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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万能和弦


  从创作层面来说,马克西姆的风格还是以流行摇滚为主,尽管因为罗南的影响,他也尝试了一些不同风格的杂糅,但流行摇滚依旧是他的舒适领域,区别就在于,过去这大半年时间,马克西姆也在成长,创作之中增加了一些更加成熟也更加动人的部分。

  站在欣赏角度来说,流行性更强了。

  站在技术层面来说,编曲更成熟了。

  其实,两句话说的是同一件事,但应该如何理解呢?

  所谓“流行性更强”,并不是说“投放进入市场验证,单曲成绩更好更受欢迎”,而是创作旋律的时候,和弦的排列组合就能够适合市场传播,也就是说,技术层面的编曲逐渐和音乐市场主流工业合拢。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需要追溯时间回望历史,上世纪六十年代,披头士横空出世,纵横全球,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创造无数辉煌纪录,早早在1988年就入选摇滚名人堂,书写了一段不可复制也难以超越的历史。

  披头士广受欢迎的背后,就能够初步看到音乐工业化的雏形,当然,乐队受欢迎的理由不可能是简单的一条两条,三言两语也很难说清楚整个来龙去脉,但其中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因,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也亲口给予承认:

  他们在撰写和弦的时候,意外摸索出一个规律,人类的耳朵对于不同音频、不同和弦的排列组合是有着不同接受能力的。

  比如说,金属摇滚的高频嘶吼,对于大部分人的听觉来说是超出舒适领域的;再比如说,爵士的低音呢喃,对于许多人的耳朵来说是无法感受到旋律舒适感的。就好像鲸鱼的声音一样,只有达到一定频率才能够听到。

  也就是说,生理层面来说,有些旋律就更加容易“入耳”,但有些旋律则更加“刺耳”。

  当然,这里所说的是一种“主流”感受,每个人的主观感受肯定还有不同,只是对于大部分普通听众来说,就是如此,自然而然地,这些“主流和弦”也就能够得到市场的更多肯定,主流成绩的出色也就是必然。

  披头士在创作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了这些“和弦”的规律,他们总结出了二十多三十种和弦,然后根据这些和弦完成创作——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的专辑销量不断刷新历史,风靡全球。

  从六十年代开始一直到进入二十一世纪,“和弦”的秘密也慢慢被发现,越来越多歌手在创作的时候开始采用这些“舒适领域区间”的和弦,渐渐地,这些和弦被广泛普遍使用,甚至已经达到泛滥的程度,于是也就被称为“万能和弦”。

  比如说,“6415”和弦,经常能够在流行风格里看到;比如说,“4536251”和弦,适合所有风格类型;比如说,“4321”和弦,大部分运用于节奏蓝调;比如说,“15634145”和弦——这也是大名鼎鼎的卡农和弦;比如说,“1645”和弦,广泛运用于民谣;诸如此类等等。

  这些数字,就是乐谱。

  以“6415”为例进行简单说明。

  “6”,可以看作钢琴黑白琴键上一个“拉”的琴键,将右手食指放在这个琴键上,右手中指则间隔一个琴键摁下去、右手无名指则间隔一个琴键摁下去,也就是说,右手同时摁三个琴键,手指与手指之间都是间隔一个琴键。

  然后,左手则在“拉”的左侧寻找一个降八度的“拉”,左手的琴键不仅能够抓住音准重心,而且还能够增加音乐的层次。

  最后,两手协作,同时摁下四个琴键,于是,这也就拥有第一个完整的音符,“6”。

  接下来,“4”、“1”、“5”全部都是采用相同的原理,摁下不同的琴键,分别形成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音符,在演奏的时候,根据顺序演奏就可以了:

  比如说,“6415、6415”;又或者是,“66441155”,只要遵守“6415”的顺序,具体每个音符重复几次则没有规定,根据创作者自己的灵感重新排列,最终构成完整和弦。

  类似的“万能和弦”,足足有超过三十个,也许另外还有更多组万能和弦等待音乐创作者们的持续挖掘,不仅运用于钢琴,其他乐器也全部适用。

  掌握这些万能和弦,然后经过不同排列组合、再进行不同编曲后期,也就能够演变成为千千万万的不同歌曲。

  这些作品,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更加容易入耳更加容易接受也更加容易沉浸。

  简单来说,也就是,“流行性更强”。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代音乐已经进入“流水线产业”,只要掌握万能和弦,然后在录音室里尝试不同组合,就能够如同流水线一般持续不断生产出全新作品,没有什么新意却总是能够在商业市场里收获成绩。

  当然,万能和弦是人人都可以运用的,但到底如何变换出不同花样,又如何赋予万能和弦全新的生命力,这就是创作者的天赋能力了,同样的万能和弦,在某些人手中就是平庸,但在某些人手中就能够焕发生命力。

  除了披头士之外,迈克尔-杰克逊、艾德-希兰、魔力红乐队、泰勒-斯威夫特等等等等,几乎大部分当代流行歌手或多或少都使用过万能和弦。

  单单是“6415”和弦就能够找到这些作品:

  共和时代的“道歉(Apologize)”、阿兰-沃克(Alan-Walker)的“消逝(Fade)”,约翰-传奇(John-Legend)的“我的一切(All-Of-Me)”,大世界乐队(A-Great-Big-World)和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Christian-Aguilera)合作的“说点什么(Say-Something)”,阿黛尔的“你好(Hello)”。

  等等等等。

  上述作品,全部都是在“6415”和弦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音乐,也许相似,却又不同。

  仅仅用一个“6415”和弦,就能够串联出三十多首经典流行金曲,甚至还有更多;艾德-希兰曾经在脱口秀节目上展示过这样的技能,用一个和弦,改编那些耳熟能详的传奇作品——其实,使用的也是万能和弦原理。

  虽然现在主流音乐市场因为“万能和弦”的泛滥而导致音乐同质化越来越严重,流水线产品持续刷屏,但罗南并不排斥也不讨厌“万能和弦”,他所拒绝的是不经过思考也不经过再创作地频繁使用万能和弦。

  看看艾德-希兰就知道,万能和弦在他的手中也能够变出一朵花来;同样,泰勒-斯威夫特也是如此,使用万能和弦只是一种媒介,但她的音乐真正动人的地方还是在于歌词所承载的情感,并且打动听众。

  在马克西姆的最新创作中,他就大量采用了万能和弦,编曲更加成熟也更加完整,这是一个小小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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