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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虎贲军成名战(三)


  虎贲军坐下清一色昆仑良骑,大华朝与昆仑常年恶战不休,马匹尤其是最顶级的战马便是最重要的战争资源,双方都是竭力保护,在各国都制定了严酷的法令禁止马匹交易。

  以昆仑为例,交易一匹中等马都是死罪,在大华朝一匹上等的昆仑良马能卖到100两黄金,而且还是有价无市。这直接导致了大华朝专门制定了关于保护马匹的法律,制定了譬如“不准吃马肉,吃马一斤肉,割自己身上一斤肉”的严肃法令,甚至连死马都不准随便吃,要上交官府,有官府分发给相应人家才能食之,还比如除去三品以上大员,其余人等均不能用马拉车,只能用骡子或者牛,马拉车成了身份尊贵的象征,后来一些大员觉得自己用马车太突兀,显得鹤立鸡群,后来也改为用牛车,这也造成了整个燕京城早朝时,宫门外停放的大部分都是牛车、螺车,几乎难以见到马车。

  整个大华朝倒是都羡慕骑兵,因为只有他们可以明目张胆的骑着战马,甚至休假期间有些表现出色的骑兵还可以带马匹回家,当然必须留下与马匹价格相当的保证金,而且大华朝的皇后,也就是刘兴、刘戎和东城的母亲,亲自设计了骑兵的甲装,本来后宫不得干政,可是她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可是却喜欢设计,于是便有了这威风凛凛的骑兵劲装,用上好的精铁打造,薄软贴身又极为坚挺,甲叶摩擦便会产生清脆的振音,还有一顶精铁打造的骑士头盔,端的是威风凛凛,就一名普通骑士的甲装都比其余军种的百夫长的甲装还要精致,害的差点全军要求转行做骑兵,这都是当时皇后秉承的理念:要让我们的年轻人义无反顾的参军入伍,必须要有帅气精致的军装。

  确实也如皇后所料,大华朝的精壮男子都想参军,而且都想当骑兵。所以大华朝的骑兵们倒是都不愁娶媳妇,试想一位身着华贵的骑兵骑着连县令都不能骑的战马招摇过市,在明媚的春光里,在泛青的田野里疾驰,和煦的微风吹过,哪位采野菜的怀春少女看了不脸红,不心动?

  大华朝虽有几处马场,可是几乎都地处北方,连年交战,烽火连绵,马场几乎都因战火废弃,加之几处马场从前几个朝代便已存在,都有五六百年之久,周围草场土壤肥力下降,草的产量和质量均不高,年产中等军马不足五千匹。而南方的牧场所产马种均为矮脚马,身体矮小马蹄沉重,奔跑速度、耐力与昆仑军马相比可谓云泥之别,只能定位为下等军马,作战时用来镇压农民起义军尚可,可是对付体魄健硕高大的昆仑军马则力不从心。

  刘戎能组建这样一支骑兵,可谓煞费苦心。骑兵作为野战之王,从诞生以来就是战场中的死神一样的存在,中原王朝养骑兵,就是一个字:贵!

  单说一个骑兵,如果是南方的矮脚马,大约一只马只需要二十两银子左右,加上马鞍、马套、鞍绳、马蹄铁等配套准备,也差不多十两银子,因此一个骑兵的固定投入大约需要30两银子,再加上每日吃喝拉撒,一年也差不多五两银子。当然,这只是轻骑兵。重骑兵就更加贵重了,首先重骑兵的马,大华朝是不能生产的,必须从西域或者昆仑族购买,随便一匹,价格都需要七八十两黄金,再加上一套重甲装备,合格的重骑兵就要投入近百金。

  如果要规模化,那金额更加恐怖。一个合格的骑兵培养起来,所需银两也是巨大,要知道骑兵基本上最好的伙食和最高的军饷。再加上,除了马鞍、马蹄铁、马甲等以外,骑兵还需要配备骑枪、马刀、弓或者弩,而要满足长途机动,基本都是一骑兵配备两马甚至三马。

  组建骑兵部队的花销可想而知,而骑兵的两大优点便是:

  骑兵的冲刺,10个骑兵一起冲锋就可以击溃百人的步兵队伍。在骑兵飞速的条件下冲刺,就算拿一根木棍也能把敌人捅死。

  骑兵的骑射,很多优秀得骑兵骑射技能十分恐怖,但是步兵射手却很难捕捉快速移动的骑兵。

  刘戎翻阅古籍时,惊讶的发现,古代最最上等的战马吃的不是普通的马草马粮,而是粮食,最精锐的战马吃的是精粮,那时被称作盛世,物阜民丰。而当前是万万办不到的,大华百姓饿殍满地,别说马了,人能吃上粗粮都难以办到。若是盛世,又哪来的农民起义军?

  平阳谷一战,黄杉军最精锐的一万中央军被刘戎三千虎贲军全歼。

  副将见黄杉迟疑不决,建议道:“陛下,小心那个黄口小儿有诈,陛下在此稍等片刻,末将前去一探究竟!”

  黄杉忽然灵光一闪,莫非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此时朝廷大军已经取下了洛州?此一想法一形成,冷汗滚滚心生寒意!

  再折回洛州最快也需一个时辰!看着当前累的口吐白沫的战马和被拉的散乱的步兵队形,近一个时辰的极速奔袭拖垮了黄杉最精锐的部队。

  当前的刘戎可以说是其唯一的希望!这就是黄杉救命稻草。

  黄杉像一输红了眼的赌徒,声嘶力竭道:“弟兄们,我们中了朝廷奸贼的调虎离山之计啦,现在洛州城可能已被朝廷大军击破了!我们走投无路了!无可栖身的城池,无可饱腹的军需,现在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兄弟们脱下军装丢掉武器,向践踏杀害我们父母兄弟的狗朝廷投降或许能获得一线生机,哪位兄弟要走,我黄某人绝不阻拦,第二条路就是随我杀进去,活捉那位王子,以此为筹码,兄弟们定能游龙入海逃出生天!他日富贵不相忘!我黄杉对天立誓,若兄弟们能有明天,你我就是生死兄弟,咱们祸福与共。”不得不说黄杉口才不错,哀兵之计用得很成功!众将士纷纷叫道:“陛下,我们跟随你!”

  “陛下,到了阴间我们还跟随你!”

  “陛下,下令杀进去吧!”……

  稀稀落落的步兵陆陆续续赶到,此时已经汇集了五千人马,再向后看,已经几乎没了人影,想必要么是迷路要么是脱下了军装逃命去了。短暂聚起的士气稍纵即逝,黄杉必须牢牢抓住,一个合格的将军自然能抓住这样的战机。

  当机立断,黄杉率军冲杀了进去,行军至一半时,便遇到了三个巨大的陷马坑,六七匹冲在最前面的战马跌落进去,被地刺刺穿,但却没有死绝。哀嚎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再继续向前走,但见两壁滚石巨木纷纷落下,箭矢如飞蝗般射入大军中!哀嚎声不绝于耳!又砸死射死了近百人,待箭雨停顿后,黄杉审视了一眼,当前战士的眼中都浮现出恐惧之色。此刻只得置之死地而后生,抓住刘戎便可翻盘!

  黄杉大喊一声:“兄弟们,随我杀!”说罢,跃马冲向前方。残余的部下仿佛又燃起了作战的勇气,纷纷随着自己的陛下杀了上去。待杀到谷底,才发现谷底竟然筑起了一座简陋的木城。李万等人居然连夜搭了一座木城。

  城墙上站了几百名弓箭手严阵以待!看着残军,黄杉内心一阵凄苦,原来一切都是骗局,从一开始就制定好的专门针对自己的骗局。可恨自己竟然还天真的以为能够活捉这王子。

  几千军马多方冲杀未果,总也攻不破这被严防死守的木城。忽然后方一阵骚动,原来从谷口飞来几百彪悍的骑兵,黄杉大军先被滚石落木重创,又被箭矢消耗,官兵皆肝胆俱裂,但见被两面合围,一时间分不清敌军数量,纷纷丢下兵器投降,黄杉的禁卫军拼死斩杀投降人员却也无济于事。

  大势已去,这是黄杉最后的想法。

  该结束了,刘戎默念道。搭箭弯弓!将箭星对准了黄杉。

  “哈哈,天要绝我黄杉!”黄杉扬天大笑,将手中的弯刀对准了脖子,准备自刎。

  箭矢向黄杉射去,就在这时,异变突起,只见一黑衣人从天而降,降落的途中,手指轻轻一点,弹出一枚石子,那只射向黄杉的箭矢被凌空折断,箭尾在空中旋转,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不差分毫打落了黄杉手中的弯刀,黄杉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简直不敢置信。

  刘戎也是一脸惊讶,要知道能将用石子打断自己的箭矢本来就是极难做到,要知道这箭杆虽然不是铁制的,但却也是硬木打造,又反复刷过几遍桐油大漆,锃亮光滑,寻常刀剑都难以着力,别说一枚石子了,更秒在不仅准确打断了箭杆,还将折断的箭尾打落黄杉的弯刀,这神乎其技。

  “黑衣天王社?”刘戎脑海中首先浮现出这一名字。这是一奇葩的组织,有证可考的历时便有近八百年,具体的宗旨不明,总之一直在策划复返行动。在唐朝时,他们打的旗号是反唐复隋,到了宋朝打的旗号又是反宋复唐,而到了当代,依然还在从事反华复元运动,八百多年的经营,虽然期间被历朝历代所打击,甚至在唐朝年间几乎被当时的大唐神探连根拔起,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很快黑衣天王社又死灰复燃,黑衣天王社早已成为一巨大的恐怖组织,他们奴役百姓官员,无恶不作,近几十年来,社中大量收留落难的江湖人士,高手数质量都在增加。

  “我来会一会你。”只见赵峥一跃而出,巨大的战刀凌空劈开,赵峥将全身的力气压于一身,黑衣人闻声回头,用右臂格挡战刀,受力冲击,黑衣人双脚扎地,一直往后退,在地上居然拖出几丈的滑痕,后退间黑衣男子的右臂黑衣被气浪划破,漏出了包住手臂的精甲,黑衣人赞赏道:“好手段,虽然有些接力,可是一刀就能把我逼到这步田地,也算是高手了!”

  赵峥见黑衣人如此托大,道:“休逞口舌之力,看刀!”说罢便与黑衣男子战成一团。但见刀光剑影,人影上下翻飞,短短片刻,两人便已经对战了近百招。赵峥脸上慢慢浮现了一道细小的伤口,殷红的鲜血逐渐渗出。

  “想不到,八王子手下竟有如此高手,佩服佩服,只是,就这点能耐,是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我主推翻大华朝,哈哈。”说罢,一转身,提起黄杉像拎着一只小鸡一样,一跳十丈高,几个弹跳便借助两边的崖壁消失了,轻功如此之好,令人咋舌。

  “好功夫!”刘戎赞叹道。“可惜了!”

  黄杉被不知名人所搭救,手下战士早已全无斗志,纷纷跪地弃兵投降。刘戎留下五百骑兵看守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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