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忘魂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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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约莫两个时辰。
木屋中。
步知舞已疼得昏迷过去。
她身上各处已被秦歌插满细如发丝的银针。
约莫四寸长的银针穿透她的毛孔,几乎有一半的长度进入皮肤之下,想想都很恐怖。
秦歌抬起手,用袖子擦擦额头上溢出的汗珠,随后取出一盏小巧的灵石灯摆放在床头。
现在只能等,等步知舞被摧毁掉的经脉节点在药液的帮助下愈合生长,然后秦歌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经脉连接。
步知舞的经脉之疾,比起苏月摇的先天性灵力匮乏症要棘手的多。
此际秦歌正在很努力的回想……
步知舞左边腋下的那个金色凤凰图纹,到底是在哪里见过?
可是秦歌怎么也无法专注的去想这件事,因为此刻步知舞就不着寸缕的躺在眼前,想不去看都不行,因此,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秦歌总是会忍不住胡思乱想。
至于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想来除他自己本人之外,也只有剑灵儿才清楚。
秦歌觉得这是一种煎熬,是一种酷刑,能看不能碰,偏偏还得必须时刻盯着步知舞,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的情况,若是错过某些时机,她的经脉不仅治不好,反而会全部废掉,这就等于是秦歌亲手将一个圣灵体质的天才给毁掉,就算步知舞到时候不会怪他怨他,但他也会成为全大陆的“罪人”。
所以,秦歌不敢丝毫掉以轻心。
得尽量做到全神贯注。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阿弥陀佛,哈利路亚,萨瓦迪卡……”秦歌低头看了看小秦歌,满脸苦色,“兄弟啊兄弟,求你不要再乱想,要淡定,淡定……”
随后秦歌猛地摇摇头,扯过来一张凳子盘膝坐到上面,盯着床上的步知舞。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自己喜欢的姑娘就这样躺在自己面前,自己却不能……
他觉得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有只很不听话的猿猴。
“不,秦歌,你不是只野兽,你是个人,你是个人!你要约束自己,控制自己……”秦歌用力咬咬牙,继而目光坚定的盯着步知舞,口中轻轻念道“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戒点养气,无私无为。上下相顾,神色相依。蓄意玄关,降伏思虑……腿长腰细,胸……不对不对,重来!”
秦歌口中不停的念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忍受很久的煎熬之后,就在某一刻,早已疼昏过去的步知舞猛地睁开双眼,口中发出痛苦的声音,身躯不由痉挛。
见此秦歌神情一振,连忙从凳子上跳下走到床边按住步知舞的肩膀。
“舞姐你千万别乱动,你只要安静躺着就好,其它的交给我。”
“秦歌……我好……难受……你要快点……”
“忍着,马上。”秦歌眼帘低垂,这一刻终是不再心猿意马胡思乱想,因为他更担心的还是她的经脉情况,“接下来,我动哪里的银针,你就将灵力运到与之相对应的那个穴位,只有这样配合我,我才好为你将经脉接上。”
“我明白。”
“那我开始了。”
“秦歌……跟我聊天,我疼。”
秦歌问道“聊什么?”
“嗯……就给我将聊斋故事。”
秦歌想想后,边动银针,边说道“那就先给你讲一个聊斋故事中的《狐入瓶》好了,故事是这样的……万村石氏之妇祟于狐,患之而不能遣。”
“扉后有瓶,每闻妇翁来,狐辄遁匿其中。妇窥之熟,暗计而不言。”
“一日窜入,妇急以絮塞瓶口,置釜中,燂汤而沸之。”
“瓶热,狐呼曰‘热甚!勿恶作剧。’”
“妇不语,号益急,久之无声。拔塞而验之,毛一堆,血数点而已。”
步知舞“这则故事我在你写的书上已经看过,她把狐狸精给煮了。话说,你是怎么想出的这些故事?”
秦歌认真说道“其实不是我想的,是我家乡的一位叫‘蒲松龄’的老先生写的。”
“是这样吗?”
“对,我小时候一个人,没有玩伴,就是他的故事陪我长大。记得我最快乐最轻松的时光,就是看他的书。”
“那你再讲个比较长一点的,而且是还没有被你写进书里的,因为你更新的那些我都已经看过。”
秦歌淡淡一笑,又道“那么,就给你讲个《聂小倩》好了。”
“聂小倩是个姑娘?”
“对。”
“那你讲,我听。”步知舞舒服的闭上眼睛。
秦歌轻轻咳嗽一声,清了清喉咙,“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
“浙人是哪里人呀?”
“额……是个地名,故事嘛,反正里面的一切都是编的,你别打岔。”
“好。”
秦歌继续道“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东西僧舍,双扉虚掩,惟南一小舍,扃键如新。又顾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花。意甚乐其幽杳。会学使案临,城舍价昂,思便留止,遂散步以待僧归。日暮有士人来启南扉,宁趋为礼,且告以意……”
时过良久,故事讲完。
秦歌将从步知舞身上取下的那把银针放入早已准备好的一盆清水里。
一盆清水很快就被银针上沾的血染红。
步知舞浑身各处毛孔都溢出豆大的血汗。
秦歌取来一张毛巾递去,随即转过身背对着步知舞,笑道“可能会虚弱一段时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今以后,你的经脉不仅没有毛病,反而还比以前更加强韧。”
听到秦歌这话,步知舞很开心,因为病被根治,她今后就可以去做好多好多想做的事,可以有个完整的人生……
一时间,她有些想哭。
她快速用毛巾擦掉身上的血汗,然后又快速穿好衣服。
秦歌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其实从开始到现在,他的精神压力都很大,因为哪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出错,那就会前功尽弃,会害了步知舞,此外,他还要忍受某种煎熬,这更是火上浇油。
熬到现在,总算是熬过去。
而这个时候,秦歌也有心思去回想步知舞左边腋下的那个金色凤凰图纹。
想着想着,他神情突然一振,霍然转身看向步知舞。
“舞姐……你左边腋下那个金色的凤凰图纹,是天生就有的?”
步知舞脸颊泛红,娇嗔道“叫你别乱看。”
秦歌却没有在意,再次问道“那是不是天生就有?”
他满眼期待的看着步知舞,等待她的回答。
此刻秦歌很激动,以至于身体有些发抖。
仔细看步知舞的脸,他才觉得有几分像,像那个他小时候见过的小姑娘。
“原来,她就是小时候那个被老头子带到山上去治病的病丫头。”
“记得……那个病丫头也是身患某种先天疾病,只是那时我还不太懂医术,所以不知道她是经脉有问题,但是这个金色的凤凰图纹太过独特,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拥有,跟舞姐身上的完全一模一样,甚至连所在的位置都一样。”
“所以,她肯定就是那个病丫头!”
“缘分!真是缘分呐!”
秦歌心里这样想着,愈加激动。
他怎么也没想到,时隔多年,下山遇到的第一个姑娘,而且还是渐渐爱上的姑娘,竟就是小时候见过的病丫头。
那时候他只是觉得病丫头很讨人厌,整天病恹恹的,什么都需要他去服侍,甚至就连洗澡什么的都……那时就只是想着老头子快点把她的病治好,然后把她送走,这样自己就可以得到解脱,可是当病丫头真的被送走后,他却有好长一段时间不习惯,觉得很孤单。
那是秦歌小时候的遗憾。
那时秦歌很后悔,后悔没有多跟她说说话,以至于,朝夕相处整整两年,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叫她“病丫头”。
但或许是老天眷顾,或许是命运安排,现在,竟以这样的方式跟她重逢相遇。
而且,她还变成一位女神!
秦歌猛地收敛思绪,伸手抓住步知舞的肩膀,很开心,满脸神秘的笑道“哈哈,舞姐,你猜猜我是谁,你一定会大吃一惊。”
步知舞却是有些漫不经心,“你不是秦歌吗?还能是谁呀?”
“你猜。”秦歌对她眨眨眼。
“我猜不到。”
“算了,不逗你了。”秦歌笑道“我是真没想到啊,原来你就是……”
却在秦歌一句话尚未说完的时候,木屋中突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音。
这铃音似有一种奇妙的魔力,秦歌瞬时只感觉大脑恍惚,然后脑袋里变得一片空白,再然后就失去意识。
步知舞看着呆在那里不动的秦歌,俏脸上的红意渐渐淡去,随后低头看看手里的青铜铃铛,微笑说道“多亏我早有准备,杨老的法宝果然厉害。”
步知舞手中的青铜铃铛,正是她在来萝莉宫找秦歌之前,去黄鹤楼找杨建国借来的法宝。
这个法宝非常厉害,叫忘魂铃。
忘魂铃的使用者,可以选择性的让人忘掉一些记忆。
那一晚,在万剑墓入口处,步知舞也是用杨建国的忘魂铃让那些学子忘掉怒雷剑咒的事。
时过少许。
秦歌恢复意识。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步知舞,“舞姐,刚刚到底发生过什么?”
现在,秦歌只记得他跟步知舞从摩天轮上下来,然后将步知舞带到这栋木屋里准备为她治病,至于之后发生过什么,他完全不记得。
这忘魂铃果然是厉害的一批!
步知舞亮出手中的忘魂铃,倒也没有隐瞒秦歌,说道“是我利用这件法宝让你忘掉从你开始给我治病到现在所发生事。那些记忆对你不重要,但是对我很重要,所以你必须忘掉。”
秦歌不解问道“为什么?难道是有什么秘密被我发现?”
步知舞脸颊泛红,“少废话。”
秦歌忽然想起什么,虽然现在已经忘掉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但是他知道,要给步知舞治病就得让步知舞不着寸缕,所以步知舞才……
“好吧,我表示理解。”秦歌脸上挤出一抹笑容“看样子,我已成功将你的病给治好。”
步知舞说道“谢谢。”
秦歌伸伸懒腰,随便收拾一番药箱后,走出木屋,“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熬鱼汤,好了叫你。”
“嗯。”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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