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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咬痕


  布基娜法索,听起来是位于非洲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家,但说其它的外号,可能很多人都有印象——正人君子之国。

  这个国家名字就来自其民族语言,意思是“正人君子之国”。

  正面说法是,在治安极其不稳定的非洲,布基娜法索的百姓们却过着自给自足的悠闲生活。

  但就毕方一路来看,穷且民艰才是真实写照。

  这里是世界最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全国近八成的劳动力从事农牧业,但又由于该国地处沙漠边缘,土地平坦留不住水汽,所以耕地稀少缺水,十分贫瘠。

  没钱所以种地,种又种不出名堂,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死循环。

  此时毕方脚下的大地更是沙化严重,大量的砂石中掺杂着细小的沙粒,遇到一些陡坡,很容易发生打滑。

  “在这里下雨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如果哪家孩子出生时赶上下雨,那里的人就会觉得这个孩子天生幸运,受神眷顾,因此一般会给这个孩子起名为帕特瓦,也就是雨的意思。”

  “当地人甚至直接用陶土制作房屋,混着水,然后砌出墙壁,屋顶,完全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被雨水打湿导致塌陷的状况。”

  寻找猎物的同时,毕方也不忘做出一些讲解,以免让观众觉得单调,但这无疑加剧了他体内水分的消耗,经常要停下来小口抿水。

  由于靠近赤道,五月末的布基娜法索已经相当炎热。

  尤其是此时毕方所处的最北端,白天最高平均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七度,在烈日下稍微剧烈些的运动就能出不少汗。

  稍微抬头,就能看到远处被高温扭曲的热量,层层叠叠,比台风下吹起的海浪都要密集。

  一小撮砂砾顺着小山坡向下滑去,穿着淡卡其色探险装的毕方一脚跨出,向着山坡顶部跑去。

  穿越撒哈拉,系统只允许使用少量的低级系统装备,毕方最终选了一身神似印第安纳·琼斯教授的卡其色探险装,说是卡其色,但颜色很淡,在强烈的曝光下,看起来甚至像纯白。

  质量一如既往的好,简便速干,不会出现留有汗渍的尴尬情况。

  立于山坡之上,毕方放眼望去,黄土大地一马平川,零星的散布着几棵恹恹细树,矮得有些可怜。

  正对着太阳,毕方微微眯眼,试图寻找到猎物踪迹。

  再过两天就是六月,他只打算花费三天时间获得一只足够听话的骆驼,最迟六月一日当天就要出发。

  最好的安排就是今天就能有所收获,并花一到两天时间磨合。

  毕竟抓到不意味能乘骑,还需要一些简单的训练。

  “布基娜法索全境大部分地区都是高原,但平均海拔不高,只有300米左右,而且地势平坦,全国最高峰海拔也只有749米,不过也正是因为地势太平,这一点不太利于我们伏击骆驼。”

  毕方指着面前的大平原,目光左右扫视,说着一些关于骆驼的基本知识。

  “骆驼是一种躯体极为高大的动物,成年后身高超过两米,体长在2.8-3.2米之间,体重接近1000斤,在体型方面碾压马匹和骡子。”

  “在自然界,大就是强,所以骆驼毫无疑问是陆地霸主之一。”

  “不过它看起来很笨重,实际上非常灵活,身体的柔韧性也很强,它们的脖子可以像眼镜蛇一样弯曲成S形,这让它们可以随时观看四周的情况,以便快速逃跑。”

  “最重要的是,骆驼的速度也非常快,尤其是一些比赛用的单峰骆驼,爆发力十足,冲刺速度和狼差不多,可达每小时50千米。”

  “一旦到了12月份,骆驼的速度还会增加,因为12月是公骆驼的发情期,这个时期的骆驼极其狂暴,时刻都处在亢奋的状态中,奔跑速度更是上了一个新台阶,据说可达每小时70千米,比野马的速度还快。”

  【好家伙,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爱情的荷尔蒙】

  【这荷尔蒙比汽油都给力,劲大】

  【上头了】

  “这种速度还给骆驼带来了强大的冲击力,就像炮弹一样,任何动物被它们撞到,非死即伤,此外还有蹄类动物最常见的踢击,都非常危险,所以抓骆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能利用地形,是最好的方法。”

  抓捕一些大型猛兽时,地形的利用尤为关键。

  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拥有一个小土坡,双方各在一边,不仅可以遮挡视线,还能一定程度的阻隔气味传播,等突然出现时,迅猛拉进的距离还能是动物一定程度的处于被震慑状态。

  当然,要是能来点逆风那就更棒了。

  气味,视线完全隔绝,距离少于二十米的情况下,毕方很少失手。

  抓捕驯鹿,黑熊时的战绩都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大地之上,一株低矮的灌木恹恹垂到在地上,毕方半蹲在地上,扶起一些。

  无人机靠近,众人清楚看到了植物上茎秆上留下的咬痕。

  “树皮被剥落的方式、啃食后留下的坚果皮壳、部分吃剩下的浆果及嫩枝上的牙痕、肉食性动物吃剩的猎物尸体,还有猎物巢穴被毁坏的状况等等,都会有助于你判断生活在附近的动物种类和它们的生活习性。”

  毕方指了指其中明显的几处后又抬起头,正对着直播器说道:

  “许多啃食植物嫩茎的鹿类动物会留下相应的牙痕,茎干树皮会留下破损的边痕。兔类啃过的树皮边痕则是光滑的。”

  “在夏季,被鹿类啃过的树皮被撕拖成长条形,完全暴露出树木的木质部——冬季里树皮附着紧密,只会被啃咬出一块块疤痕,这时能见到大量清晰的牙痕。”

  “绵羊和山羊也啃食树皮。它们留下的牙痕通常是斜歪的,而鹿类的牙痕则是垂直的。”

  “啮齿类动物啃咬的痕迹常位于树茎底部——剥光幼树的嫩皮通常也是野兔们的杰作。勤不知倦的河狸啃过的部位看起来好像用小手斧砍过似的,有着圆锥形顶部的深痕。”

  “松鼠会爬上树茎的顶部剥啃幼嫩枝条的树皮,木屑及树皮碎片通常会散落到树干底下。但如果同时又有坚果或松子之类散落树下,则表明这有可能是爱偷食坚果的鸟类干的。”

  “在地面上一堆空果壳附近,很可能有一个啮齿类动物居住的地洞。”

  【记下来记下来】

  【方神牛逼!】

  【职业猎人的干货,收藏起来】

  【咋地,还指望有一天用上啊?】

  毕方一口气说了许多常见植食性动物会留下的痕迹,让观众们大开眼界,可他最后却话锋一转。

  “但是骆驼和上述动物全都不一样,它们嘴里满是獠牙,乍一看上去甚至不觉得是植食性动物,反而更接近于肉食性动物,例如虎豹,也正是这样,它们留下的痕迹看一眼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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