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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纯正的“硬摇滚”


从第二天开始,乐队立刻进入到了工作状态。

        按照从易到难的顺序,每排练一首,就马上录制,然后再排练下一首。

        整张专辑里,难度最低的,毫无疑问是只有吉他l和人声的《》。

        罗杰来到这个世界时,在高中的毕业舞会上,唱的第一首歌。

        某种程度上而言,这首歌也是罗杰留给二十世纪娱乐的一个陷阱。

        虽然罗杰真的非常喜欢它,但却非常希望二十世纪娱乐在第一轮版权选择时,拿走这首歌,或者另一首陷阱单曲的版权。

        这样一来,乐队就能如愿得到另外三首价值更高的版权,而不会丢掉其中一个。

        两个“陷阱”,一首歌表面上看起来罗杰非常重视,另一首歌表面上看起来版权非常值钱。

        但实际上这两首歌,歌曲版权都是没太大价值的东西。

        如果二十世纪娱乐真的在第一轮版权选择时这么做了,罗杰一定会感到非常开心。

        这首歌仅仅只用去了半个上午就搞定,连排练都不需要。

        只有一件乐器伴奏,排练个鬼啊!

        安妮在录制伴奏的时候,甚至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只弹了一遍就搞定了。

        倒是罗杰,在录制人声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断断续续录了七八遍才收工。

        当罗杰从录音室走出来的时候,另一边,乐队的几人已经搞定了第二首歌的伴奏。

        《tatt》。

        这首不算摇滚的摇滚,对罗杰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思考了片刻,罗杰将这首歌的人声录制放到后面,打算先和乐队录制第三首歌的伴奏。

        41乐队的成名单曲,《》。

        这首歌和《》、《加州旅馆》一样,是在电视直播节目中拿出来的。

        那位观众所出的题目,是【反战】。

        摇滚里以反战为主题的歌并不少,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末期以后,反战已经成了摇滚中最常见的主题之一。

        比如说披头士乐队的《给和平一次机会》、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ther》、枪炮玫瑰乐队的《》等等,都是反战主题的经典之作。

        不过思来想去,罗杰还是决定拿出这一首不是非常应景的《》。

        这首歌实际讲述的,是对911事件的不解和疑惑。

        不过若是不考虑911的背景,单纯从歌词去解释,说它是反战歌曲倒也没错。

        反正这个世界没有911,就算有,现在也才1999年。

        如果从商业价值和传唱度的角度来考量,《》也是41乐队最成功的单曲,没有之一。

        而从技术的角度来考虑,《》也是41乐队真正将朋克和金属融合的起点。

        在这张专辑的v中,41乐队依然还有十分明显的,模仿朋克前辈们的痕迹,比如刻意扭曲的表情,故作浮夸的动作等等。

        但歌曲本身,却已经走出了自己独有的风格。

        朋克和金属核的融合,在过去不是没有人尝试过,但做的最好的,却是41。

        而从这张专辑结束之后,41也真正成为了一支独一无二的乐队,而不是朋克前辈们的模仿者。

        ……

        “安妮,我需要你的吉他音色更偏向金属,而不是朋克的风格,明白了吗?”

        在开始之前,罗杰对安妮叮嘱道:“这首歌不是单纯的朋克,而是朋克和金属核的融合。你和米娅的双吉他,需要一个强失真,一个弱失真,以强化这种对比。另外在弹奏手法上也要注意体现这一点。”

        “放心好了。”

        安妮对罗杰做了一个k的手势,很快就调试好了吉他。

        所有人都准备好之后,随着安妮的信号,几个人很快就将这首歌整体过了一遍。

        罗杰并没有跟着唱,仅仅只是乐器演奏的排练。

        这次排练的目的是录音,罗杰可不想在排练中就过度消耗自己的嗓子,导致录音的时候唱不出来。

        第一次排练肯定会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一点都不出意料。

        排练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每个人只是单独练会了自己那部分,然后乐队一起演奏,第一次就能做到完美……

        这种可能性压根不存在,哪怕是吉他之神、贝斯之神和架子鼓之神一起降临人间,也绝对不可能做到。

        “安妮,米娅,你们两个的配合有瑕疵。”

        第一遍过完之后,罗杰立刻开口道:“米娅,你要注意配合安妮,而不是让她来配合你。”

        这两人之间的配合,是排练时出现的最大的问题。

        原本应该作为主音的安妮,反而是一直在迁就米娅。

        鬼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许是她们将私底下相处的模式带到了演奏当中?

        不过这种事,提醒一下就够了,没有必要说太多。

        “抱歉,是我的错。”

        米娅露出了一个歉意的微笑,说道:“这次不会再出错了。”

        “我们再来一次。”

        罗杰开口道。

        第二遍的时候,安妮和米娅的身份调转过来,米娅主动配合着安妮,效果立刻就好了许多。

        以乐队现在的默契,哪怕从头开始排练一首歌,像《》这种难度偏低的,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如果不将人声的部分也加入到排练中,仅仅只是乐器演奏的话,只需要过上几遍就足够了。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连续过了三遍之后,乐队就开始了这首歌的录制,并且在午饭之前就搞定了大部分的内容,只剩下吉他的部分还没有完成。

        “去吃饭吧,下午再回来录。”

        罗杰放下贝斯,叫来一个助理,吩咐道:“我的琴弦不行了,找人来给我换上新的,要一模一样的圆卷弦。”

        无论是吉他还是贝斯,琴弦都是绝对的消耗品。

        弹的少也就罢了,若是像职业乐队这样的使用频率,一年起码要准备个十几二十套琴弦以备随时更换。

        这不是指弹断了才换,那时候音质早就变得不像样子了。而是要手感稍有松动,马上就要替换。

        反正这玩意也不算贵,就算天天换,对罗杰等人来说也没什么负担。

        …………

        午饭照例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餐厅解决。

        除了安妮和米娅以外,乐队的几个男人都是肉食动物,餐桌上摆满了牛排、烤肉之类高卡路里的食物。

        至于两个女孩,餐盘里却只有水果和蔬菜。

        “你们俩干脆学山羊吃草算了。”

        罗杰对这俩人有些无语。

        安妮已经够瘦的了,米娅虽然以东方人的审美,看起来有些“魁梧”,但那也是天生的骨架大,身上也没几两肉。

        就这样,还天天嚷嚷着减肥,甚至是节食。

        罗杰表示对女人的减肥执念完全无法理解。

        “你还在那说风凉话!”

        安妮一脸痛苦地看着罗杰盘中的牛排,说道:“你知道减肥有多难过吗?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吃肉了!”

        “多运动运动就好了啊,干嘛节食?你看我吃的这么多,也没变胖啊。”

        罗杰表示不能理解:“而且节食的话,对体力也有很大的影响,上次的音乐节你就差点没坚持下来。”

        “我可不想练出一身难看的肌肉!”

        安妮撇撇嘴,说道:“男人有肌肉是很帅,女人一身肌肉那就难看死了,就算我是同性恋,但是审美可是正常的。”

        “……”

        这个理由很强大,完全无法反驳。

        罗杰干脆不再说话,低下头专心对付盘中的牛排。

        “按照今天的进度,我们应该能够搞定四首歌左右。”

        理查森突然开口道:“一天就录完四首,后边的八首怎么也要不了两个月吧?”

        “你忘了《》了?”

        安妮提醒道:“有罗杰这个白痴在,录音时间怎么都不可能变短的。”

        《》这首歌,罗杰的人声部分,确实卡了很长时间。

        两周还是三周来着?

        反正严重超出预期。

        “《》卡进度的好像是你才对吧?”

        罗杰抬起头,装出思考的样子,回忆道:“某人的吉他,录了多少遍来着?一千遍应该是有的吧?”

        “……”

        安妮低下头,叉起一块水果,不接罗杰的话。

        “我们现在录的这些歌都比较简单,所以速度快。”

        罗杰也没有继续跟安妮斗嘴,对理查森说道:“最简单的几首歌录完,后边的进度就会慢下来了。”

        “难度最高的还是《加州旅馆吧》?”

        理查森开口道:“这首歌估计得录两三周才能搞定,其它的好像都挺容易的。”

        “《》和《》难度也很高。”

        罗杰摇摇头,说道:“这三首歌加起来,估计最少要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其它九首歌我们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是突出理查森的鼓的单曲,这首歌很短,只有不到三分钟,但难度却非常的高。

        至少在罗杰看来,要完成这首歌,难度不会比《加州旅馆》更低。

        这也是罗杰在电视直播节目上拿出的单曲,那位观众的题目很有趣,要求是【纯正的硬摇滚】。

        于是……

        罗杰拿出了一首重金属的经典作品。

        也许,可能,似乎,大概……

        也没什么问题?

        反正硬摇滚和重金属,在罗杰看来其实是一回事。

        有关于这两种摇滚风格的争议,也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

        什么按照国籍、按照吉他失真强度、乃至于乐队成员外表的区分方式,在罗杰看来都是扯淡。

        硬摇滚和重金属就t是同一种摇滚的不同叫法。

        如果将硬摇滚和重金属归到同一类别中去,还有什么比重金属摇滚的三大鼻祖乐队,更能代表“纯正的硬摇滚(重金属)”?

        而在这三支伟大的乐队中,罗杰最喜欢的,当然是齐柏林飞艇。

        虽然齐柏林飞艇的风格更接近于布鲁斯摇滚,而不是重金属摇滚。

        这是一支声名狼藉,但同时却又在摇滚乐坛中至高无上的乐队。

        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是天使,一面是恶魔。

        纵观整个摇滚音乐的历史,从来没有一支乐队,像齐柏林飞艇这样,每一个位置都是顶尖的大师。

        主唱罗伯特-普兰特、吉他手吉米-佩吉、鼓手约翰-伯纳姆、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

        四个人,每一个人在摇滚历史上,都可以排进自己所属位置的前五。

        而在当时那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除了主唱罗伯特-普兰特可能会有争议以外。

        而更加重要的是,齐柏林飞艇乐队,对于摇滚音乐的推动有着巨大的作用。

        后世的许多著名摇滚巨星,都是齐柏林飞艇的狂热崇拜者,比如qeen乐队的核心人物弗莱迪-摩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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