的贵族圈人物及关系图谱背熟了,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也正是因此,罗伦斯知道这支车队是外来者。
        “至少都是一位子爵。”
        这样的判断,源自他看到了阿曼达的车驾。
        阿曼达的车驾才算是真正标准,没有加长加宽,各方面都没有僭越圣教的存在,保证了事实上的类帝王时代的中央集权,所以对规格比较讲究,罗伦斯一眼就认出,那是男爵座驾。
        男爵座驾在整个车队中处于追随者的位置,那么即便主车比较另类,也没有徽章旗帜,但仍旧说明其尊位比男爵更高。
        罗伦斯认为是即将到来的大雨,让这位贵客选择了就近落脚高恩,而对奥恩家族来说,能亲近这样的大人物,本身就是件有益的事。
        由一次意外的造访而开启交往互动,这在贵族圈并不罕有。
        等到在自家大宅的门口见到凯恩和阿曼达,罗伦斯愈发觉得自己好运当头,亲自迎接恰到好处的表达了好客的礼节,没有怠慢贵客。
        罗伦斯也很快就得到了让他喜出望外的回馈,那是一把刀身很宽,刃弧很美观、胖乎乎的自卫匕首。
        凯恩直言来到仓促,而罗伦斯的礼貌和好客让他比较开心,所以送一份略显特别的见面礼给罗伦斯的儿子。
        就是这把匕首,凯恩当场给这匕首蚀刻了魔纹,并拿出一块小拇指肚大小的钻石,灌注圣光,镶嵌于握柄顶端。
        圣银匕首,与其说是一把武器,不如说是护身法器,佩带这匕首,不受迷惑等精神向的魔法或类魔法影响,不受邪秽侵蚀,包括带有超凡性质的疾病。
        罗伦斯40多岁,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不在,女儿地位偏低,且已出嫁一位,而他的小儿子,每天腻在身边,本身又乖巧,却又体弱多病的问题,凯恩送这样的礼物,自然是令罗伦斯十分开心。
        何况凯恩这样的强者,远比一个普通贵族更有结交价值,罗伦斯自然是曲意奉承,拿捏人人好为人师的心理,捡凯恩喜欢讨论的话题说。
        就主动提到了魅惑这个概念,讲了一桩发生在邻镇的事,镇民们被魅惑了,逃出来的寥寥无几,圣教和领主都被惊动了,只等雨一停,专案组就会赶过去。
        凯恩则留意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按照罗伦斯的说法,被魅惑的人,虹膜发亮,尤其到了晚上,自行放光,就像磷火,色泽是冰蓝色的。
        他心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魅惑术所能造成的结果,而是死亡圣器导致的结果。传言,事实,我孤陋寡闻,到底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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