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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江陵城

  “暮春三月巫峡长,皛皛行云浮日光。”——杜甫《即事》

  暮春午后的阳光最是可人,似温婉妩媚的妇人伸出柔软的玉手,轻轻抚慰着刚刚复苏的万物生灵。许久未见的鸟儿们已然按捺不住躁动的心,纷纷跃上枝头,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或在筑巢、或在觅食、或在谈情求偶……

  这的确是个令人愉悦的日子,格外适合老友重逢把酒言欢!

  荀正躺在竹椅上晒着太阳。一缕阳光透过银杏树的枝丫照耀着他的身体,连脖颈上的汗毛都金光灿灿。他眯缝着眼睛快活的呻吟了一声,脸上满满地都是幸福!

  短短两年时间,荀正已经在黑暗潮湿的地下有过两段暗无天日的经历。一次是炼狱般的桎梏;一次是意志坚定的潜伏;依靠自己的坚忍和毅力,他成功熬过了那两次痛苦煎熬。现在,荀正内心已极度排斥黑暗。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多的沐浴在阳光之下。

  今天晴空万里,注定会有充足的阳光让他去尽情享受。因此,荀正的心情很不错!

  ……

  荀正当然是个游侠。虽然如今已经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秉承游侠之风。

  “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这些传世诗篇所描述的就是大唐游侠意气飞扬的场景,也是荀正一直心驰神往的生活,每每吟诵这些诗句都会令他血脉贲张!

  盛世大唐是崇尚游侠、敬重英雄的世界,也是充满活力的世界。那是一种豪迈奔放的价值观,壮怀激烈的审美观所造就的激情澎湃的时代!而现在的大唐,不再尊崇游侠,不再秉承侠义之风,朝堂之上不是醉心于蝇营狗苟,就是忙着争权夺利,而市井之中,也只见苟且偷生的鼠辈!这样没有理想和追求的国度,自然会渐渐沦落变得暮气沉沉!……

  ……

  一坨鸟屎,突然从天而降,偏偏落在游侠的脸上。被打断神思的荀正胡乱抹一把黏糊糊的脸颊,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

  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原本应该有四进院落。院内没有亭台楼阁也没有任何装饰,按照大唐律制应该只是庶民的堂舍。

        但从规整的中轴线和平行分布的房舍规模上,不难看出院子以前的主人应该是个家境殷实之人。只可惜偌大个院落已被烧毁大半,只剩几间残破的房舍依然倔强地兀立在废墟之中,但也随时存在着坍塌的危险。

  既然不喜欢被鸟屎砸中,更不想被再次埋入地下,荀正便奋力将竹椅拖到空旷的院子中央,去相对安全的地方继续享受可人的阳光。

  ……

  无缘盛世大唐,没有生在纵马长歌的太平世道。身为游侠的荀正也同样找到了一展抱负的用武之处。在乱世之中,他毫无意外的选择了快意恩仇,以身犯险,替天下苍生惩恶除奸!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大唐游侠从来就不惧杀人但也绝不嗜血,利刃在手却只杀该死之人!

        你敢为非作歹,我便教你血溅三尺!哪怕前路坎坷?哪怕危机重重?哪怕你是飞扬跋扈的秦贼?哪又如何!荀正身上自然不缺大唐游侠睥睨万物的豪气!

  ……

  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尽情享受阳光的荀正懒得睁眼去看,也无须去看。在这个如同墓地的死城里,会来这片废墟中的人只能是小乞儿宁小七。事实上,这里是他俩共同的家。

        自从那日荀正随手掷出几粒石子,准确杀死揪着小七脖子不放的菜贼兵丁后,二人就开始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在这个破败不堪的院子里。

        ……

  荀正始终认为,游侠就应是“白马啸西风”的雄浑与苍凉;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豪迈壮士,是出入街道市井,红尘之中饮酒狎妓的五陵少年;是大漠边陲无边烽烟之中,驰骋杀敌的英雄好汉!

  而现在的自己却只能像只嗷嗷待哺的老鹌鹑,默默等待着外出觅食的小七回来投食。想到这里,荀正有些悲伤,甚至觉得明媚的阳光都不如昨日那般暖人心田!

  ……

  没有吃食!没有宁小七!面前只有那双无比痛恨的小眼睛!

  荀正有些困惑!以为是长时间的暴晒令自己神志不清,又一次坠入了那个无法抹去的噩梦之中!他毫不犹豫地用残存的右手,使劲揉搓掉眼角糊满的眼屎,以便能够看的更仔细一些。

  他是个善于查漏补缺的人,自从上次由于擦掉眼屎才败露行踪后,就再也没有主动去清理过那些污秽,而这一次必须要确认对方,他甚至都没有顾及眼角传来的阵阵刺痛,就死死盯住了那张讨厌的脸庞。

  荀正终于确认,这双阴魂不散的小眼睛的确不是出现在噩梦中。小眼贼就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阴险而猥琐的笑着!

  ……

  鹿弁笑眯眯看着自己的铁钩游侠就像个慈祥的母亲,眼神里充满了宠溺。当看到褴褛衣衫下遮不住的琵琶骨上那道可爱的疤痕;圆圆的,好似一只漂亮而又灵动的眼睛。看到它鹿弁禁不住开心的笑了!

  荀正看着这张讨厌的脸,想起了那个黑夜、那张大网、那个菜窖、那把铁钩……牙齿不自觉的紧紧咬合在一起吱嘎作响,难道这便是世人常说的“恨到咬牙切齿”?

  他一直都是办事严谨的人!那把黑色的牛耳尖刀,就压在竹椅下面,就摆放在最舒服的位置。他根本无需起身,只要轻轻探出右手,再顺势挥出一个最短距离的弧线,便可以在一息之间轻易斩落小眼贼的脖子,就像当初斩断秦贼狗腿一样!

  ……

  鹿弁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胡饼,随手扔在荀正的脚下,就像当年在汴州边孝村口的大槐树下。只是这次没有像当初那样视若无睹,而是满怀期待的盯着对方,等着自己的铁钩游侠一如从前那般优雅的捡起食物,然后慢条斯理的吃掉。

        他一直都是个怀旧的人,最喜欢往事重演的戏码。

  然而,鹿弁却惊讶的发现,就在胡饼边上软踏踏垂着的,居然是铁钩游侠的双脚!

  ……

  荀正还是闪电般的抽出了牛耳尖刀,黑黢黢如一道鬼影,在明媚的阳光下掠过,一闪而逝!

  那把从不轻易出手的利刃没有挥向目瞪口呆的小眼贼,而是用嗜血的凶器轻轻扎起地上的胡饼送到嘴边;然后,就闭上眼睛心安理得地咀嚼着,继续惬意的晒着太阳。

        即便是享用从地上捡起来的吃食,他的吃相依然很斯文,这是骨子里的骄傲所决定的,永远都无法改变!胡饼的味道很好,比起当年难以下咽的糠饼好吃的太多。

  ……

  鹿弁这次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嘶吼着,扭曲着的脸庞看上去无比狰狞!……

        自己的东西,只有自己才可以随意摧残,这是亘古不变的硬道理!别人凭什么不声不响就挑断了他的脚筋?还有没有王法?还讲不讲道理?

  他像个丢了鸡蛋在村头跳脚骂娘的泼妇,双手叉着腰满脸通红、青筋暴起,忍不住污言秽语的大声咒骂起来。吓得蹲在远处吃着胡饼的宁小七打个激灵,警惕的向这边看过来。站在旁边的赖孑和苟达赶紧拍拍脑袋安慰一番。

  ……

  荀正最终还是败给了自己。蔡州事成后本已远遁千里平安逃到了江陵。但他却难改游侠恶习,全然不顾及自己显眼的身体残缺,夜夜狎妓而饮,醉卧美人膝。直到有一天,宿醉醒来后发现自己已身陷囹圄!

        捕快们得知这就是赫赫有名的独臂刺客后如获至宝,赶紧挑断了他的脚筋。本打算把刺客送至蔡州,邀功领赏!没想到“大王”秦宗权,却被人先行一步送去了长安,邀功领赏!于是,变得毫无价值的荀正被人像条死狗般丢在了这里,还有那把看起来丑兮兮的破刀。

  ……

  愤怒终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渐渐恢复理智的鹿弁嘴里骂骂咧咧,恨铁不成钢的踹了两脚竹凳,还恶狠狠瞪了荀正两眼就像面对一个不成器的儿子。转身又气咻咻地喊来两个狗腿子,指使他们抬起竹椅就走。

  自家的东西就算是坏了也没有乱丢的道理,得捡回家里放着。鹿爷出身贫贱一直都是节俭的人。

  竹椅上的荀正并不理睬怒气冲冲如同疯狗一样呲牙谩骂的鹿弁,只是专心致志吃着手里的胡饼。

        游侠从不与这种市井无赖纠缠!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格局不同所造就的无法逾越的鸿沟!

  走出几步后,荀正回头冲着还楞在原地的宁小七招了招手。就跟着这条疯狗走吧!这里的屋舍说不定今晚就要塌掉了,荀正才不想再一次被埋在阴暗的地下。

  “小眼贼,抬着老子这么个废人做甚去?”

  “回家养着!”

  “养着干甚?”

  “养肥了,宰了吃肉!”鹿弁恶狠狠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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