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日记里的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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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已经索然无味。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奈莎明眸流转,冲父亲俏皮一笑,安逸便明白了她的意思,醋醋地挥手,“去吧去吧,妈妈永远是第一位的。”
“爸,不许吃妈妈的醋”,奈莎说着,迫不及待钻去卧室去看日记了。
台灯已开,光线柔和,奈莎按照时间的顺序,捧起第一本。
母亲的字很规整,带着闺中的秀气,以及跃出纸面的幸福。
第一篇日记,宪历1988年6月。
高中的生活总是如此,平淡,枯燥,鲜有变化。我的星座是狮子,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状态太久,一分钟都够受了。我思考用什么接近永恒的方式,来收藏纪念自己的心事?以便多年后还记得自己当时,曾经焦虑、欣喜、困顿、幸福的样子。
或许,日记是一个不错的途径。暑假就要到了,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ps:今天,校园来了一个人,携着春风细雨。
正如安逸所说,母亲之所以记日记,因为她动了心。那个携着春风细雨的人,大概就是叶廷钧了吧。
7月3日,天气晴,炎热。
这一天,我应廷曼之约,去了传说中的皇家园林——丘山园。
你能想象吗?延绵几千亩的山林河湖都属于一个家族。叶,大概是联邦最神秘也最高贵的姓氏了吧。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廷曼华丽的礼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风的曳地长裙,也不是那些穿着昂贵礼服的年轻贵族们,而是一个少年,携着春风细雨的少年。他有着清俊的容颜,一双黑曜石的眸子,装着星辰大海,当他开口时,世界上最美的乐器都要失去颜色,那声音像大提琴。
他邀请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谊舞,而我狼狈地踩了他很多脚。
我发誓,我要好好学习他们的礼仪,融入他们的圈子。哦对了,那个圈子统称六大家。
奈莎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平时阅读速度很快,说一目十行也不为过。但今天她读的很慢,每个字、每一句都认真的看,这是能将母亲和她连结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来的日记就像一部霸道总裁的言情小说。
那个暑假,叶廷曼去卫家找了几次卫菀,相约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叶廷钧都在。用母亲日记的原话,“他的目光是炽热的、热烈的,像八月的骄阳,我能感觉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厉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开学后,母亲卫菀上了天都大学。叶廷钧也在天都大学,成了她名义上的学长,防火防盗防学长,说的一点也不假。经历了一个暑假的酝酿和升温,叶廷钧像卫菀表白了。
10月4日,细雨,天乍凉。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为他约我去了情人坡。他撑着一把伞,罩着我们两个人。伞不大,他都让给我这边,自己的肩膀湿了好大一块。我于是贴他更紧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红的,耳朵也是。湖边,两个人并立,他单膝跪下,亲了我的手,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认识他也不过三个月。
可我不能拒绝,不舍得拒绝。因为我知道,我的心是欢喜的,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伞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凉,很软,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气息包裹,眼里生出芝兰玉树,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为什么,总感觉有目光在窥探我,这种感觉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结束了,唉。
奈莎在这一页日记停留了几分钟,她想起了一个人——联邦第一狗仔队列琦。从高中开始,列琦开始偷拍母亲,大学时甚至辍学专职拍,练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亲感觉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日记继续。
11月27日,北风5级,天寒。
廷曼谈了恋爱,是文学班的学长,能写一手好文章。他们当着我的面都毫不忌讳的,廷曼热情的亲她的王子,她好勇敢。也是,她是叶家小公主,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满足,更何况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一起去吃了饭。席间,那个少年说,他最近有给一些报纸和期刊投稿,稿费很可观。他萌生了一个想法,办一个自己的文学网站,面向广大的文字爱好者征稿,读者可以在上面付费看喜欢的小说。
廷曼很骄傲,因为她喜欢的人很有想法。
日记似流水,记录着一个初识爱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
有敲门声响起,是父亲。他端来热牛奶,“睡前喝一杯,安神。”
奈莎片刻怔仲,以前也有个人总叫她睡前喝牛奶,还会借机说几句会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她回了句“谢谢”,乖乖的喝。
安逸嘴角扯出一丝笑,“和爸爸不说谢谢。”
对,说谢谢反而觉得亏欠。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廷曼华丽的礼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风的曳地长裙,也不是那些穿着昂贵礼服的年轻贵族们,而是一个少年,携着春风细雨的少年。他有着清俊的容颜,一双黑曜石的眸子,装着星辰大海,当他开口时,世界上最美的乐器都要失去颜色,那声音像大提琴。
他邀请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谊舞,而我狼狈地踩了他很多脚。
我发誓,我要好好学习他们的礼仪,融入他们的圈子。哦对了,那个圈子统称六大家。
奈莎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平时阅读速度很快,说一目十行也不为过。但今天她读的很慢,每个字、每一句都认真的看,这是能将母亲和她连结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来的日记就像一部霸道总裁的言情小说。
那个暑假,叶廷曼去卫家找了几次卫菀,相约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叶廷钧都在。用母亲日记的原话,“他的目光是炽热的、热烈的,像八月的骄阳,我能感觉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厉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开学后,母亲卫菀上了天都大学。叶廷钧也在天都大学,成了她名义上的学长,防火防盗防学长,说的一点也不假。经历了一个暑假的酝酿和升温,叶廷钧像卫菀表白了。
10月4日,细雨,天乍凉。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为他约我去了情人坡。他撑着一把伞,罩着我们两个人。伞不大,他都让给我这边,自己的肩膀湿了好大一块。我于是贴他更紧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红的,耳朵也是。湖边,两个人并立,他单膝跪下,亲了我的手,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认识他也不过三个月。
可我不能拒绝,不舍得拒绝。因为我知道,我的心是欢喜的,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伞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凉,很软,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气息包裹,眼里生出芝兰玉树,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为什么,总感觉有目光在窥探我,这种感觉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结束了,唉。
奈莎在这一页日记停留了几分钟,她想起了一个人——联邦第一狗仔队列琦。从高中开始,列琦开始偷拍母亲,大学时甚至辍学专职拍,练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亲感觉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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