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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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廷镇做了一个旧时梦。
他梦到章之微刚到家的那几日。这个长于市井中的女孩,不爱说话,也不和佣人交流。陆老板和陆太太亲切与她聊天,她也只是怯怯懦懦回应,语调容态皆不安,像怕触碰什么忌讳。
这孩子早慧,知自己寄人篱下,早早学会隐藏性格。
饭不多吃,水也不多喝,张妈瞧她可怜,一颗心都要软化,忍不住端点心给她,是烤好的精致蛋糕,白色骨碟旁侧放着银质的刀叉。
章之微怔怔地瞧着蛋糕,陆廷镇分明瞧见她在吞咽口水,她却只说谢谢,也不吃。
张妈以为她不爱吃,打算端走,被陆廷镇叫住:“等下。”
陆廷镇瞧见端倪,向张妈要了一份,就在章之微同张桌前,泰然自若进食。
在他吃东西时,章之微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动作,有样学样地拿起刀叉,迟疑着下刀下叉,规规矩矩地模仿着他。
瞧,谁说她愚钝?
陆老板和陆太太只有陆廷镇一个孩子,陆廷镇没有兄弟姐妹,对这个懂礼貌的家伙颇多照拂。接她回来的第一周,章之微听陆老板的话,就开始叫他“陆叔叔”,依赖地望着他。
小时候,陆叔叔这个称谓是崇敬;
长大后,再叫陆叔叔就成了调,情。
……
陆廷镇睁开眼睛。
他在车上。
澳门是一个具备独特温情的美丽小城。
并不像港城那般有着豪华富贵气,更不像其他国际化城市,澳门没有那么多高耸入云的摩天建筑群,但却有许多独特的文化融合建筑。街街巷巷,融中西特点为一体,大抵是战争的火从未烧到这里,许多文物性质的建筑都得到了完整保留。
早晨,陆廷镇离开时,看到章之微已经醒了,陆廷镇去吻她,她也拒绝,别过脸,不肯与他亲密。她这几天表现反常,之前从不会这样追问到底,近几日却频频出格。
如何选择,全看她,陆廷镇不会干涉。
思及此,陆廷镇抬手,问:“老四几时让人过来的?”
那人说:“半小时前。”
半小时。
陆廷镇抬手,看时间。
车窗外是极具澳门特色的建筑群,粉红间白,不远处是一排水绿房屋,清新雅致,还有些杏黄色的宅院……醒目和谐,却入不得陆廷镇眼,他心中隐隐约约有异火,按耐住,问:“和夏诚明约了几时?”
司机看时间,如实回答:“五点钟。”
陆廷镇应了一声。
澳门并不大,二十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居住着近四十万人口,大部分居民都在才七平方公里的澳门半岛上。从车窗往外望,车辆光泽耀眼,这里车辆价格不高,十几万澳门元就能买一辆。
陆廷镇低头,看自己手腕,整洁笔挺的衬衫袖下,印着一个鲜红分明的齿痕,足以见对方下口时有多愤怒。
他重新看向窗外,外面阳光辉煌,玻璃干净,这是个适合拍电影的地方,天然的外景。
光明如斯,他只瞧见一片阴翳。
-
章之微不是不能吃苦的人,她小时候住狭窄拥挤的房间,洗澡要排队,还要防止一些偷窥的“金鱼佬”。港城地窄人密,房屋显得如此珍贵,珍贵到晚上三人挤同一张床,楼间距小,阳光也金贵,晒衣服的绳子横横斜斜地牵过去,晒得如同万国旗帜。
回南天时候房间墙壁犹如水帘洞,潮湿到肌肤上要长湿疹,红红一片,又痒又难受,起一层细密小水泡,抓破会痛,不抓则痒,热辣辣的痒,需要抹清凉油,才能好一些。
后来被阿曼认领,章之微终于拥有独立的生活空间,也不必羡慕其他小朋友有甜饼吃。
她一个孩子,无父无母,能有这些已是万幸,也不会奢求更多。再往后,章之微被陆廷镇细心教导,渐渐地养得细皮嫩肉,不用遭受湿疹的痛苦,也不必担心会有小虫子大蟑螂,却也能吃苦。
在黑暗潮湿、有小虫子爬的货厢中坐了半小时,货车上的人才将她们放下。
他们不敢担责,将人和水果箱一同卸下,匆匆离开,连水也未喝。
乌鸡比章之微想象中要细心,衣服准备得很齐全,就是普通的确良衬衫,上衣和裤子都是松松垮垮,没有什么裁剪,还有一顶草帽,穿出去绝对不惹眼。
还有大陆上卖菜阿婆常穿的衣服,等顺利过关,就套在外面,干净又朴素,不必担心会被人瞧见。
章之微摸了摸自己柔顺的头发,沉思良久,咬牙,转脸看向乌鸡:“把我头发剪掉吧。”
乌鸡犹豫:“芝薇,其实也不必做到这种地步……”
“剪掉,”章之微下定决心,她说,“我早就想剪短发。”
她自己执意要剪,乌鸡也没有办法。
虽觉可惜,乌鸡仍旧持剪刀,衡量许久,仍旧毅然从她后颈处对乌黑秀发下手,咔擦咔擦,剪刀用来修建植物枝条,钝而锈,乌鸡也不是专业造型师,几剪刀下去,章之微闭上眼睛,只觉头部一轻,三千烦恼丝自此远离她身。
只是两人并未成功离开,有人回来,给乌鸡带来消息,关口那边好像起了流,血冲,突,如今还不确定原因,警察和记者都已经匆匆赶过去,现在乱糟糟地一团,很难说陆家人没有参与其中……事发突然,他们建议还是住一晚,明日凌晨早早过去,守着时间再过关,更稳妥。
总比现在不知情况自投罗网要好许多。
章之微没有异议。
她没有太多社会经验,出逃计划全由乌鸡一手策划,事已至此,除离开外再无其他出路。
店老板煮了热水,而乌鸡也终于和她讲起,当年他和阿曼的情谊。
乌鸡和阿曼一起被杨家选中,送到陆家做卧底。同时送来那么多兄弟,几年后,真正活着、且往上爬的只剩乌鸡和阿曼,乌鸡的腿脚不利索,阴雨天会痛,因他替阿曼挡过一刀,砍在骨头上,痛楚深入骨髓。
底层人往上爬,哪里有书上、影视里那么容易,富贵险中求,多得是人前显贵人后受罪,更多的是还未出头得见光明,已经死在路途之中。
卧底之间除了极个别的一些,比如乌鸡阿曼他们这批,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全是保密,乌鸡也不知陆家如今还有多少卧底,只在前几个月听说陆廷镇亲自料理、清算,乌鸡才开始慌张不安。
哪怕他已经几年不做了,曾经底子在那里,就连已死的阿曼都能被翻出来,更何况年少时不知轻重的乌鸡。
“阿曼哥死后,”乌鸡说,“我就和杨家那边断了联络,这么多年,我再没出卖过镇哥。”
章之微轻声问:“当初阿曼为什么要替陆老板挡枪?”
“阿曼反水,”乌鸡定定望着章之微,“从货船那件事后,阿曼再没有给杨家递过信息情报。”
陆老板体恤下属,阿曼都看在眼中,记在心上。
阿曼江湖义气重,决定再不做二五仔,一心一意跟随陆老板。他做事缜密,为绝后患,私下中将接头者一并解决,洗白上岸,只想着跟随陆老板好好做事,然后将芝薇养大,让她好好读书,找工作。
金盆洗手第二个月,阿曼替陆老板挡枪,重伤身亡。
世事无常。
两人暂时歇息在这个矮小的水果店中,章之微不爱吃榴莲之类的热带水果,这些东西,还有菠萝蜜熟透、放坏后的味道很怪,又浓又冲,她坐在放着一些卖相不好的水果箱旁边,神色恍惚。乌鸡问她:“想吃些什么?我让人去买。”
章之微说:“什么都行。”
这样说着,她又叫住他:“乌鸡哥。”
乌鸡停下脚步,看她。
“谢谢你,”章之微说,“真的,谢谢你。”
乌鸡笑笑,走出房间。
红色尖顶洋房中,陆廷镇刚和夏诚明喝完茶,隔壁的电话响了。佣人走过来,恭敬地告诉陆廷镇:“陆先生,您的电话。”
陆廷镇放下筷子,用雪白的餐巾擦擦手,起身前往。
电话是老四打来的,他轻声告诉陆廷镇:“小姐跟乌鸡走了。”
陆廷镇捏着话筒,他平静问:“她带了多少东西?”
“一个包,东西不多。我去小姐房间看了,大部分都还在。”
“带钱了吗?”
“带了。”
“我给她的高跟鞋,”陆廷镇问,“还有裙子,在吗?”
“稍等。”
过了一阵,老四说:“都还在。”
她都没带走。
陆廷镇按着眉心,无名火慢慢蔓延开:“让人跟着?”
老四:“嗯,他们现在在水果店,和您说的一样,听到关口出事,他们没往外走。”
陆廷镇说:“盯紧点。”
老四试探着问:“那现在要不要去——”
“不用,”陆廷镇打断他,“让她多尝点苦头也好,不必管,只盯好。”
老四一口答应,陆廷镇放下话筒。帘幕后是透明的落地窗,外面栽种许多鹤望兰,现在不是花开季节,只有大而长的叶子,叶子顶端尖尖,被风吹到左摇右晃。
章之微就爱植物,陆廷镇买给她的房子中便种满郁郁绿植。不过鹤望兰不适合栽种在花盆中,章之微又想养,陆廷镇就出了些小钱,让负责房子园艺的人重新将这一带房子绿植全部整修,全部种上鹤望兰,供她观赏。
陆廷镇最不缺的就是钱。
偏生她年少轻狂,对金钱毫无概念,世上竟有这样贪心的人,锦衣玉食,钟鼓馔玉,她都有,都不看重,要追求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
陆廷镇手置于身侧,容色冷峻。
跑?她能跑到天涯海角?还是自觉能翻过他五指山?
陆廷镇已料得她要走,偏偏,从老四口中确认之后,仍旧有些薄怒,这比当初知道乌鸡是反骨仔后更让他不悦。
回到餐厅中,陆廷镇面无异色,继续同夏诚明饮茶,谢他在关口帮自己解决几个小喽啰。夏诚明斯斯文文,忙说不必介怀。
有些人不喜外出,也极少应酬,更爱独居,不和旁人打交道;而有些人喜爱社交,每次设宴款待,必定高朋满座,平日里家中也总有一桌麻将要搓。夏诚明就是后者,他父亲与陆廷镇合作,他自己也热情款待陆廷镇,谈及日后销售和渠道,分利……
不知不觉,话题转到章之微身上。
“我听说,”夏诚明说,“章小姐申请了马来亚大学——”
啪啦。
话没说完,陆廷镇手中酒杯跌地,摔了个粉身碎骨。里面还有半瓶红酒,此时此刻也倾撒在地板之上,漾出一副世界地图,玻璃碎片和红酒汁液倾撒陆廷镇一身。
夏诚明一时未反应过来,呆怔片刻,听陆廷镇开口:“抱歉,没拿稳。”
“……没事没事,”夏诚明问,“您需要换衣服吗?我这边……”
他聪明地转移话题,不再提章之微的事情,朗声叫佣人来处理这残局。
佣人跪在地上,用厚厚的毛巾擦拭、吸附着地板上四处滚落的红酒渍。
陆廷镇裤脚上也沾了一点红酒渍,杯子碎片在地板上留下闪闪眼泪般痕迹,陆廷镇瞧着,恍然间想起破开章之微时,从她唇上尝到的血腥味道,还有她战栗却忍下的泪花。
荧荧如星。
陆廷镇示意身侧人过来,低声说:“我记得你抽烟。”
“是的,镇哥,但是——”
“给我一根。”
陆廷镇去了供客人抽烟的地方,夏诚明得知他竟要抽烟,愣了许久:“我这里有一些雪茄,是从英国买的……”
“不用,”陆廷镇微笑,“我就试试。”
陆廷镇含着烟,自己点燃,烟叶在火焰的炙烤下有些特殊的香气,他眯上眼睛,慢慢吸了一口,缓缓入肺腑,味道倒是不怎么令人生厌,只是烟火缭绕,陆廷镇含着烟,安静地做了一阵,烟雾中,他的眉眼都浸在其中。
墙上挂了一副照片,是夏老板年轻时拍摄的,背后是妈阁庙。这个有着五百多年的建筑被保存的很好,澳门中文物性建筑比比皆是,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圣母玫瑰堂,圣地亚哥炮台,风信堂,大三巴……
到达澳门第一日,章之微就要去看妈阁庙。
澳门之名源于《澳门纪略》,“其曰澳门,则以南面有四山离立,海水纵横成十字,曰十字门……番人停泊以湾,湾之即名澳,故合称’澳门’。”
在许多鬼佬口中,它是macau,马交。
16世纪初,上岸的葡萄牙人看到妈阁庙,将整个澳门称为macau,后来带去欧洲,欧洲人也只知马交,不知澳门。
章之微上学期和一鬼佬起冲突,就是因为澳门的名字。也正因此,她对澳门这个名字耿耿于怀,一定要称呼它为澳门,而不是什么马交。
烟在肺中重重呛了一口,陆廷镇冷不丁想起在妈阁庙前,章之微一定要他配合拍照。
那天她笑得很开心。
一支烟没抽完,陆廷镇将烟放在烟灰缸中碾灭,站起身,朗声叫:“让司机过来,我要接人。”
夜幕低垂,晚间澳门繁嚣未减,陆廷镇开了车窗,他裤脚上,那一片红酒湿痕犹在,透着薄薄凉意。窗外星幕灯火相连,赌场昼夜不眠。
陆廷镇的目的地不是那些繁华之地。
车子进不去狭窄的小巷,陆廷镇吩咐人将车停在巷口,他孤身下车,只带了两个左膀右臂,老四早就在巷子口守住了,听到动静,向陆廷镇点头:“守好了,确认没有人离开。”
陆廷镇点头,脱下手套,丢给老四:“辛苦了。”
晚风吹过裤脚,微冷渐寒,陆廷镇敲开水果店老板的门,对方睡眼惺忪起床,见到他,一张脸吓到煞白:“你……你……你……”
陆廷镇旁侧人举起枪,陆廷镇平静地问:“微微呢?让她出来。”
水果店老板穿着睡衣,汗衫长裤,他手忙脚乱地提着宽松的衣服,战战兢兢告诉他:“……您是说一个长头发、大眼睛、这么高——”
他结结巴巴比划:“穿红裙子的女学生?她来我这里,换了衣服就走了,压根没留下……”
走了。
陆廷镇皱紧眉头。
“我……我不敢骗您,”水果店老板快要哭了,磕磕巴巴,“怎……怎么说?啊?您姓陆,是吗?临走前,那位小姐托我将东西转交给您……”
黑黢黢洞口下,他慌里慌张地翻东西,终于找到,盛在透明塑料袋中,是章之微早晨穿的衣服,陆廷镇为她买的衣服,鞋子,甚至于贴身衣物,这些犹带着她体香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叠好,上面放着一簇黑色长发。
陆廷镇瞳孔收紧。
那是章之微的头发。
还有一封信,薄薄一张。
陆廷镇展开。
上面只有一行字。
「你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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