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正中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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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
“父亲!”
允雷和太一美玲跟着允风的步伐,向着太一黄埔追赶而去。
“黄埔?受伤了?”太一方方也是一愣,接着她也跟着走去。
在允风前方,有一个头发未黑的老头拦住了允风的去路问道:“小伙子,黄埔怎么受伤了?是怎么回事?”
“你是?”停下来的允风问道。
“我是太一部落族长太一山,请告诉我黄埔怎么了?”太一部落村长太一山连忙说。
“我已为他初步疗伤,现在没有生命危险。他受了极重的伤势昏迷的,还需要静养才能康复。”允风说着话时便有着众多的人围了上来。他们都是关心着的,投来亲切的目光。
“哥哥,你去那里来了?黄埔叔怎么了?”允雷揍近允风问着,他看到允风背上的太一黄埔,有点意外。
“父亲!父亲!”最为关心的可算是太一美玲了。她摇着搭在允风面前自己父亲的手臂呼喊着。
“美玲!你父亲没事,他只是昏迷了,睡一觉便会醒过来了。”允风安慰着说。
“快!快!到我那里去。我那里有疗伤床,还有疗伤丹药。”这时太一山接下太一黄埔,也在这时有两个村民抬来了担架。
在太一山的居所内,有着数十人在院子里。这时的太一黄埔已又服下了一枚太一村落内的丹药,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要不是还有着呼吸,村民都会认为他已经死去了。
院子里,人们问起了经过,而允风回答着说:“我和黄埔叔一起去冒险。黄埔叔在离开秘境后,不知与其他冒险者发生了什么冲突,我发现他时已是受了严重的伤。”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了起来。想要知道太一黄埔受伤的真相,看来还得等太一黄埔醒过来。在太一部落现状,太一黄埔可是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族长太一山人也接近年迈,目前炼器最高的就是太一黄埔了。目前也是太一部落的核心,将来的族长。所以,太一部落民众的关心自然是少不了的了。
而在这时,懂事的太一美玲来到允风身前说:“允风,谢谢你救回我父亲。”
允风和允雷同年,但允风的个子却完全不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模样。再加上思维更不是,这一点对于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来说,允风的思维就可以用老鬼来形容了。所以太一美玲可以大大方方的称呼允雷为雷弟,而却不敢称允风为风弟。他自己也觉得应该称风哥,但他的年龄又比自己小。予盾之下便直呼了姓名。
允风正要回答太一美玲的时候,旁边的允雷却插嘴说话了:“哥哥!你快去洗洗澡啦!百丈都闻到你的咸鱼味了。”
允风一愣,这一段时间来一直在紧张的战斗着,绷紧的精神都不容他多想,反而好像习惯了这味道而不发觉不适。尤其是吸收完金之本源精华的时候,全身都有排出污垢。但想想也情有可原,都在沙漠的啦。沙漠的水用来喝都不够,那来奢侈的水用来洗澡?现在允雷一提醒,这让他也觉得十分不自在。于是,他向部落外的小溪奔去了。
“等等我,我们一起去。”允雷跟在身后追了上允风,他可是有记忆以后便是和允风一起在允村的河里成长的,自然也是喜欢嬉戏于水里的感觉。
在演练场上,围观的人们已渐渐散去,现场只留下了黑风寨二当家和一众雇佣兵兄弟。他们呆呆的站在演练场上不知如何是好。
“二当家的,我们怎么办?这刀拿回去也用不上。回炉要三倍费用也支付不起。这怎么办?如何向大当家交待?”有两个雇佣兵好不容易的把插在坑下的无锋重刀拔了出来,然后一面无措的说着。
“怎么办?怎么办?我怎知怎么办?”二当家发起了牢骚来。这让众雇佣兵退缩了下去,这时不敢靠近着这二当家了。他们可能都知道二当家有着什么坏习惯。
好一会后,终于有一个大胆一点的雇佣兵提出了建议:“要不,我们把这刀给卖了。再买回材料重新炼制一把。”
可是,当这个大胆的雇佣兵说完后,接下来的动作便让他知道自己错了。
“卖了吗?”“啪!”一个巴掌盖在了他的头颅上。
“那里卖?”“啪!”又是一个巴掌盖在了他的头颅上。
“卖给谁?”“啪!”再有一个巴掌盖在了他的头颅上。
“卖多少?”最后一个巴掌盖向了他的头颅。这时他反应过来了,连忙的闪退。终于这最后一巴掌落了空。
“咿?那不是黑风寨的二当家吗?”这时正在外面溪边洗完澡回来的允风对着二当家说。
“咿?是你呀,小兄弟。”二当家也笑着迎向允风。这般粗鲁的人缺点一大堆,但优点也昭然可见。他就是一个爽直的性子,烦恼的事瞬间可抛之脑后。
“我说二当家呀,你怎么这么恼气呢?”允风又笑着说。
“没事没事,烦恼事一会再处理,现在我们喝酒去。上次就说要和你喝酒了。这次可不能放过。我可是最喜欢与天才为伍了。”二当家走近允风,大气的搭着允风的肩膀说,显得像是多年兄弟一般。
喝酒。允风在这个世界里还是很少品尝,但在他的记忆中那是常有的事。
“这个小兄弟,我们一起饮杯如何?”二当家这时看到允风身边的允雷,于是又请起了他。对于允雷,他当然也熟悉,刚才允雷那意气风发的样子也让他甚为喜欢。
“喝酒?我还是小孩子的。”允雷回答说。
“二当家的,这个是我家小弟弟。让你们见笑了。那么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现在去打个猎,再喝上三五十斤如何?”允风也是兴奋的说着,这段时间来还真让他没有多少轻松过。至于现在的太一黄埔只是昏迷,呆在床前看守也不是他的习惯。
“这是你家小弟弟?你俩兄弟果真都不是凡人呀!哈哈哈!今生有交你们这等兄弟,死了也值。去去,打猎去。”
允风允雷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就如此的走出了太一部落,沿着村外的溪边走去。队伍最后,有两个大个子抬着那无锋重刀紧跟在其后。
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十来个雇佣兵便打回来了一堆的猎物。有野兔野鸡,还有一头鹿和一只羊。他们雇佣兵果然是野外生存的高手,打猎技能高得出凡。
猎物打回来了,有人刮毛洗肉,有人片肉腌制,有人搭柴架锅,动作闲熟,工序连贯,显然都不是生手了。
允风允雷和二当家都没有上前搭手,他们只看着,等开锅。没过多久,热气腾腾的火锅便可以开锅了。
“酒!拿酒来。今日先饮够再说。”二当家好像急不可待的说着。
终于开锅了,众人围着一个大锅边不停的大块大块刷着肉,大口大口饮着酒。聊天到兴奋致极时有把口水都喷到了大锅内。
“二当家的,刚才听到你们对那无锋的重刀甚为不满意,欲要回炉的。是有这事吗?”允风喝了一口酒,对着二当家说。
“唉!又是这头痛的问题。是有这么一回事,但回炉费用太贵了,支付不起呀。另外我们又没有你们两兄弟的力量,可以留下使用。这刀实在让人头痛了,丢手也丢不出去。”二当家回答。
“哈哈!这刀我可喜欢得很。要不我们做个交易。我让太一部落为你打造两把凡阶极品的刀,你便把这重刀给我。你看如何?”允风看着大家有半分的样子,开口问要起了刀来。
“两把?让太一部落给我们打造两把?众兄弟,我没有听错吧。我说允兄弟呀,男人大丈夫,牙齿当金使,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可是你说的哦!”这时,二当家像突然的清醒了起来。好像这事早已计划许久,现在正中下怀。让人直接想到这一顿火锅的目的就是等着允风说出这句话一般。
其实在他心里自从知道回炉需要三倍的回炉费后,他早就想到要变卖这宝刀了。宝刀这世界不少,宝级初阶的更多。本来宝阶的器械转手也不难的,难就难在这无锋重刀太重了,太偏门,卖不起价钱。而实要卖刀,最好的方法就是有合适使用这刀的人。就如允风这样,舞起来龙飞凤舞的,定会爱不惜手。遇上好主自然也就能卖一个好价钱了。
对于允风,他过来太一部落的目的是打探金之本源信息的。现在不单是打听到,还据为己有了。这算是意料之外的功成圆满。但既然在太一部落内,太一部落可是一个炼器的场所。于是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要买一把合手的武器,而这把无锋重刀对他目前来说再好不过了,可遇不可求的。虽然他现在已手上有比这无锋重刀更为高级的魂器刺魂针和雷神鞭。但刺魂针只能作为一个出奇不意的后手。对雷神鞭,他又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舞一条鞭子有点不伦不类。
如此说来,这一顿火锅真不知道是谁中了谁的下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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