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章 正宫陆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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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堂内,翠渠剑和文剑仓颉都被李子衿放在桌上。
天涯峰上,那位剑宗宗主,此刻正一一向远道而来的客人朋友们敬酒道谢。
生平初次经历这种场合,若说心头不忐忑,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李子衿手握酒杯,依次从天涯峰数十张酒桌前走过。
若遇上都是熟人的酒桌,那他就一个一个敬过去。
若遇上都是自己不熟的,一些个君王、别宗宗主这样的酒桌,他便只敬一杯酒,当做敬过了整桌人。
即便是如此,一圈喝下来,也喝了个天黑。
天涯峰上这些亭台楼阁也好,小桥流水也罢,酒桌上的陈年佳酿、仙家菜肴,想必都是明乾生替自己准备的。
所以在祖师堂门口第二张酒桌上时,李子衿敬了明乾生三杯。
祖师堂门口第一章桌子,是在开峰仪式礼毕时才刚刚坐满的。
李怀仁,宋景山,梁敬,赵长青,唐吟。
这一桌坐着的,虽然后面三位皆身份不凡,但他们之所以能够坐在这第一桌,并非因为他们修为多么高深,名头多么响亮。
只是因为他们几位,乃是李子衿昔年大煊王朝故友而已。
李怀仁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自不必多说。
只说那后面四位,都是在当年在逃亡路上,对自己帮助颇多的,可以说李子衿若论恩情,那么早在遇见恩师谢于锋之前,就欠下了梁敬、赵长青、唐吟天大的恩情。
他们几人坐这一桌,是李子衿要求的,他们坐这里,也无可厚非。
亲疏有别。什么是亲?
对于离开郡守府,便孤苦无依的李子衿来说,这祖师堂上第一张酒桌上现在坐着的几位,就算是亲了。
除此以外,哪怕关系再好,都无法替代。
其实第一张酒桌上,还有几人,是李子衿想要他们坐的,可惜那几人来不了。
恩师谢于锋,金淮书铺老先生,小师妹红韶,陆知行。
对于恩师,李子衿知之甚少,只知道当时谢于锋极有可能是去替师门“清理门户”去了,做这件事势必极其凶险,谢于锋很有可能死在做这件事的路上。
而金淮书铺老先生,之所以来不了,李子衿隐隐有所猜测,并且在柴老爷的亲口相告中得到了证实——那位对自己和小师妹循循善诱的老先生,已经仙逝了。
小师妹,还在东海,自然来不了。
陆知行没能来,武夫宋景山只说云霞山众弟子都没找到她,也许是碰巧下山历练,也许是闭关修炼,正好错过了这一次的大事。
有些可惜,有点遗憾。
李子衿站在祖师堂门口,靠着门槛,满脸通红,步伐有些不稳。
其实关于剑宗祖师堂外第一张酒桌的议论,还不算热。
今日在这天涯峰上的诸位豪杰、君主们,议论最热的,可是另一张桌子。
那张酒桌被他们戏称为——仙子桌。
那张仙子桌,唯余天涯峰悬崖边最后头的一个位置。
早先只是女子剑仙云梦与琴剑双绝蔡芷互相斗法之后,回头一看,身后早已人山人海,她们不想跟那些汉子们拼桌子扎堆儿,人挤人太没劲,便决定就坐在离祖师堂最远的悬崖边儿上,就近落座。
后来,便是各种女子,都往这张桌子上坐。
许多人开始议论猜测起这张桌子上的女子们,与那位剑宗宗主的关系来。
当然只敢小声议论。
却也给两位女子剑仙听到了不少,不过好在今日在场之人,多半都是些有身份的人,即便小声议论,也不是什么不堪入耳之话,只是猜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譬如长辈?平辈?晚辈?
道侣?师徒?先生?学生?
诸如此类。
所以那些高境界的大修士,即便从他人心声上“偷听”到了这些,也根本懒得计较。
仙子桌上,坐着名副其实的数位仙子,个个姿色惊艳,各有千秋,不落俗套。
云梦,蔡芷,岑天池,郭沐雪,姬无双,姬珂,钟芷,鸳儿,刘思雨,青忏,莫灿月。
有人说,幸而那位云霞山宗主唐吟以及烟雨楼少宗主明夜没有往这张桌子上挤,否则今日这张仙子桌,真可以说是齐聚扶摇天下九州仙子于一桌了。
即便如此,这一桌的仙子们,姿色依然可谓冠绝天下,世所难见。
宴席到了后半程,很大一部分藩属小国的君主以及一些别宗宗门的宗主、祖师堂长老,都一一向李子衿告辞。
他们可没走,舍不得这么早走,所谓告辞,是因为他们要在天涯峰那些别苑、小筑内落脚入住。
一般开峰仪式,除却第一天最正式的开峰之礼外,后续还会有两天不那么正式的宴席,多是便于开峰之人与观礼客人们联络交情,结交香火。
剑宗暂无弟子、婢女侍奉客人们,便只好由这些观礼客人自行挑选小筑、别苑入住。
明乾生送给李子衿这份礼,真可谓是天大的礼了,基本涵盖了整座天涯峰的小筑、别苑、客房,足以解决如此一场盛事中,数百人的饮食起居。
高朋散去,酒桌上还剩下的,便是交情比较深的朋友了。
众人也没有再各自散开一桌,而是拼了几张桌子,拼成一个大桌,团团围坐大桌旁。
宗主李子衿饮酒过度,倒是先一步把自己喝醉了,倒在桌子上埋头大睡。
这张大桌上的其他朋友们,反倒是有说有笑。
常思思举起酒杯,敬了女子剑仙唐吟一杯,笑道:“吟吟,好久不见。”
赵长青微微皱眉,这家伙啥人啊,喊得这么亲切?
唐吟倒是神色自若。
原先十境之前,面对常思思此人,她尚且有些胆怯,心中总觉得没有底气,可当这位女子剑仙剑入十境之后,无论是修为还是心境,都已经称得上是严丝无缝,露不出一丝破绽,如今的唐吟,再直面常思思此人,哪怕晓得对方心机城府深重,思虑周密,却也不再对他感到胆怯。
而且当初之所以让唐吟对常思思露怯的第一原因,便是当时的燕国,不敢与大煊王朝正面开战,所以唐吟担心自己连累了云霞山。
可是云霞山,毕竟是在燕国境内的,如今的燕国联合仓庚州数十座藩属小国,成立伐煊联盟举兵攻打大煊王朝,常思思和唐吟又都是燕国人士,自然不存在当初那份“矛盾与冲突”。
唐吟点头举杯回礼:“是有几年不见了。听闻侯爷坐镇燕国主军帐,运筹帷幄很是厉害,那我便提前预祝伐煊联盟大捷了。”
大煊王朝那边,已经逐渐吃不消了。
伐煊联盟兵分三路。
剑门关五万兵马,死守一关,拦住大煊王朝近三十万大军,三十万大军久攻剑门关不下,粮草耗费过半,如今进退维谷,正是两难之际。
燕国又分二十五万兵马,单刀直入大煊境内,往大煊京城进攻,如今连下大煊王朝二十四座城池。
伐煊联盟第三路兵马,被常思思事先预设埋伏在周遭两座伐煊联盟中的藩属小国境内,把大煊王朝前来偷袭的骑兵营打了个落花流水。
关于此事,还是在于常思思当初的那份“不做战报”和“没章法”。
这让大煊王朝安排进伐煊联盟的棋子,半点用没有,反倒是在紧要关头,帮助燕国传递给大煊王朝一份燕国想要大煊王朝知道的假信息,这个假信息,让大煊王朝损耗兵力超过三万。
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常思思作为伐煊联盟主将领,竟然骗了整个伐煊联盟的同盟!
在所有人眼里,燕国只有兵马三十万,然而实际上,燕国兵马有近五十万,另外二十万常思思连自己人都没有报备的兵马,被事先预设在两座邻国大山中,连那两个邻国都没有发现。
常思思藏兵于林,设计埋伏大煊王朝的南北两路骑兵,出奇制胜,替伐煊联盟拿下首战捷报,士气大涨。
常思思微微摇头笑道:“窝囊了一辈子,总该要硬气一回。”
他说着自个儿喝起了闷酒。
如今的燕国,就好像一个从来碌碌无为的男人,生平第一次挺直了腰杆,向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挥出了用尽力气的一拳。
而在燕国递出这一拳的时候,燕国上下,上至君王宦官,下至黎明百姓,都不去考虑递出这一拳的结果。
在这一拳之后,可能敌人会被打倒,大快人心,酣畅淋漓。
也可能不会,男人用尽全力的一拳,也许只能让敌人吃痛片刻,然后递拳之人便会遭受到疯狂的反击报复。
常思思认为,男人可以有窝囊的时候,但男人不能够窝囊一辈子。
总该在人生中某个节点,觉得忍无可忍,然后就无需再忍。
再然后,成功也好,成仁也罢,问心无愧即可。
得失成败皆可只置于脑后不管不顾,只管腰杆挺直和用尽全力。
也许弱者向强者递出的那一拳,不痛不痒。
可若每一个弱者都有向强者递出倾尽全力的一拳的勇气,总能让后世中的弱者,不再那么容易被强者欺负。
世道总会稍稍好一点。
就好比偏隅之地,法度不够森严,治安不够谨慎,教化不够完整的藩属小国边缘城池之中,在街巷中打架斗狠的痞子混混们,他们总是欺软怕硬,逮到好说话的,就又要钱又对人家拳打脚踢。
可总有一天,他们也许会逮到一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小家伙,宁愿遍体鳞伤也要啃下第一个出手的人一只耳朵。
也可能这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家伙,就是由当初那个好说话的家伙忍无可忍之后所转换的性子。
扶摇天下有些大人们会教家中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不要怕,你越软弱,他们越欺负你,因为柿子都挑软的捏,好欺负自然容易被欺负。
当然也不是被欺负的人的错,只是说,假如我们无法改变那些欺负人的人,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不容易被欺负的。
扶摇天下生活在乡野山村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曾经给自家孙子讲过一个小故事,常思思当时御风飞过,碰巧将那个小故事,听进了耳朵里。
老人喊孙子强身健体,说是免得山里老虎进村子来,连个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男孩说强身健体有何用,反正又跑不过老虎。
村里的老人便抬起拐杖,笑着戳了戳男孩的大腿,笑骂道:“你不需要比老虎跑得快,你只需要比别人跑得快就行了。”
男孩没听懂爷爷话里的意思,从天上飞过的常思思却听明白了。
同理,被欺负的人,不需要一个人打过所有痞子混混,他只需要成为这些痞子混混所找的人中,最不好欺负的那个家伙,就可以了。
有的大人会说,被人围起来时,认准第一个出手的人,往死里还手,久而久之,自然就没人敢第一个出手了,或者说,最少最少,那个第一个出手的家伙,都得事先在心里面掂量掂量,这次自己出手,会不会被对方咬下一只耳朵?还是被砍断一只手?
可能还手之后,会被揍得更狠。
也可能还手之后,从此麻烦绕道走。
可如果不试试,少年永远都不会知道。
来自妖荒天下的常思思听见扶摇天下的大人们教孩子们的这些道理,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却还不是最好的道理。
欺凌是什么?
小到街边痞子混混抢钱打人,大到如大煊王朝威逼利诱藩国进贡交城交质子。
常思思想做的,不是改变那些被欺负的人,不是喊被欺负的人还手反抗,或者说,不仅仅是如此。
常思思想做的,是改变那些欺负人的人,这一点,远比前者要难得多得多。
他花了三十二年,辅佐一座曾经软弱的燕国,终于将燕国的脊梁扶正了,扶直了。
他也愿意再花三百二十年,或者三千二百年,去扶一座扶摇天下的脊梁。
当然,常思思要做的,最终的一件事,是以扶摇天下为观想推衍之地,看看如这般做以后,一座天下会如何?
最后,效仿扶摇,反哺妖荒。
————
天涯峰松竹小筑,周围尽是竹林,崖边松柏长青。
李子衿在书生梁敬与赵长青的搀扶下,回到松竹小筑屋中躺下。
梁敬看了眼赵长青,笑道:“赵兄还是先回吧,良宵苦短,莫让唐仙子久等。”
那青衫书生嘴角抽搐,朝梁敬竖起一根大拇指,“这你都敢说,牛。”
梁敬心湖之上,果然有一双金色眼眸一闪而逝,算是警告了。
他无奈摊手笑了笑,“开个玩笑都不行啊。”
赵长青果真离开。
梁敬随手往李子衿身上灌注灵气,打算帮助他逼出酒气。
可是看着正在酣眠的锦衣剑客,书生忽然又停下手。
李子衿的路不好走,梁敬知道。
所以他自然也知道,李子衿很难能有睡得如此安稳的一夜。
倒不如让他借着酒气,好好休息吧。
梁敬走出房间,合上屋门,转身之时愣住。
一位翠烟褶裙的花季少女正站在小筑院落中,亭亭玉立,见到梁敬,她缓缓施了个万福,行了个礼。
梁敬试探性问道:“姑娘是来找他的吧?”
少女轻轻点头。
书生长出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找自己的就好。
他赶紧三步做一步朝小筑外走去,经过那位少女时也朝她点头示意,算打过招呼了,“李子衿就在屋里,只不过已经睡着了。”
她眨了眨眼,没有说话,梁敬摇晃着脑袋走出松竹小筑。
翠烟褶裙的少女走进屋子,先是到床边看了眼那几年未见的剑客,他模样变了一些,好像瘦了,之前在天涯峰上,离得远,并未看见祖师堂门口的李子衿真容,这会儿离得近了,才瞧得清楚。
其实书信并非单独寄给少女自己的,而是算寄给鲲鹏渡船的。
毕竟信上提到了三人,渡船管事公孙博,来去阁阁主陈浮,最后一个名字才是自己。
鸳儿轻叹一口气,给床上的锦衣男子盖上棉被,又去窗户边,替他合上了窗。
窗外没了风声,屋子里静悄悄。
少女坐在床沿上,久看一位心仪的公子,竟入了神。
神游片刻之后,不知怎的,她鬼使神差地微微弯腰,俯身要吻他的嘴唇。
正当此时,屋外有脚步声响起。
鸳儿立刻起身,心中大乱,左右环顾一番后,躲入木柜之中,透着门缝,看见一位青衣女子走入屋内。
那女子身段妖娆,自容极佳,进了屋子后,四下打量了一眼,最终才到酒桌上,放了一封书信,然后快速离开。
藏在木柜中的鸳儿心中仿佛吊着一块石头,这就落地。
正准备走出木柜,门外又有脚步声响起,心里的石头又高悬起来。
一位白衣女子轻轻推开屋门,进屋时脚步轻盈,鬼鬼祟祟的。
她去往李子衿床边,也站在床边发呆了好一阵,最后在同样在桌上放了一封书信就走。
鸳儿连呼吸都不敢大声了,正打算赶紧走出木柜,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又有女子推门而入。
她惊呆了,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女子,看着她走进房间,站在那边自言自语了一番。
郭沐雪偷偷摸摸流进李子衿屋子,最后来到他床边,试着喊了两声,“李宗主,李宗主?”
见床上那人睡得死沉死沉的,她便自言自语道:“落京的事,是我不对,不该缠着你问剑,那个······煎药的时,多谢你了。最后,道歉道谢我都做了啊,日月可鉴星辰为证啊,是你自己没听见的,可怪不了我啊。”
郭沐雪说完飞快跑出房间,连门也忘了关。
这次鸳儿不急了。
天晓得后头还有没有姑娘来夜访李子衿?
鸳儿打算等彻底消停下来,自己再溜出去,不然女子撞女子,多尴尬呀。
果真又有一位身后背着双剑的少女,缓缓走入房间,先是到酒桌前看了眼书信,然后走到李子衿床边,伸出手指戳了戳睡得死沉那家伙,问道:“喂,色胚,别装睡了,赶紧跟我比一场,就比一炷香。”
床上那人半点儿反应都没有。
明夜皱了皱眉,她可是从开峰仪式一大早就等到了晚上的,一直都没能找到李子衿空闲的时候与他问剑一场,洗刷当年在不夜山问剑行上,输给他的屈辱!
难道真得等明天白天了?
不行,若真是拖到明天,还不晓得又要发生多少事情呢,可这家伙睡得这么熟,跟个死猪一样,明夜倒也不忍心直接把他弄醒,想了想,索性今晚就委屈一下她自己,坐在酒桌上,等这色胚醒了,一大早便与他问剑一番,把场子给找回来。
闲来无事,明夜看着桌上那几封书信,便起了小心思,她回头望了一眼,见床上的李子衿当真死沉,这里又四下无人,她便认不出想要看看这几封书信的内容了。
可能因为书信上,都是女子笔迹吧?
背着双剑的少女,一屁股坐在酒桌上,随手拿起一封书信,上面写着:李公子亲启。
明夜双手合十,嘀咕着:“天灵灵地灵灵,神仙菩萨别显灵啊......我发誓我就只看一眼。”
少女拆开书信,拿在手中端详。
一眼还真看看不完。
这信上提到什么剑修的偏见,什么傲慢的城墙的。
又说什么风雨留你在此的。
最后的落款,叫姬无双。
明夜面无表情,小心翼翼地将书信合上,放回原处,视线又忍不住往其他几封书信上瞥。
好奇心战胜了“非礼勿视”。
少女接连看完了好几封书信,看得她眉头直皱,屡屡回头斜瞥床上那色胚一眼。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就有这么好几位大好姑娘,喜欢这个色胚?
屋外有脚步声响起,明夜一个快如闪电的合上书信然后翻窗而逃。
屋门被缓缓推开。
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少女,手里握着柄烟霞剑。
少女一步迈过门槛,走入屋子。
她来到酒桌边,随意瞥了眼那些女子留给李子衿的书信。
最后来到床边,看了眼李子衿,蓦然笑道:“好个李大宗主,这么受欢迎?”
躲在木柜中的鸳儿,不知为何,便觉得先前那些女子虽然也好,却不如最后这位进入屋子的姑娘好。
若真要打个比方,先前几位之前进入屋子的女子,好看是好看,各有韵味,性格也各异。
可她们都好比帝王宫中的妃子,纵使再得势,再备受宠爱,再如何倾国倾城,都感觉缺少了那么“一丁点儿”东西。
那个东西,可能叫做名分,亦或是名正言顺。
然而此刻站在李子衿床边那位少女,既未给李子衿留信,亦未偷偷摸摸地来偷偷摸摸地走。
她就好像一位名正言顺的正宫娘娘,光明正大来此,看自己的“夫君”。
少女便是这“宫”中的正主,陆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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