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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嗨,Surprise!


短暂地忙碌过后,在格莱美公关竞争进入到最激烈的时间,乐队又一次就地解散,继续各自的假期。

        反正这一届格莱美和罗杰三人没有半点关系,为了省钱,甚至连公关都没有做,仅仅只是为《阿玛拉》申报了一部分奖项。

        至于提名和获奖……

        在公关预算投入为零的情况下,能够拿到几个安慰性的提名都算是中了彩票,更不要说获得有分量的奖杯了。

        2004年的格莱美不是乐队的主战场,几人也没有报以任何期待。

        倒是格莱美官方希望乐队能够在颁奖典礼上进行演出,经过简单地讨论,乐队以休假为由,委婉地拒绝了这一邀请,并通过经纪人隐晦地暗示,明年可以留出相应的档期。

        格莱美很喜欢让具备一定资历和人气的明星们在颁奖典礼上进行演出,但这和获奖与否的关系不大。

        乐队也没兴趣在休假休到一半的时候跑回来加个班,等到一月份的收入到账,分完了钱,就各自去找乐子。

        正在筹划的几件事,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做好应对方案,剩下的就只能对相关的负责人报以信任,没必要亲自盯着。

        这一次,罗杰也没有继续留在洛杉矶,而是买了一张机票,飞往纽约。

        和工作没什么关系,也不是为了故地重游,而是来参加一场演唱会。

        加拿大朋克小天后雷蒙娜-拉维尼的演唱会。

        拉维尼以张扬的个性、精致的外表以及动人的嗓音,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有了极高的人气。

        要说有什么缺点,最让人诟病的一点,恐怕就是演出现场质量的问题了。

        歌声不尽如人意,气场太弱等等,都是不喜欢她的人指出的缺陷。

        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乐坛明星的通病,能将现场做到录音室专辑百分之八十水准的都能算是一流,live比alb还出色的更是凤毛麟角。

        罗杰戴着一副以加拿大女孩形象制作的面具,站在最靠近舞台的前排,欣赏了一个多小时。

        有这么一副面具在,也不用担心有人认出自己。

        虽然看上去奇怪了点,但在现场的粉丝当中,装扮更奇怪的都有,不过是戴个面具而已,倒也没什么人会特别在意。

        不得不承认,雷蒙娜-拉维尼的演唱会现场确实远远不如录音室专辑的水准,不过却也没有那些评论家说的那么差,至少算是在平均水准之上的。

        体育馆内聚集着过万名歌迷,演出的规模不算很大,气氛却极为热闹。

        本来嘛,看演唱会,有几个人是真奔着听歌去的?

        还不都是为了见见自己的偶像,享受一下现场的气氛,回去也好在上面上传几张照片,炫耀一番。

        只要气氛足够热闹,歌声好不好听,反而是不重要了。

        现场伴奏的【艾薇儿乐队】演奏出一段熟悉的旋律,罗杰隐藏在面具之后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

        和前世那位朋克小天后的御用乐队一样,雷蒙娜-拉维尼的现场伴奏乐队有着一样的名字,以及同样频繁更替的乐手。

        他们的地位,和罗杰的乐队中的贾森、格雷西等人差不多,默默无闻,必不可少,却并非不可替代。

        这场演出同样由ad唱片的团队一手包办,整个流程罗杰都看过一遍,自然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悄悄弄到第一排的门票,乔装打扮来到演出现场,为的就是这一刻。

        “你是否有时间,听听我的满腹牢骚……”

        乐队的《》在加拿大女孩清澈的嗓音之下,少了几分焦躁,却多了几分柔软。

        女孩一边唱一边拖着话筒支架,走到舞台最前方。

        罗杰不动声色地向前挤了两步,抢占住最前端的位置。

        按照ad唱片的设计,这个时候,女孩应该将话筒交给前排的一位歌迷。

        罗杰脸上那副夸张的面具,雷蒙娜-拉维尼的注意力第一时间被吸引了过来,下意识地就决定了人选。

        “竭力控制,我最好能坚持下去……”

        女孩蹲下身,伸长着胳膊,将话筒递到罗杰嘴边。

        “有时我恐吓自己,有时我捉弄自己。然而这些仍在继续,我已精神崩溃……”

        罗杰一开口,熟悉的声音,立刻让女孩瞪大了眼睛。

        许多在现场的歌迷也觉得这个声音十分耳熟,却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我是个偏执狂?还是只是嗨大了?!”

        大声唱完最后一句,罗杰摘下了头上的面具,大声说道:“嗨,rprie!”

        舞台后方的大屏幕上,罗杰和雷蒙娜-拉维尼四目相对,女孩脸上的错愕和惊讶清晰可见。

        …………

        罗杰突然出现在朋克小天后的演唱会现场,差点引起了现场歌迷的骚乱。

        要不是保安及时把罗杰“抢救”了出来,歌迷们激动之下,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乱子。

        想起几个小时前的那一幕,罗杰依然还有些心有余悸的感觉。

        北美的公众,尤其是纽约和洛杉矶,见明星见得太多了,根本就是习以为常。

        但演唱会现场的气氛本来就热烈,这种环境下,大部分人可不会有什么理智,一个不小心,就容易闹出踩踏事故之类。

        “这事还是做得有点没脑子了。”

        罗杰懊恼地敲了敲自己的额头,虽然没有真正发生什么,但受到惊吓却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真的出了踩踏事故,自己和乐队的前途说不定就要蒙上一层阴影。

        好在这些都没有发生,顶多只能算是虚惊一场。

        “想什么呢?”

        一双手臂从背后伸出,环抱住罗杰。

        雷蒙娜-拉维尼眼中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问道:“你这么突然跑出来,不怕媒体传我们的绯闻吗?”

        回过头,正看到女孩调皮的笑脸。

        在晚上的演唱会上,罗杰露出“真身”之后,两人一起合唱了一首《滑板少年()》。

        这首歌的歌词,本来就是讲述一段似友似恋的感情,再加上罗杰“诡异”的出场方式,那些八卦小报要是不传两人的绯闻,那就没有什么值得编排的八卦了。

        罗杰几乎能够想象得到,第二天媒体上会出现什么样的内容。

        说不定还会给罗杰“制造”出一个符合歌曲中芭蕾少女形象的“初恋女友”,对这段“三角恋”的感情大写特写。

        不对,不是说不定。

        那些八卦小报一定会这么写。

        多年以前的滑板少年变成摇滚巨星,和一个朋克女孩走到一起,就差一个曾经被滑板少年暗恋的芭蕾女孩,《滑板少年》这首歌的三个角色就全都齐了。

        再加上这首歌公开的作者正好是罗杰和雷蒙娜-拉维尼,八卦小报们有足够的素材去编纂一段惊天动地的三角恋。

        至于说在罗杰过去的交际圈中没有符合条件的芭蕾女孩……

        完全可以编嘛,在高中时期,总有符合条件的“同学”的。

        至于两人是否认识,又是否互有情愫,那又有什么关系?

        只盯着事实写,那还叫什么八卦小报?

        “传就传吧,我这几年的绯闻还少了吗?”

        罗杰不在意地笑笑,反问道:“你在意这些绯闻吗?”

        两人的关系很纯粹,不掺杂任何的感情。

        哪怕是娱乐圈之外的普通人,这种看对眼就搞在一起的关系,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许多人甚至常说,不多试几个,怎么知道以后的生活是否和谐?

        关于男女之事,在北美,只有两件事不能被大部分公众所接受。

        未成年人,以及婚外情。

        罗杰和雷蒙娜-拉维尼都是单身,和劈腿出轨自然是扯不上任何关系。

        至于未成年人,那就更扯不到一起了。

        两年前刚刚认识的时候,罗杰硬忍着没有下手,为的就是等女孩过了十八岁生日。

        这样的关系说出去不好听,但哪怕被曝光出来,顶多也只能算是花边新闻,不会对两人的声誉造成任何影响。

        更何况,那些八卦小报仅仅只是捕风捉影,根本不可能拿得出任何证据。

        两人也不会傻到亲自开口承认。

        哪怕是为了炒作,任由着小报去自由发挥,也比自己赤膊上阵的效果要好得多。

        绯闻之所以受到追捧,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未知性”,如果当事人大大方方地承认了下来,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这对我是好事,我为什么要在意?”

        女孩调皮地笑着,坐到了罗杰的腿上,突然拿出了手机,操作了一阵,打开一个网页递到罗杰面前,开口道:“我前几天看到的,这个文章很有意思。”

        罗杰好奇地接过来,看了片刻。

        这篇文章出自一个摇滚乐迷的论坛,内容大致是说《摇滚圣经》系列的几支乐队,必然不是此前默默无闻的新人,而是已经成名的乐队挂上的马甲。

        至于匿名的方式,应该是一种特殊的炒作。

        文章中列举了大量的“证据”,来证明这一观点,并提出了几个可能的乐队。

        其中排在第一个的,就是罗杰的【darkne】乐队。

        下面的回复也很有趣,大部分人表示反对,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主唱的声音是完全陌生的,和已知的任何明星都不吻合。

        尽管文章中提到了这个疑点,并罗列了大量的数据来证明声音完全可以通过后期来改变,但投出不信任票的人仍然占了多数。

        却也有不少人选择相信这篇文章的观点,还有不少好事者对文章中提出的几个可疑乐队进行了投票,选出自己认为最有可能的“真身”。

        由于《摇滚圣经》的发行公司是ad唱片的缘故,【darkne】、【a】以及【金属猴子】三支乐队的得票率远远超出了其它乐队,加起来超过百分之八十。

        “到底是不是你们?”

        雷蒙娜-拉维尼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半撒娇地追问道。

        “你真的想知道?”

        罗杰问了一句,女孩拼命地点头,然而罗杰却露出了一个坏笑,开口道:“你猜?”

        “我觉得不太可能,你们这几年出的专辑不算少,如果再加上《摇滚圣经》,那就太多了点,按理来说你们没那么多时间。”

        雷蒙娜-拉维尼有些困惑地说道:“但如果不是你们,还有哪个乐队能驾驭这么多种风格?难道真的是好几支乐队合作一个系列?”

        《摇滚圣经》系列至今为止已经发行了三部。

        《波西米亚狂想曲》、《诗人与钟摆》以及《所罗门之钥》。

        按发行时间来算的话,从2002年7月到2003年6月,三部曲正好在一年之内发行完毕。

        而在这段时间内,罗杰三人又完成了《大卫-鲍伊》、《金属歌剧:阿瓦隆幻想曲》以及《阿玛拉》三张专辑。

        一年六张专辑?

        哪怕是那些以高产而著称的乐队,这速度也算是非常惊人了。

        加拿大女孩当然不会知道,《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以前就录制好的,而且也忽略了《阿瓦隆幻想曲》是一张合作专辑,乐队自身耗费的精力不算多。

        最重要的一点是,罗杰的写(ha)歌速度很快,不必将大量的时间耗费在写歌和修改上,只需要排练、录制,一张专辑就搞定了。

        这和绝大多数乐队的制作流程都不一样,速度当然也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一般的乐队,在准备录制一张专辑之前,通常是将某一段灵感拿出来,先简单地编曲,然后不断修改,才能写出一首歌。

        这个过程短则几天,长则数年,平均下来,一张长度在30到40分钟的专辑,单单只是写歌和修改,就要花去两个月以上。

        如果精雕细琢,用去一年的时间也是很正常的。

        而罗杰呢?

        直接省掉了这两个月,制作专辑的速度自然比其它乐队要快得多。

        罗杰当然不会对加拿大女孩说出这其中的关键,随口敷衍了一句:“别太好奇,最迟到明年你就会知道答案了。”

        “管他呢,这些事和我又没什么关系。”

        雷蒙娜-拉维尼很“懂事”地没有追问,不过却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不知道会不会有朋克圣经,我还是喜欢朋克多一点。”

        罗杰想了想,这件事没什么好隐瞒的,干脆直接说道:“下一张就是朋克了,据说三月份就会推入发行阶段,格莱美结束之后公司应该就会有内部的试听d,到时候我给你留一份。”

        女孩露出惊喜的表情,问道:“真的吗?下一张就是朋克?”

        “当然。”

        罗杰笑着说道:“别忘了,我是公司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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