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吾爱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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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行连续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然后转机,到黎香湖的住处时已经是半夜。洗了个热水澡,再加上时差,大脑清醒得像透明的玻璃。本想找本书打发一下这青黄不接的时间,但不知道为什么,走到书架前,竟是径直去拿了那本笔记本:
吾爱百花,因其缤纷如锦绣年华。尤爱梅。
若论形色清丽,必是腊梅。其色鹅黄,质如薄蜡,犹如蝉翼,并自带了三分出世的清净;其形也乖巧孱孱,在叶枯尽落时独立于枝间,于是一枯一荣,一劲一柔,频添了虬枝傲骨;其味冷逸,香远溢清,路边偶遇,如他年故知,定睛回首却全没了踪迹。
若论颜色俊俏,便是红梅。一次闲逛草堂,一枝红梅脱墙而出,色如胭脂,肤若凝膏,摇曳风中,及笄颜色,可人可心。
梅因其生于岁冷,苦寒时愈发形色清丽,无论形神,胜却百花。因此常有好事者攀折,附庸于青瓷瓶中,颇是轻雅。只是谁人会怜其枝枯花败后被弃于腌臜秽垢之处的不堪?
从此不再插梅。
——岁寒三九,阳光媚如初春,喜而又言。
梅是中国文人最爱之一,不同人会不同的写梅,或如龚自珍的《病梅馆记》,或如卢梅坡的梅雪诗。而手上这篇,言辞却不逊色,读来神色兼备,灵活灵现。陆景行又翻了一篇:
对于没见过风雪世面的南方女子,这天便是极冷了。温度清冷起来,口腹便蠢蠢欲动。
上好的糯米打粉,温水调和,搅揉半晌,搓捏绵韧成形。桂花必是当年初入秋时乍露的新苞。沾了当天晨露,日头升起却未盛之时,以狼毫清扫入白瓷盘中。通风阴干,入青瓷罐。
汤圆圆润扑腾时捞起。一勺红糖水,桂花若干。便是全了这一年的圆满。
这篇读来,陆景行更是觉得满满的人间烟火气,口腹竟惦念起红糖桂花的味道来。
此时房间开着暖气,一众暖黄色的灯光更渲染着如春的温暖。复古落地灯下,读着这温暖又散漫着灵气的文字,陆景行的心内如同这宽大肥厚的皮沙发,无限的舒适。陆景行此时确定这个诗集的主人是个女子。那是怎样的女子,如此灵秀的语言,如此灵秀却沾着地气地活着。他不禁惊讶,自己回美国时脑海里都会时常浮现在诗集里看过的词句,以及词句下栩栩的画面。
陆景行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时,天便已大亮了。
来到公司的第一件事,陆景行让朱珠叫来了叶亦舟。
“我希望你来牵头负责供应体系的重整方案。”
叶亦舟刚坐下,陆景行就开门见山。尽管昨晚只睡了几个小时,但工作让陆景行精神饱满,毫无倦意。
“我?”叶亦舟有些惊讶,她和陆景行的接触也不过最近的这几次,她完全没想到陆景行竟然如此认同她的这个方案,并如此信任地把实施交给她。而她更心知肚明,这是个庞大并且费力而未必讨好的工作。
“对,你。”陆景行似乎看出了叶亦舟的心思,但不动声色地说。
“中国区事务,尤其是供应体系,都是henry在负责。”叶亦舟无意中习惯性地用左手拨弄了一下颈链上的一吊坠。吊坠很精致小巧,陆景行并没看得太清,只看到叶亦舟左手食指上的一个戒指。那是一个夸张但做工十分精致的戒指,一片玫瑰金材质做成的一片荷叶的样子,形状婀娜;叶片上一粒圆满而光润的金珠如莲般盛开。这个小动作没有逃过陆景行的目光。
“我给henry安排了一些新项目,他需要全力以赴。”陆景行啜了口手边的咖啡,不疾不徐地说:“在此期间,我会让henry从每个供应团队抽调人手配合你组成项目组,向你负责,由你调遣。”说到这,陆景行不再说话,只是用天然深邃的目光直视着叶亦舟的眼睛。
叶亦舟并没有逃避陆景行的目光,对视了片刻。她和陆景行不算熟识,并不十分了解陆景行的行事方式。但她明显感觉到了陆景行与生俱来的那种让人毋庸置疑和无法抗拒。面前或许是刀山火海,但在这样的目光下,不容叶亦舟更多思量:“好的,陆总,我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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