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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是时候做点什么了


“这是我们今晚第几次站在这里了?我猜你们心里都在骂,让这个讨厌的家伙快点下去,我们不想整晚都听他喋喋不休。”

        罗杰举起留声机奖杯,开了个玩笑,继续道“该说的一切,前面几次我们都已经说过了。所以,这次就不再废话,很高兴能拿下这座奖杯,谢谢你们所有人。”

        鞠躬致意,下台,整个过程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半分钟,可以说,这是格莱美有史以来最短的“获奖感言”了。

        年度最佳唱片,已经是今晚的最后一个奖项。

        没过多久,罗杰三人就坐上了离开斯台普斯中心的车。

        在罗杰的身边,摆着七个方方正正的盒子,里边都是格莱美的留声机奖杯。

        其中最具价值的,无疑是年度专辑、年度唱片,以及年度单曲三项通奖。

        除此之外,还有最佳摇滚乐队、最佳摇滚单曲、最佳摇滚乐器演奏,以及最佳另类专辑四个分类奖项。

        有趣的是,在最佳单曲的申报上,乐队申报的歌曲,名字就叫《月之暗面》,一首长达四十三分钟的“单曲”。

        罗杰不清楚在格莱美历史上,获奖歌曲的最长时长记录是多少,但《月之暗面》绝对很有可能挑战一下这项记录。

        至少,除了交响乐之类,在流行乐坛算是冷门的类别之外,其它主流类别当中,几乎不太可能出现这么长的一首“单曲”。

        除了在最佳摇滚专辑这个奖项上出了一点意外,这一届的格莱美,乐队可以说是以绝对碾压的姿态,完成了横扫。

        然而考虑到最佳另类专辑的归属,这似乎又不能算是一个意外。

        毕竟格莱美也是要面子的嘛。

        “你们要收藏这些吗?”

        罗杰指了指旁边的几座奖杯,说道“按照我们之前的规划,这是我们最近几年内最后一次冲击格莱美,还算是有一些纪念意义的。”

        “给我一个吧。”

        胖子随便拿了一座奖杯,说道“我家的陈列室里有点空旷,拿回去凑个数也不错。”

        “你们分好了,剩下的都归我。”

        安妮撇撇嘴,有些不屑一顾地说道“我家里的奖杯多得都可以拿去卖废铁了。”

        ——乐队历年以来,在各大奖项上的收获,有超过一半都送到了安妮的收藏室里。

        罗杰是对此完全不在乎,而胖子则是每一类奖项只要有那么一两个奖杯意思一下就算满足。

        除此之外,在个人奖项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安妮每年都能获得少则几座,多则十几座奖杯,说多得没地方放,确实不算是夸张。

        至于罗杰和胖子……

        鼓手和贝斯手,嗯,大家都懂的。

        “说的好像你真的很嫌弃这些奖杯一样。”

        胖子吐槽道“不知道是谁,每次颁奖一结束,马上就把奖杯全都抱回家。”

        “胖子!”

        安妮表示我可以装,但你不能拆穿我,咬牙切齿地盯着胖子,凶狠地说道“你是想造反吗?!”

        “我错了!”

        胖子秒怂,连忙举手投降。

        “好了,别闹了。”

        罗杰生怕胖子又被安妮给折腾死,上次那顿变态辣火锅,差点把胖子送进医院里去。

        见安妮有炸毛的趋势,罗杰连忙出来打圆场,道“一会还有个庆功派对,赶紧准备准备,我们去派对上露个脸。”

        “你是不是打算露个脸就直接回去?”

        胖子很配合地转移话题,试图让安妮忘记刚才的事情,挤眉弄眼地对罗杰笑道“现在归心似箭了吧?”

        “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觉怎么样?”

        安妮也调侃起罗杰来“艾琳那女孩真的很不错,你打算什么时候向她求婚?”

        “求婚?”

        见战火烧到了自己身上,罗杰哭笑不得。

        摇了摇头,说道“你们想到哪去了?我和艾琳现在只是朋友。”

        “phs

        于是她离开了孟菲斯。”

        安妮突然唱起歌来。

        仅仅只有一句,但车内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哇哦,她离开了孟菲斯~!”

        胖子也开始起哄。

        “你们两个。”

        罗杰伸出手指,朝两人点了点,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你那首歌真是给艾琳写的?”

        安妮突然满脸八卦,追问道“怎么听起来不太像情歌,而且有种第三人称视角的感觉。”

        “我也觉得有些奇怪。”

        胖子同样感到好奇,不过好奇的点却和安妮不同“这是给《民谣圣经》准备的歌吗?感觉和其它几首好像不太搭调。”

        “不是《民谣圣经》。虽然它也是一首民谣摇滚,但是和《民谣圣经》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

        罗杰摇了摇头,说道“以后如果要发行的话,以单曲的形式发行吧。其实我更倾向于只发行数字版本,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是也没什么成本。”

        “只发行数字版本?倒也是个不错的想法,关键是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去做宣传。”

        胖子赞同地点了点头。

        “喂,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安妮不满地追问道“快告诉我,这首歌到底是不是写给艾琳的?”

        “你这副被始乱终弃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罗杰心里吐槽着,终究还是没敢问出口。

        犹豫了片刻,摇摇头,说道“不是。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只是有了灵感,就写出来,仅此而已。”

        ……

        这首歌,罗杰确实改动了歌词。

        只改了一个单词,将原曲中的“蒙特里欧()”改成了“孟菲斯(phs)”。

        这处改动,是因为艾琳的家乡就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在沙滩上的时候,这样唱起来显得更加应景。

        (ps盲猜一波,你们肯定都不记得艾琳的家乡是田纳西州孟菲斯。)

        然而,要说这首歌是为艾琳而唱,却又不完全是。

        更确切地说,只是和艾琳相处的时候,罗杰脑海中突然冒出这首歌,然后就唱了出来。

        但却与爱情无关,反而更像是某种羁绊。

        就像罗杰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部电视剧中的场景。

        没错,就是《行尸走肉》里,贝丝翻唱的那首《》。

        原曲发行于1999年,一位可以算是大器晚成的民谣摇滚明星,汤姆s)的作品。

        在北美之外,汤姆-威兹的知名度不算高,但在北美本土,尤其是西部和南部地区,汤姆-威兹的作品可以说是影响了一整代人。

        这个曾经在夜总会做门童的底层少年,深受鲍勃-迪伦等前辈的影响,最终走上了民谣摇滚的路。

        或许同样是因为鲍勃-迪伦的影响,汤姆-威兹还曾经尝试过出演电影、出版小说等等,其中作为演员身份,也取得了还算不错的成就。

        就连某科的词条上,对汤姆-威兹的职业划分都归类到了“演员”中,而不是“歌手”。

        同样是民谣摇滚,同样有着一副不算好听的嗓音,汤姆-威兹的作品却和他的前辈鲍勃-迪伦不同,更加偏向于实验摇滚的性质,喜欢在作品中做更多与众不同的尝试。

        用更加逐利的话来说,他的作品只会在特定范围内取得极高的口碑,但却很难做到大红大紫。

        这首《》已经算是知名度最高的几首作品之一,但仍然是因为《行尸走肉》这部电视剧,才被带火了起来。

        至少在北美之外的大多数市场是如此。

        就算是经常去寻找冷门摇滚音乐的罗杰,如果不是因为《行尸走肉》,也不会了解到,在北美,还有这样一位“另类”的摇滚明星。

        当然,在摇滚乐的圈子里,这种只在一个小范围内很受欢迎,出了这个圈子就没人认识的歌手、乐队,简直不要太多。

        很多大牌明星、传奇乐队,在成名之前,也都是这么过来的。

        汤姆-威兹,只是其中一个连典型都算不上的例子罢了。

        ……

        在颁奖典礼后的派对上露了个面,尽到应有的义务之后,罗杰就将剩下的应酬交给了安妮和胖子两人,自己则是迫不及待地坐上车,返回庄园。

        卧室里,艾琳坐在床上,电视机里播放着某个知名的脱口秀节目。

        听主持人和嘉宾之间的对话,讨论的主题似乎正是今晚的格莱美。

        “亲爱的,想我了吗?”

        罗杰脱下外套,上前给了艾琳一个拥抱。

        “一身酒味,难闻死了!”

        艾琳捂住鼻子,推着罗杰说道“快去洗澡,不然不许碰我!”

        “你那是狗鼻子吗?我只喝了几杯香槟而已。”

        罗杰摊开手,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

        虽然只是在派对上露了个脸,但作为今晚最大的赢家,向罗杰表达恭喜的人绝对不少,而且都颇具身份,多少还是需要应付、客套一番。

        几轮下来,哪怕罗杰在派对上停留的时间不长,确实也喝了不少。

        “我才不信你只喝了香槟!”

        艾琳冲着罗杰皱了皱鼻子,一副“我很了解你”的样子,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酒瘾有多大!以前在纽约,你哪次去参加派对不是醉醺醺的回来?”

        “好吧,果然还是你最懂我。”

        罗杰耸耸肩,然后露出一个坏笑,“那么你肯定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

        紧接着,罗杰仿佛童话故事里的大灰狼一样,在艾琳惊恐的表情中,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快步冲向浴室。

        “你个混蛋!”

        艾琳的惊叫声,和落水声,几乎同时响起。

        ……

        几个小时后,罗杰半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杯威士忌。

        艾琳似乎失去了全身的力气,趴在罗杰的胸口,像一只慵懒的小猫。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现在是超级大明星了?”

        艾琳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床头上的留声机奖杯,嘀咕道“这算是什么?收买我吗?还是炫耀?”

        “只是一个礼物,我觉得它很适合你,不是吗?”

        今晚的七座奖杯,罗杰只带回来了一座“最佳摇滚乐队”的奖杯,这是罗杰打算送给艾琳的礼物。

        不是舍不得三项通奖的奖杯,而是罗杰觉得,“最佳摇滚乐队”,更适合纪念自己与艾琳之间相识的过程。

        “算啦,不管是什么都好,我收下了。”

        艾琳挣扎了一下,像是试图翻身,却是因为力气不足,没有成功。

        然后又有气无力地趴在罗杰的胸口,轻声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去欧洲?”

        “半个月后,确切地说,是22号。我们要提前几天抵达,在现场进行排练。”

        罗杰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酒杯放下,伸出手,轻轻抚摸着艾琳的长发,像是询问,又像是要求,道“你的假期不是还有很久吗?跟我们一起去欧洲吧,你还从来没有全程参加过我们的演出。”

        艾琳脸上露出一丝意动,却是纠结地说道“可是你们演出到一半的时候,我的假期就结束了。”

        “我跟公司那边打个招呼?”

        罗杰想了想,说道“以我大股东的身份,帮你请个假,应该是可以的吧?”

        这里的公司,是指艾琳工作的。

        “别……”

        艾琳连忙阻止“本来在公司里关于我们的传言就很多,你这样会让我没法继续在公司呆下去。”

        罗杰几乎从来不去的总部,自然不会清楚这些事情。

        但艾琳却是知道,公司里那些职员,私底下是怎么谈论自己的。

        在北美的职场,这种事再常见不过了。

        归根结底,还是这片土地对女性的歧视,只要是一个女人身居高位,不管其能力如何,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总是不会少。

        哪怕这几年女权运动愈演愈烈,也依然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这样的风气。

        那些女权主义者做不到,艾琳同样也做不到。

        “有这样的事?”

        罗杰皱起眉头,看上去似乎很不高兴。

        “全北美任何行业都是这样,我会处理好的,你别插手。”

        艾琳的语气里透露出明显的哀求。

        “好吧,但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请务必告诉我。”

        罗杰没有坚持,但心里却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或许,是时候为这个几乎为自己献出了整个青春的女孩,做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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