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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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昔第一反应是要回中国,马上!
于是她第一站就去了渥太华,但站在位于帕特里克街的中国大使馆对过,她却久久不敢过街。
要怎么说呢,说自己是香港居民?还是谎称自己是大陆偷渡客?
香港居民根本找不上中国使馆,偷渡的话,政府会怎么处置呢,遣返回国自然好,可是在祖国大陆,她既无户籍,也无亲戚,编都不知道怎么编,编了也经不起调查,届时处境比如今还不自由,也未可知。
香港,那是勖存姿的大本营,她更不敢回去。
叹口气,仰头看了看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沈梦昔猛然转身离开。
——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说实话,喜宝的身材是真的好。
一米六七的身高,骨肉匀亭。双腿笔直,腰肢纤细,胸脯丰挺,锁骨清晰。也不知父母是否有一方血统混杂,她的鼻梁高挺,眼窝稍深,且天庭饱满,唇红齿白,十足的大美女。
香港八九十年代美女如云,各具特色,以喜宝的条件,做港姐是足够了,也难怪勖存姿会一眼看中了她。
沈梦昔历经数世,从不过分在意容貌,不知为何,却独独厌恶这副身体。她这一年来,极少认真照镜子,不化妆,也从不控制饮食,但或许天生丽质,亦或是精神压力较大,她并未变胖,依然苗条健美。
作为外国人,沈梦昔只求尽量低调,她衣着宽松普通,头发披散清汤挂面,鼻梁上架着大眼镜,平时轻易不与人对视,力求模糊得像个影子一般。
漫无目的,四处游历。
甚至向北去到了位于北极圈内的巴芬岛,她觉得那里的爱斯基摩人,很像蒙古人种,疑心他们是从中国自白令海峡迁徙到美洲大陆的。
本想多逗留一些时日,后来因发现附近有个小岛,叫做詹姆斯王子岛,莫名地忧心詹姆斯王储有一日忽然兴之所至,来到这里。于是离岛向西而去,那里毕竟离着亚洲近一些。
她又到了埃德蒙顿,逗留了半月,继续西行,到达维多利亚港。
话说维多利亚港这个名字,全世界至少有十二个港口以此命名,香港、美国、澳大利亚等等,比比皆是,足见英国殖民地的数量了。
与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维多利亚港相对,在地球的另一端,差不多正是哈尔滨市的位置。
但这里气候却更加宜人,夏季温暖干燥,雨季集中在冬季,无霜期不足一个月。
于是沈梦昔停下脚步:落脚维多利亚,权当是在香港的维多利亚港了。
另外,停留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她遇到了一个来自上海的华人。
那天她在港口拍照,有人在她身侧试探地用英文问:“你是中国人吗?”
沈梦昔猛地回头,看到一张中国人的面孔,退了一步,心生戒备:香港来的私家侦探?还是个女的?
“你是台湾人?还是香港人?”那女人大约三十四五岁的样子,急切地向前一步。
沈梦昔又退了一步,用中文回答:“为什么不能是大陆人?”
她心中暗赞自己一句:若是勖存姿的人,应该可以迷惑她一下,毕竟喜宝不会说普通话。
“你是大陆人?”那女人兴奋地也用中文说话,并一把握住沈梦昔的右手,用力抖了几下,以表达激动之情,“你是哪个省的?哪年来加拿大的?我是上海人,出国十三年半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老乡!”
沈梦昔见她表情不似作伪,也被她感染了情绪。
但只含糊说自己是东北人,叫做沈梦昔,再往下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那女人一副了然的表情,也不多问。自我介绍说她叫张曦,今年三十五岁,并不避讳地说自己是一九六七年被亲戚送了出来,此前父母都被揪斗而死。
见沈梦昔一脸同情,她笑着伸手招呼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加国男子,介绍给沈梦昔,“这位是我的丈夫,保罗.史密斯先生。”
沈梦昔与他握手。
那是个身材高大,有着棕色头发和棕色眼睛的男子。看上去温和儒雅,甚至有些民国时期文人气质。
沈梦昔有些纳罕,疑惑张曦如何在这异国他乡,找到如此优质男子。
张曦显然也以丈夫为傲,“他是维多利亚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但保罗最喜欢东方文化,他对易经、儒家理论都有所研究,近代文人他最欣赏的就是鲁迅先生。”
沈梦昔甚感惊讶,随即了悟他找个中国妻子的原因了。
三人找了家咖啡馆坐下,一直聊到日头偏西。
得知沈梦昔没有固定住所,张曦还热情地介绍了唐人街的房子给她。
张曦经营一家服装公司,平时还会资助华人贫困儿童读书,故而在唐人街有一定的交游,她出面担保,帮沈梦昔租下一间公寓,还帮她联系了一份书店的工作。
她挑剔地看着沈梦昔的打扮,“你是不会打扮,还是故意扮丑?真是可惜了你的好身材。”看看,国人就是这样,帮了你一点忙,马上以功臣自居,说话都大喇喇起来。
沈梦昔倒不介意,只当她是小女孩性子,只笑而不语。
张曦继续说:“我跟你讲,我的眼光最毒了,一眼就看得出你身材有料!”
“一个人离家在外,安全最重要。”沈梦昔答。
张曦立刻肃容,连连点头,又热情相邀,“礼拜天去我家吃饭吧,你尝尝我的手艺,我给你做地道的本帮菜吃!”
张曦并不住在唐人街,她跟着保罗住在维多利亚大学的家属区。维大环境优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校园内不时有小鹿和松鼠穿梭,毫不怕人。
礼拜天,沈梦昔买了一束鲜花带上,又包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以防备家中有小孩子。
张曦家不算大,但被她布置得极为温馨,房间中很多中国元素,墙上是中国字画,桌上是大花瓶,好笑的是,大花瓶里还插着一只大大的鸡毛掸子。
张曦见她盯着鸡毛掸子看,笑道:“我亲手扎的,厉害吧?”
沈梦昔竖起拇指。心说,我会绗棉裤,却还没试过亲手扎一把鸡毛掸子!
家里没有孩子,从家庭布置看,他们似乎也并没有子女,沈梦昔就将大白兔递给张曦,她看到大白兔,先是一愣,接着红了眼圈,一把抱住沈梦昔,将头搁在她的肩头。
沈梦昔理解她的复杂情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冲着闻声而来的保罗笑笑。
张曦只感性了十秒钟,就抹了一把脸,迫不及待剥了一颗糖塞入口中,闭目享受地嗯了一声,“想死我了!就是这个味道!”
保罗好奇地笑,这个一脸络腮胡子的教授,笑起来竟有些大男孩的感觉。
张曦只给了他一颗糖尝尝鲜,余下的抱在胸口,“余下的我要慢慢吃,谁也不给!”她看沈梦昔也在笑,就说:“你别笑我,当年我还上小学,有个随父母从外地调到上海的女同学插班,和我坐同桌,我送她可口可乐喝,嗨,她那才是乡下人呢,一小瓶的可口可乐,舍不得大口喝,居然喝了五天!”
张曦说的神采飞扬,那个大都会曾经留给她无限美好回忆,但恐怕痛苦的记忆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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