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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嘴脸


深夜,乱葬岗。

        十二月的天,是冬季降雪最多的时候。

        冷,彻骨的冷。

        乱葬岗永远都是乱葬岗,什么时候多了一具两具尸体,根本没有人会在乎,除了觅食的野狗。

        那成堆的尸体上,又多了新的一具。

        一群野狗晃悠着走过来了,它们摇着尾巴,嘴里流出腥臭的液滴。

        一只杂毛颜色的野狗走在最前头,嗅了一阵便眼神一亮,将那最顶上面的一个尸体拖了下来。

        它似乎是这群野狗里的老大,所以它在啃食新鲜食物的时候,别的狗只能蹲在一旁等着剩下的。

        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

        它刚咬下手臂上的一块肉,还未尝到些味道,便被那死去的“尸体”给扼住了脖子,那尸体竟然反扑到狗的身上,一口将它的脖子咬断。连着颈子整个狗头滚到了远处,其余的野狗慌忙逃散,一阵狗吠声四散在空气里。

        那人似乎喝饱了血,才有力气翻了个身,勉勉强强的站了起来。

        一阵钻心的痛传来,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腿骨都错了位,此刻一时间能站起来纯属本能,等意识到痛楚时又再度倒在雪地里。

        胳膊上还挂着翻起来的碎肉,淌着血,他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摇着牙在尸体堆里摸到一块布料,费力撕下来,也不管手上沾了谁的腐肉。

        几乎是汗如雨下,才把胳膊包好。

        他没有力气,没有办法走路,可是他心里有个声音,那就是不能死在这里。

        夜色里,雪花飘落,他像一只断腿的野狗一样匍匐,浑身血污,恶臭。

        路那么长,尽头只有绝望。

        他闭上眼,却没有眼泪可以流。

        不知道什么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双白净的鞋子,上面绣着海棠花,昂贵,高洁。

        他知道是谁。

        孟妤蹲下身子,却不触碰他,只是平静的叙说着一件事:“我都看见了,你做的很好。”

        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她全程看见他的毫无反抗,那样子,真的像一条人类培养出来的忠犬。

        孟妤从怀里拿出一方藕色帕子,要去擦他脸上的污渍,他却慌忙移开脸。却又被她狠狠捏住下颚,继而温柔的擦拭着血污。

        她的声音很平静:“只有这样,他才能看清楚。你回到他身边,他只要看见你,就会想起自己再无幻想。”话罢一笑,“苦肉计虽好,却难抵一颗比石头还硬的心。那老皇帝的心狠,倒是超出我的预想,我险些以为他会心软……原来,这四方天下,无论是谁,都流着同样冷的血。”

        她站了起来,用帕子擦了擦手,扔到了他面前:“这回要费些功夫了,腿,手,还有肋骨都要换新的。”

        说完这句话,她便自顾自的走了。

        他趴在原地,那帕子就在眼前,一朵小花绣在帕角。他用雪擦净了手,才将那帕子攥在手中。

        两个月,小梨几乎一步都没有离开李崇昭。

        她不知道两个月前发生了什么,只记得那天早晨,李崇昭告诉她,要去宫里一趟。可到了第二天早上,人就是抬着进府的。

        满身的伤痕。

        皇帝赐了最好的太医,用了最好的药,他在前一个月都像是死去了一般,躺在床上毫无意识。

        后来是在逼问顺哥的情况下,才知道李崇昭是为了要娶一个民间女子而触了龙颜,被当场杖刑。

        没有人知道她心里有多疼。

        当初有过的疑心此刻反复折磨着她的日常,李崇昭没有骗她,至少他是为了那句承诺,受了这份苦楚。

        这样的情谊,她无法忽视。

        天家的威严她并不是很懂,什么人类的权谋她也不明白。但是她看着榻上苍白的一张脸,想好了一辈子的决定。

        小梨知道皇帝赐了婚旨,哪怕李崇昭被打成这样也逃不掉的婚旨,她也没有办法抗争。或许冒着天谴的危险,去杀了孟妤,或者是皇帝,但是人间还有那样多的人,她没那个本事去杀人,也杀不了那么多反对的人。

        生来便是草芥的命运,又何来抗争?

        这样悲观的想法在脑子里刚冒出来,又被她自己生生掐断。

        一个人,生来就是要解决办法的不是吗?

        虽然她还谈不上是个人,但好歹也算半个了。

        她日日夜夜的苦思冥想,想要为自己,为李崇昭,谋一个好的出路,一个万全的好结局。

        一天她坐在李崇昭的床前,睡了两个多月的李崇昭醒的时候还很虚弱,她便想着法子去给他捉乌鸡熬汤。

        其中一只乌鸡也是修炼了五十年的乌鸡精了,但在她百年道行面前还是大巫见小巫。三两下拔了毛,开水一滚,佐以些姜蒜,上一秒还叽叽喳喳的乌鸡下一秒便进了李崇昭的肚子。

        她手艺不好虽然是个事实,可是从李崇昭那张苦成菜瓜的脸上亲眼看见了,心里却终究不是个滋味。

        但他却很给面子,难喝也喝了,一小口一小口的下肚子,看上去很是要命。

        小梨想了想道:“你娶孟妤吧,然后再娶我当你小老婆。”

        李崇昭一口气没上来,乌鸡汤卡在喉咙里,险些见阎王。他哭笑不得的看着她:“你又打哪儿听的折子戏?什么小老婆,这话谁教你的?”

        小梨叹气道:“说实话,我很不喜欢孟妤,但是没办法,你必须要娶她,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只能想个折中的办法了。”

        李崇昭却来了兴趣,顺着她的话道:“那娶了你们两个人,我总不能整天陪着你吧,她怎么办呢?”

        小梨也为这个问题苦恼了一会,半晌道:“其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倒也是可以在府里给她找个相好的。只不过这样一来名声怕是不大好听。”

        李崇昭笑着拧她的脸:“我怎么就摊上了你这么个活冤家。”

        小梨笑着去打他的手,两个人闹成一团。

        却听见下人来报,说是沉木侍卫回来了。

        李崇昭赶忙让人进来。

        小梨也顺势看去,心里猛的一惊。

        这个沉木已经不像她之前见过的沉木了。

        从前的沉木只是不爱说话,却很高大,健壮,成天背着一把剑,似是个武痴。

        而如今的沉木,却很瘦削,他的左腿似乎出了什么毛病,走路很不方便,脸上脖子上,都有很重的一道道疤痕。看上去第一眼是恐怖,第二眼是害怕,第三眼便是没什么感觉了。

        只因为当事人没什么感觉。小梨觉得唯一没有变化的就是那副脸,一张没什么表情的脸,你永远也想不明白他倒底在想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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