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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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戟佣兵团好歹也在滨珠城摸爬滚打十多年,别的且不说,至少在滨珠港口也有个专属的停船位。
在下船后,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令秦歌几人有些不适应,这段时间一直待船上,就没有一刻没摇晃过,连现在脚踏实地,也感觉一切都在摇晃。
不过对常年混在海上的莫竭等人来说,这并无甚影响。
安芝芝站在人来人往的码头,抬眼看着前方车水马龙的景象发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几天前开始,她就有种奇妙的感觉,而随着船离滨珠港口越来越近,那种奇妙的感觉也就越是强烈。
那大概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她以前来过这里。
可她很清楚,自己并没有来过这里。
从记事起,她就生活在鬼剑山脉附近的渝水镇,那个鬼老头经常会来看她,直到遇到秦歌,她才离开那个她生活了一百年的地方,所以,她又怎会来过鸿土的滨珠城呢?
“我想,应该是即将要吃到很多当地的特产,心情太过激动,所以我才会有这种幻觉,嗯,一定是酱紫哒。”安芝芝心中这样想着,给这种奇怪的感觉找到一个解释。
正在安芝芝思绪间,苗牙牙走过来牵住安芝芝的手,“女王大大,前边有卖汤麻饼的耶,牙牙带你去买来吃!”
“嗯嗯!”安芝芝问道“牙牙,那个汤麻饼好吃吗?”
“超级好吃,有肉松馅儿的,还有豆沙馅儿的,香甜酥脆、入口化渣,一点都不粘牙。”
“哇塞,这么棒?可是本女王没钱诶,秦歌现在不让我管钱,你等着,我去找秦歌要钱。”
“放心吧女王大大,牙牙有钱,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
苗牙牙从小在滨珠长大,可以说是在这里土生土长,虽然她觉得自己离家并不久,也才五十多年而已,但此刻回到家乡,还是有种很温馨的感觉,仿佛投入母亲怀抱。
苏月摇强行挽住秦歌的胳膊,拉着他在人群中跑来跑去,相比起吃的,她更喜欢那些小玩具和漂亮的饰品,开心的跟个小女孩一样。
“秦歌,买买买!”
秦歌面无表情“老子没钱!”
“不要嘛,我要买!”苏月摇嘟着嘴撒娇,指着那个用珍珠粘成的小狗狗。
秦歌问那卖饰品的摊主,“这多少钱?”
摊主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笑道“这可是真正的珍珠,你瞧,颗颗圆润晶莹,相信您也知道,珍珠是越园越值钱……这珍珠狗,就给您二位打个八折,二十万,便宜卖给您,祝您两位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闻言秦歌看看苏月摇,果断将她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拿开,“滚开,莫挨老子。”
尼玛,这么一只小小的珍珠狗,竟要二十万,这特么比上次安芝芝买的切糕还要贵,这不摆明宰人嘛!
苏月摇气得跺脚,“渣男!大猪蹄子!”
时过须臾。
秦歌用胳膊肘碰碰苏月摇,将那只珍珠狗递给她,“看你可怜,送给你。”
苏月摇目光发亮,“你哪弄来的?”
秦歌自然不会告诉苏月摇,他看那专宰旅客的摊主不顺眼,所以就用魂斩模式……
“好可爱,谢谢你秦歌。”苏月摇把玩着珍珠狗,爱不释手,“我就知道,你还是心疼我的。”
“狗有什么可爱的?你瞧,老子这条大鳄鱼才叫霸气。”说着秦歌从空间扳指掏出一条珍珠鳄鱼在苏月摇眼前晃了晃,大有炫耀之意。
……
似乎对苏月摇和安芝芝而言,这就是来旅游度假的。
但秦歌可没那个心情,现在人族那边局势动荡,他只想快点完事,早点回去,去京东帮药胖子。
鲨戟佣兵团的总部在离滨珠港口不远的一条街上,是座小院子,占地面积并不大,但在港口这种商业繁茂的地段,就这不起眼的小院子,那也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来的。
鲨戟里的佣兵们在没任务的时候就会在这院子里喝酒聊天,气氛很是活跃,就好像一个俱乐部。
但在今天,这里却很安静。
秦歌站在院门外,仰头看向院门上方的那块牌子。
那块牌子已经歪斜,而牌子上的“鲨戟佣兵团”五个字也被泼上油漆。
视线透过半开的大门,可见里边很混乱,那些盆栽东倒西歪,一些名贵的花草还被连根拔起,落叶满地。
秦歌大概能猜到这里发生过什么事,但并未出声,只是偏头看看身旁的莫竭。
如秦歌所料,此际莫竭的脸色很难看,紧握双拳,目光阴沉,脸上青筋暴起,上下两排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可见此刻他内心中的愤怒已到极致。
在莫竭身后的那些鲨戟佣兵也都跟他差不多,那表情像是要将人生吞活剐。
小名叫“小柿子”的鲨戟佣兵沉声道“一定是天骷那帮混蛋干的!不知道团长她……”
莫竭现在最担心的,自然便是小柿子口中的团长,当下上前推开院门,快步走进院子,穿过并不长的青石道,步入宽敞的大堂之中。
大堂中的桌椅多数已粉碎破烂,被高高的堆在一旁,那白玉石柜台,以及放置各种酒水的橱窗也都破烂不堪。
几名伤痕累累的鲨戟佣兵此时正在收拾清理,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回头看去,发现竟是莫竭,赶紧转身相迎。
“莫爷,您可算是回……”
还没来得及打招呼,莫竭便寒声问道“天骷干的?”
那几名佣兵都低着头,眼睛发红。
少时,其中一名佣兵抬起头,说道“现在,我们鲨戟,除了莫爷您带出去的这批兄弟之外,就只剩下我们几个,而团长她也……”
“团长她怎么了?!”莫竭目光一震,猛地伸出两手抓住那佣兵的肩膀,疾声道“快说啊,团长她到底怎么了?!”
尔后,经过那几名鲨戟佣兵你一言我一语的讲述,莫竭才知道……昨夜天骷的团长“菊茹”以及天骷的副团长“童炎”带领一批天骷成员袭击鲨戟总部,见人就杀。
童炎和菊茹二人合力将鲨戟团长重伤,并将鲨戟团长带走,还留话给莫竭,想要救鲨戟团长,就须拿东西来换。
至于要拿什么东西去换回鲨戟团长,大家都心知肚明。
苗牙牙听完之后很是生气,怒道“在滨珠城也敢这样做,还敢绑架勒索,这些人真是好大的胆子呀!难道城主府就不管吗?”
“唉!”莫竭一声长叹,说道“苗姑娘你有所不知啊,城主府的那些贪官污吏,这些年一直都收着天骷的好处,不管是钱还是姑娘,天骷隔三差五都往城主府送,而且还跟城主府有很多见不得人的恶心勾当。”
“而我们鲨戟总部遭到袭击这事又是发生在夜里,就算谁都知道是天骷所为,可是也拿不出所谓的证据。”
“就算城主府的人要来调查,那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随便给你立个案,跟你一直拖下去,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莫竭摇摇头,脸上露出一抹苦涩而又带着些嘲讽意味的笑容,“所谓律法严明……那也不是我们这些低层的佣兵就配享受的,而是那些有钱有势的权贵用来欺压我们这些人的武器。”
对于莫竭的这番话,秦歌和苏月摇是深有体会,毕竟一个是玄剑道宗的戒律堂主,一个是玄剑道宗的玄霜仙子,往日所接触的,大抵也是如此。
不过此来鸿土,秦堂主和玄霜仙子并不是来理政,不是来将鸿土治理得跟现在的中州一样,所以也就没发表什么慷慨激昂并充满讽刺意味的言论。
一片安静中,秦歌问道“莫大哥,天骷的总部在何处?贵团长落入那帮人手中,越早解救越好。”
秦歌已做下决定,要去解救鲨戟团长。
其实,鲨戟也可以跟天骷一样,将部分收入拿去“孝敬”给城主府,但看上去,鲨戟并没有这样做,也没有跟那些人同流合污,因此,秦歌对鲨戟有些好感。
在这乱世之中,人们总说要懂得“为人处世”之道,不能太固执,该圆滑的得圆滑,该巴结的得巴结,要想在社会上,或是在一个圈子里混得有头有脸,那就得学会“做人”,也要“懂事”。
渐渐的,部分人就开始失去最起码的底线,并抛弃自我,还会以此为傲,也瞧不起坚守着底线,并守住自己内心骄傲和骨气的那部分人,觉得他们迂腐、愚蠢、固执、冥顽不化……
明明随波逐流,怙恶不悛,底线尽失,不知什么时候就把自己给弄丢了,只剩糜烂的灵魂,却又觉得自己理所应当,以此为荣。
莫竭抬眼看向秦歌,从秦歌的眼神中,他感受到一种令自己很熟悉的东西。
本来他还不知道要如何向秦歌开口,破魔石固然重要,可对他而言,团长更重要,偏偏现在破魔石在秦歌手中,这又该如何向秦歌开口?但他没想到,秦歌竟自己主动开口要去救人。
“距离滨珠港口并不远。”莫竭目光颤抖,“秦兄弟,你……”
秦歌打断他的话,“给我一些有用的情报,晚上去救人。”
莫竭安静少许,还是说出刚刚被秦歌打断的那句话“秦兄弟,你为何要帮我们鲨戟?其实,你与这件事,并无关系,如果你插手这事,你也会受到牵连。”
秦歌没有回答,而是问莫竭“你懂这个世界?”
莫竭摇摇头,“不太懂。”
秦歌“我也不太懂,所以我们都是‘小人物’,而这就是我想插手这事的原因。”
这世上的小人物有很多,但是能守住灵魂中最干净的那片净土的小人物、没有把自己给弄丢的小人物,却很少。
即便只是个在那些权贵眼中什么都不是的愚蠢小人物,那也要坚守自己的骄傲,保留自己的骨气,守住最起码的底线,坚持做真正的自己。
知道这世道的规矩,也了解真相,但却从不参与,不屑跟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为伍。
那些畜生定的规则,就让他们自己玩儿去,老子的规则,就由老子自己来定!老子的底线,就由老子自己来守!
傲,老子只傲给自己看!
对于鲨戟,对于鲨戟里的其他成员,秦歌并不了解,但是通过这些天的相处,秦歌知道莫竭就是这样的小人物,一个令他尊敬的小人物。
莫竭或许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一定是这样的小人物。
秦歌也是。
所以,秦歌想帮莫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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