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看起来似乎已经有了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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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二章看起来似乎已经有了模样
大明朝的政治管理从未下到过乡村。
历朝历代的王朝的统治也从未能够下到乡村。
这就给了豪强地主坐大的机会……
云昭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这段文字之后,就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充斥全身。
休息了片刻,他就起身换上一张笑脸陪同母亲一起去参加云河的婚礼。
云河不是云氏的亲族,在云氏族谱上没有他的名字,只是一个住在村子里的老庄户。
可能在很多年前,他的父亲或者爷爷,或者更远的祖先发现,在这个庄子上生活,姓云比姓别的姓能够获得更多的一点帮助,所以就果断的改了姓氏。
虽然在改姓之初,必定会被人鄙视的,也会受到云氏本族人的嘲笑。
但是,当他们顶住这些嘲笑跟鄙视之后,他的后代总能享受到外姓人享受不到的好处。
云昭不知道这样的远见对不对,可是,这样长时间下去,整个村子姓云就指日可待了。
尤其是在这两年,改姓的人尤其多。
人多了,也就没人嘲笑了,云氏本族只有云昭一个,阴族人从来都不掺和本族的事情,能说的上话的人只有云旗这一支族人。
可是,云旗这一支人跟本族的关系太远,也管不到这些事情。
因为云河姓云,所以,云娘给他们家的贺礼也就比别人重一些,比如,多了一枝银簪子。
一桌蓝田九大碗的豪奢酒席上,只坐了云娘跟云昭,年迈的主家坐了半个屁股,等菜肴上齐之后,就敬了云娘一杯酒,就陪着小心离去了。
一桌九大碗的宴席置办下来至少要一两银子,这已经是乡民们办酒宴的最豪奢的标准。
云河家里的人丁多,也只能支撑起这一桌,其余的都是大锅菜。
云昭对九大碗的宴席很是好奇,逐一看过之后也忍不住胃口大开,准备大吃一顿的时候,却被母亲瞪了一眼。
只见母亲从每一个碗里挑了一筷子装在一个粗瓷碗里放在云昭面前,低声道:“这桌席一两银子呢,你看看,做饭的大师傅就等我们娘两吃完,好把这桌子的菜肴倒进大锅里让大家好,你那么贪吃做什么。”
听母亲说了这样的话,云昭立刻就没了胃口,跟母亲匆匆的分享了那一碗混合成的九大碗,就告辞回家。
“这一次云河算是有脸面了,主家大娘子跟大少爷吃了一碗,上一次在刘老八家,主家大娘子可是一口水都没有喝啊。”
“是啊,确实有脸面,不过,这一桌子没一两银子下不来,云河这也算是下血本了……”
母亲回去了,云昭却带着钱少少留了下来,他喜欢看这样的喜庆场面。
钱少少不知从哪里混了一碗大杂烩就着锅盔吃的香甜,云昭却看着云河那个有些木讷的新郎官被众人捉弄。
新娘子进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好惊艳的,农家娶媳妇,以身体壮,能干为第一要素。
当新娘子走路的时候不小心露出了一双大脚,顿时,就有好事的哄堂大笑。
搀扶着新娘子的喜婆婆不断地指着起哄的汉子们咒骂,新娘子却恨不得在这一刻把脚给剁掉。
眼看着云河的老爹跟老娘的脸就要变成锅底了,云昭走进人群,瞅着新娘子的一双大脚道:“太好了,我以后娶老婆一定要娶大脚的!”
钱少少左右看看艰难的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去,也跟着大喊道:“裹小脚难看死了,还臭,少爷,以后我老婆要是有一双小脚,进门我就一杠子敲死!”
前来吃酒席的云杨也皱着眉头道:“我也不要小脚的。”
至于云卷,云舒,云飞,云树一干云家庄子最有出息的孩子们自然也是同气连枝的发声。
“不要小脚老婆!好好地一双脚硬是给弄成那样,走起路来像肥鸭子一般,不要!”
“小玉,你不要裹脚啊,每天见你连路都不能走的模样,我看了心疼啊……”
听云卷喊出这句话,人群里一个半大的丫头嗷的叫了一声捂着脸就跑了。
至于云昭一群人看着素来不愿在人前说话的云卷齐齐的张大了嘴巴……
云昭从袖子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在喜婆婆端着的木盘里算是给新娘添了嫁妆。
新娘子感激的目光即便被红盖头挡住了,云昭还是能感受的到。
一句话就能拯救一个人,云昭当然会做,更何况他本身就对裹小脚这事深恶痛绝,他连母亲的小脚都非常厌烦,遑论其它。
云昭相信,自己这群人放出了这样的话,不论年岁大小,以后云氏众人不裹小脚会成一种习俗。
这就是乡绅在乡里的作用,能够移风易俗,如果拿出县令的身份,在这种场合屁用不顶,说不定还会招来一顿臭骂。
“我其实是喜欢小脚的。”
钱少少跟云昭出了宅院之后就小声的嘀咕。
“好啊,先让你姐把拆掉的裹脚布重新缠上!”
“那还是算了,我们以后都娶大脚老婆吧,不过,也不能太大了吧?要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坐起来数脚指头,看到一双比我的脚还大的脚,我该是一个什么心情?”
“咦?你晚上不好好睡觉数什么脚丫子啊?”
“我总得知道我姐姐还在吧?”
“数脑袋不成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数一遍脑袋发现我姐在,再数一遍脚丫子发现我姐还在,这岂不是双重的快乐?”
云昭摇着脑袋匆匆的走了,他总觉得钱少少这孩子脑子不对劲,现在确定了,他的脑袋是真的不对劲。
玉山上的造枪作坊还是没有多少进展,造出来的东西别说跟戚家军的飞鸟铳比了,就连云昭从洪承畴那里弄来的三眼铳都比不上。
即便是最好的鸟铳手,也没办法掌握玉山造出来的鸟铳,明明指的是靶子,铅弹飞出去之后往往就跑去了别的地方。
还炸膛……
云昭知道什么样的枪才是好枪,可是呢,让他自己造枪,他还不如玉山上的工匠。
不过,纸壳子弹的研究倒是有了很大的进展——也就是把火药跟铅弹定量装在一个纸壳里,用的时候咬破,把火药跟铅弹一起倒进枪管就成。
尽管这个发明在云昭眼中简直就算不上发明,可是,当云福自己试验了这种纸壳子弹之后,就强烈要求云昭大量生产这种弹药——因为,在敌人进入有效射程之后,他以前能开三枪,有了定装火药之后,他能开五枪。
“千万别小看多出来的两枪,他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云福的表情异常的认真。
“我总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我不要更好的,我就要这个!”
云福的话语毫无商量的余地。
“好吧,我们可以大量生产这个。”
云昭算是认同了云福的看法,事实上他也知道,想要枪弹再进一步,就需要研究出雷汞这东西出来。
他之所以大费周折的将汤若望,邓玉函,罗雅谷这些人弄来,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昨日收到冯英小姐的来信,说她们全部去了夔州。”
云福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伤感。
云昭淡淡的道;“告诉冯英,夔州不是一个好地方,不适合族居。”
云福惊诧的道:“为何?”
云昭瞅着对面的墙壁,有些伤感的道:“孙承宗督军辽东,兵进大凌河,准备重修大凌河堡垒。”
云福不解的道:“辽东的事情跟夔州有什么关系?”
云昭瞅了云福一眼道:“会有关系的,你以后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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