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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章 我可是天才!


(注安魂弥撒的另一个译名叫“以泪洗面”乐队,两个名字都是对的,叫安魂弥撒是我的个人习惯。)

        严格来说,安魂弥撒乐队的风格并非是“哥特金属”,而是“哥特式交响金属”。

        这和悲情剧院这种传统的“哥特金属”乐队,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果不考虑语种方面的因素,安魂弥撒乐队的风格反而是要更加接近于夜愿这种交响/歌剧金属乐队。

        尤其是在1995年的专辑《frno》发行之后,乐队的作品当中,交响金属乐的痕迹更加的浓重。

        但若是摒除这些表现手法上的东西,单单只看乐队作品中的“精神内核”,在安魂弥撒乐队的几乎所有作品当中,都充满了一种黑暗、冰冷、绝望的情绪。

        而从表现手法上来看,将厚重的古典音乐,用现代化的电子乐来展现出来,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暗潮(darkwav)”音乐的风格。

        而在摇滚乐的发展历史上,“暗潮”这个词汇,一向是和“哥特”密不可分。

        事实上,最早期的暗潮、哥特摇滚,和金属乐的关联不大,反而是朋克摇滚的一种更加阴暗、极端的表现形式。

        但随着摇滚乐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属乐队开始在自己的音乐当中融入暗潮、哥特的元素。

        经过了整个八十年代的酝酿,最终,在九十年代,哥特金属、暗潮金属(黑金属)开始迅速的爆发,席卷整个欧洲摇滚乐坛。

        在这一期间,涌现出了大量出色的乐队。

        安魂弥撒,就是其中之一。

        那种极致阴暗、冰冷,但在无尽的绝望之中,又隐约透露出一丝希望的感觉,是安魂弥撒乐队最大的成功之处。

        尽管那一丝希望看上去极为渺茫,难以捕捉,但却是无尽黑暗之中,唯一的一点微光。

        选定了安魂弥撒乐队,作为《摇滚圣经》系列“哥特金属篇”的“原作者”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许多。

        在安魂弥撒乐队当中,经典的专辑并不少。

        1995年的《痛苦地狱(frno)》和1999年的《伊洛迪亚(loda)》,都堪称“神作”。

        然而,要论罗杰最为喜欢的,还是发行于1997年的专辑《静默(stll)》。

        (注专辑名都是德语/芬兰语,不是英语。)

        这张专辑整体来讲,要比《痛苦地狱》和《伊洛迪亚》都要差一些。

        《痛苦地狱》对于“哥特式交响金属”有着极强的开创性。

        而《伊洛迪亚》那宏大到极点的史诗感,是绝大多数摇滚乐都难以做到的。

        毕竟,不是每一张专辑,都能请来伦敦交响乐团这个级别的伴奏团队。

        然而,在《静默》专辑当中,却是有一首歌,可以说是在整个暗潮、哥特风格的摇滚乐中,让罗杰最为喜欢的一首。

        也正是因为这首歌,罗杰才喜欢上了这支用德语和芬兰语这种罗杰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来唱歌的乐队。

        这首歌,就是《时光大道(zt)》。

        这首长达十四分钟四十二秒的歌曲,绝对称得上哥特金属的史诗之作。

        和《郊区的耶稣》、《波西米亚狂想曲》等等的“长歌”,那种典型的多个段落或者说篇章叠加的方式不同,《时光大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段落划分。

        但在接近十五分钟的时间里,却是没有哪怕一秒钟会显得多余。

        甚至于,在聆听这首歌的时候,你只会觉得它的时间太短了。

        意犹未尽。

        仅仅只是凭借着“自己喜欢”这个理由,就足以让罗杰决定,将《时光大道》这首歌作为《摇滚圣经-哥特金属篇》的核心单曲。

        在绝大多数暗潮、哥特风格浓重的乐队当中,一张专辑的整体性,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静默》这张专辑也不例外。

        整张专辑浑然一体,若是随意拆分,反而是一种破坏。

        将一张专辑视为一个整体的话,并不是说,随便挑一些好歌组合在一起,就必然能起到出色的效果的。

        若是不考虑专辑整体风格的延续性和统一性,那么,即便是每一首歌单独拿出来都是经典,但整张专辑的口碑却有可能变得很差。

        在过去,罗杰也吃到过这方面的“教训”。

        《摇滚圣经》的重金属篇,《所罗门之钥》,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当然,从商业角度来讲,这张专辑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失败”。

        反而,是乐队有史以来最为畅销的几张专辑之一。

        但在口碑上,这张专辑所得到的差评,是要远远多于其它的专辑的。

        因此,在之后的专辑上,罗杰都会更加的注重整体性。

        这样做的效果也是很明显的,虽然几乎没有再出过销量超越《所罗门之钥》的专辑,但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张“差评作品”。

        确切地来说,自从2003年《所罗门之钥》专辑发行之后,在乐队自己的作品当中,唯一在销量上超越它的,就是在2007年发行的专辑《披头士》。

        单纯以销量而论,《所罗门之钥》的销量,在乐队至今为止所有作品当中,可以排入前三的位置。

        但在口碑上,《所罗门之钥》不说是最差的,但也肯定处在倒数前几之列。

        口碑差,其实不单单只是影响了这张专辑的“名声”,对于它的商业成绩也是有很显著的影响的。

        对于一张商业化的专辑来说,通过专辑销售所产生的直接收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甚至,在如今这个年代,都不能算是主要部分。

        更加重要的,是它的一系列衍生版权所创造出的源源不断的收入和利润。

        这一部分,虽然也是很大程度上和销量挂钩,但却同样也要受到专辑口碑的影响。

        对于现在的乐队而言,一张专辑能赚多少钱是次要。

        反正,以乐队现在的商业号召力,只要不是专辑的质量太差,收入也低不到哪里去。

        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音乐方面所带来的收入,在乐队的整体收入当中所占的比例不会太高。

        没有经济上的负担,口碑,对于乐队来说,反而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在确定一张专辑的“歌单”时,罗杰首先要考虑的,也是这方面的因素。

        在慎重考虑了数天之后,罗杰并没有找到一些非常合适的,能够嵌入《静默》这张专辑之中,在提升专辑整体质量的同时,又不对专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构成负面影响的单曲。

        因此,罗杰最终决定,将原版的《静默》专辑照搬出来,一首歌都不改。

        这张专辑只有八首歌,但时长最短的一首也有将近五分半钟,超过十分钟的“超长单曲”就足有三首。

        这样算下来,《静默》专辑的总体时长其实并不短,甚至还可以说很长,达到了七十二分钟左右。

        七十二分钟的总时长,这已经是远远超过一张唱片主流时长的数字了。

        对于这个时长,罗杰也表示大体满意。

        长度长一些没关系,大不了在制作的过程中多花费一些时间和成本。

        只要能够让歌迷们感到满意,就已经是够了。

        七十二分钟的时长,虽然不至于说每一首歌都是经典中的经典,但从整张专辑的角度来讲,却是没有哪怕一个小节的音符是多余的。

        “完美”到这种程度,即便是在《摇滚圣经》系列当中,也只有《月之暗面》这张专辑才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当然,考虑到两种音乐风格的受众范围之间的差距,罗杰也很清醒。

        无论是商业成绩,还是口碑,《静默》都不可能超越《月之暗面》。

        哥特金属在欧洲虽然有着一批非常狂热的粉丝,但在欧洲以外的地区,受众就要小太多了。

        而受众面小,也意味着《静默》这张专辑,很难在颁奖季取得太过惊人的成就。

        格莱美虽然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审美固化”问题。

        但和隔壁的奥斯卡比起来,还是要更加的大众化一些。

        那些分类奖项暂且不说,每一届格莱美上,获得重量级奖项的,肯定不会是属于维京金属这种极端小众的类型。

        哥特金属的受众范围虽然没有小到维京金属的那种程度,但在这方面,天然就不占太多的优势。

        即便是靠着乐队自身影响力的加持,也绝对不可能达到《月之暗面》那种在商业上爆发,同时又几乎横扫颁奖季的程度。

        当然,《月之暗面》这种在商业成绩和专业口碑方面同时取得巨大爆发的专辑,放眼整个流行乐坛数十年的历史,也没出过多少。

        达不到《月之暗面》的程度,才是正常的。

        若是要求每一张专辑都是《月之暗面》,那,这《摇滚圣经》系列可就没法做下去了。

        在确定了使用《静默》专辑,作为乐队的新专辑之后,罗杰犹豫了一下。

        “静默”这个名字,罗杰并不是十分的满意。

        stll这个单词来自于德语,是“安静的”、“沉默的”意思。

        在完成了改编之后,这张专辑将会被改成英语,继续用这个单词,就显得有些不太合适了。

        而罗杰也不太想简单粗暴地将其翻译成“slnt”。

        虽然说,这个单词很符合整张专辑的氛围,但这个名字,却显得略微有些“没有特色”。

        在《摇滚圣经》系列当中,也不是每一张专辑,罗杰都会沿用前世的名字。

        比如说刚刚发行不久的《逃离伊甸园》,就是罗杰修改过后的结果。

        不过,一时半会之间,罗杰也很难想到一个合适的专辑名,干脆暂时将这件事放到一边,先行修改歌词和编曲。

        编曲方面的改动要相对容易一些,只需要根据乐队自身的特色进行适当的“润色”,使之更加符合乐队的风格即可。

        对于任何一支摇滚乐队,甚至是对于任何一名有着基本职业素养的歌手来说,“翻唱”,都不仅仅是完全照搬原版,而是要拿出点“自己的东西”来。

        一方面,这会使得“新歌”更符合自身的特点。

        另一方面,也是对歌迷的一种尊重。

        当然,在演唱会上向前辈致敬的时候,那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总之,这项改编工作,在过去的一系列专辑当中,罗杰早已是轻车熟路,做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困难。

        无非只是进度快慢的问题,大不了多花费一些时间便是了。

        最复杂的地方在于歌词。

        要将德语翻译成英语不难,但在翻译过后,还要保留歌词中原本的韵味,却是相对困难的多的一件事。

        这件事,罗杰也不太可能假手他人。

        谁知道那些翻译是否可靠?

        若是专辑上市,“翻译歌词”的事情传了出去,天知道那些八卦媒体会脑补出什么东西来。

        就好像将金庸的小说翻译成英文,有几个老外能看懂那种“武侠”的味道?

        尽管说,德语和英语本身就同根同源,翻译起来的难度要小得多。

        但问题在于,罗杰压根不懂德语。

        光靠字典和各种翻译软件?

        那得翻译成个什么样子……

        一段时间下来,罗杰都一直为这个问题而苦恼不已。

        直到安妮看出了罗杰的烦闷,追问之下,罗杰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我想把一些德语歌词翻译成英语,但是……我不能请一个翻译来做这件工作。”

        罗杰这番话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在安妮面前,罗杰已经是渐渐卸下了自己所有的防备,完全没有在开口前考虑任何的“后果”。

        这话一出,罗杰立刻就后悔了。

        安妮这么聪明的家伙,只是这一句话,就已经是透露出了太多的信息。

        但偏偏,罗杰自己,又是有太多的秘密不能对安妮名言的了。

        难道要告诉安妮“你的老公来自另一个世界”?

        不过,安妮却是什么都没有问,意味深长地看了罗杰一眼,开口道“歌词呢?拿来吧,我帮你搞定。”

        “你?”

        罗杰有些诧异。

        “有什么问题吗?我是谁?我可是天才!”

        安妮微微抬起下巴,骄傲地说道“本小姐会汉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还有一点点日语,一共十几种语言。”

        安妮的小脸上写满了骄傲,几乎写着“快来夸我”几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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