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驱虎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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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鄙能说会道,毋庸置疑,而且还有点做神棍的资质。
他阴阳家不是在齐国很有名吗,他师从齐国,对齐国可谓是熟悉的紧,要是他一心为秦,或许就能够办成这事。
想来想去,手头能用的人,好像就只有这任鄙一个了。
写信,下旨意这些,嬴荡肯定是不会做了,秦国现如今用的是小篆,写起来极为繁琐,秦武王少时读书又不用功,写得慢不说,还写的丑,他说让人写,很快就送了出去。
眼下,他正等着任鄙,不仅要好好嘱咐他一下,还要给他支上两招,这样才能够稳妥,此时齐国的王还是齐宣王,对于齐宣王时期的事情,历史上记载的还是比较多的,任鄙虽然去过齐国,还真就不一定有嬴荡了解的多。
这过了一会儿,任鄙从外面吭哧吭哧的跑来,时间紧迫,任谁也都担待不起了。
“臣任鄙拜见大王!”
连日以来,大王不仅没有杀他,反而是让他做了先锋,如此以德报怨,让任鄙心中如何不感动,况且大王对他们阴阳家一脉,也是颇为了解,光大阴阳之学,这可是他们几个师兄弟们的夙愿。
而嬴荡看着他,心中却想的是,还好寡人当初想得多,没有将你给杀了,不然这差事也找不到人去做了。
“任将军快快请起,出使齐国之事,冯章已和你说了?”
嬴荡对任何人,一向都表现的亲热,熟络,总是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什么是仁君之名,仁君之名就是这样一点点的积累而来的。
你敬他人一尺,他们敬你三丈。
“回大王,冯章将军都和臣言明,此事干系甚大,臣定不辱使命。”
这个态度就对了,这才能够让嬴荡放心。
“好,有决心就好,那你可曾想过如何去做?”
任鄙稍作思付。
“臣在齐国学习时,就曾听人说齐王聚贤能,胸有韬略,马陵一战,更是震惊天下,此人志向不小,一心想让齐国做当今的霸主,而宋国一向与齐国不和,宋王戴偃为人好武力,狂妄自大,更是常年挑衅齐王,此乃先决条件。
齐国带甲之士,足有五十万之众,与我秦国不相上下,而那宋国,不过十几万人尔,若非燕魏楚韩四国在从中作梗,齐国怕是早已吞并了宋国。
大王坚守洛邑,迎战五国,这其实是在给齐国机会,料想齐王的性子,焉有不答应的理由。”
齐宋矛盾,由来已久,双方是常有战事发生,马陵之战,齐威王任用孙膑,杀魏国上将军庞涓,灭魏国武卒,此战之后,齐国强大,魏国没落,之后就再也没有强盛起来了。
马陵之战过去已经十几年了,齐国力早已今非昔比,齐王有这个能力灭宋了。
做这事情的,本来是齐宣王的儿子齐湣王,可惜啊,嬴荡等不及了,那就先让他老子去试试。
齐宣王时,他效仿秦国,任用人才,变法图强,甚至还扩大了稷下学宫,天下学子人心向之,就连这黑塔似的壮汉任鄙,也都出自稷下学宫,也是在那里,学习到了阴阳之学。
七年前,齐宣王还趁着燕国内乱之际,攻破了燕国的都城,差点让燕国灭国,这已然是天大的过节了。
这几年姬职任用乐毅,变法图强,国力是蒸蒸日上,他齐王田辟彊岂有不担心的理由,寡人给他送了一份大礼,还恶心了姬职,他应该欣然接受才对。
“你说的不错,那寡人问你,你可曾想过此一去,齐国朝中支持你的会有谁,反对你的会有谁?”
光是一腔热血,还不能够稳妥,嬴荡心里还没数,他倒是可以利用他“未卜先知”的能力,给任鄙提个醒。
“臣驽钝不知。”
任鄙当时是去求学,对于这等事情,还真就不清楚,不仅他是如此,就是秦国朝堂上,也很少有人能够猜到这些吧。
“此次前去,需得注意两人,一个是齐国公子文,一个便是曾挂六国帅的苏秦,苏秦此人,素来喜欢与我秦做对,他定然是合谋我秦的那一个。
公子文,乃是齐王侄子,年岁不高,但为人聪慧,一心为齐国所谋,颇受田辟疆的喜欢,所以你要先找上田文,再由他将你引荐给齐王,有他帮衬,此计策可成。”
田文,便是孟尝君,在齐湣王时候,曾做到齐国相国,乃是战国四大公子之一,历史记载,此人形体瘦小,模样丑陋,因被人嘲笑,一怒而杀了许多赵国无辜百姓,这样的人,心胸真是称不上大,也不见得就能看的多远,多半会盯着眼前的肉。
苏秦这人倒是很好下结论,因为在惠文王时,他曾到过秦国。
他的目光长远,知道秦国比起各国变法的厉害之处,要想争霸天下,就要先将秦国扼杀了,所以他一定会赞同齐宣王合谋秦国,而非灭宋,对此,史书也记载了不少。
秦国强大,会直接威胁到三晋和楚国,毕竟有领土相接,姬职名为攻秦,或许就是为了辅佐嬴稷上位,连秦而抗赵,五国各有所谋,各有所思。
齐国,远的领土接不上,近的与三晋燕国楚国有利益相争,隔岸观火,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唯一担心的,就只有一个苏秦了,他孤身一人,要想改变齐王的主意,怕是难了。
嬴荡此举,也是权衡利弊所为,他占的胜算,可要比苏秦大多了。
“臣谨遵大王之令,若是不成,则臣自刎于秦。”
嬴荡面色难得的严肃,任鄙知道此事不容易,念及他对秦王所做,秦王又对他所为,立下了这样的军令状。
“不,活着的任鄙比死的有用,成与不成,必须回来。”
任鄙跪倒三拜,领命而去。
嬴荡在王宫当中踱来踱去,觉得还是有点儿不稳妥。
史书记载,灭了宋国的可是齐湣王啊,离那一年还有二十几年,时间也不是那个时间,人也不是那个人,现在一切都提前,还是有些风险的。
“来人!”
白庆从外面进来,躬身行礼。
“寡人曾听说你去过宋国?”
此时宋国的国君乃是戴偃,史书记载其为宋康王,是宋国最后一任国君。
戴偃此人好色成性,迷信武力,就连他这君王的位子,都是用武力夺取来的,曾经有一滕国,就是被戴偃所灭,不仅如此,他还打败过齐国,魏国和楚国,是个勇武之人,他也应该被好好利用起来。
“是。”
白庆应答,那就有办法了,让齐宣王忙起来了,那戴偃也不能让他闲着,总要给他找点事情做了。
“你将所有去过宋国的斥候都召集起来,等到五日后,任鄙快到临淄之时,便让他们去宋国散布消息,就说齐王要趁五国谋秦的机会,来夺取宋国东边二十城!”
白庆领命,嬴荡又交代了一些,才算是安心下来。
在这个时代,果然策士是最管用的,一番话可抵得上十万大军,尤其是苏秦那样的,更是难得。
听说他在齐国只是一个客卿,并未受到重用,或许可以挖一下,对了,怎么忘记和任鄙交代了。
想到这里,嬴荡又令人修书一封,追赶任鄙去了,还特意交代,等齐国事情有了眉目,在任鄙要离开齐国的前一天交给苏秦,一定不能早了。
苏秦这等人,若是早了,必定认为寡人只是利用他攻宋一事,等这事情都结束了,寡人才拿出书信,这可就意味着寡人对你是纯欣赏了。
寡人什么都不要,但要的是你这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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